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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郭上維 律師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652號
瀏覽人數: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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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文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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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苗栗縣、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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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遇到惱人的法律問題感到不知所措嗎?在這裡,我們有真正專業的律師團隊能為您服務,本所位於台北地方法院旁,每位律師皆學有專精,並在學校教授法律課程,乃兼具實務與學術的優質團隊,最重要的,我們充滿服務熱誠,當事人滿意的笑容就是我們最大的財富,在這裡,我們已隨時準備好為您解決各類疑難雜症,世上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只要您找到「對的人」,等待您的發問!
搜尋結果:共 2 頁,18 篇問答
  • 阿賓
  • 發問時間:2017-02-25 13:15:42
  • 我與16歲少女交往,她一直叫我買手機給她和吃喝玩樂一直叫我付費,因一次爭吵,我不原諒她,她一直叫我原諒她,我就說妳拍半祼照給我我就原諒妳,她就真的拍了,現在她家長要告我威脅她拍祼照,警察說我違反兒少法,但並沒做筆錄,她父母說直接到法院告我,那女孩還踢傷我下体,搶我手機?我紀錄,我並?有和她發生性行為,為了這事我還吞葯自殺,因此她一直叫我去死,工作也?辦法做,辭職了,現在和媽媽生活也陷入困境,請律師為我解答我該怎麼辦,好嗎?謝謝您

  • 雅欣
  • 發問時間:2016-10-06 14:38:27
  • 我想請問你一些事,方便打個電話問你嗎

  • 郭上維
  • 回覆時間:2016-10-06 14:50:21
  • 什麼樣的問題呢 0932210506
  • 雅欣
  • 發問時間:2016-10-06 14:38:19
  • 我想請問你一些事,方便打個電話問你嗎

  • 雅欣
  • 發問時間:2016-10-06 14:38:11
  • 我想請問你一些事,方便打個電話問你嗎

  • 采采
  • 發問時間:2015-09-15 20:02:36
  • 律師們好:
    我前夫在今年四月時
    跟兩個朋友半夜喝醉,看到路邊外勞
    併打傷他們(有輕微挫傷)
    其中有個朋友順勢拿了外勞的包包
    裡面大概有現金兩萬多塊跟外幣
    三個人平分掉
    當天接近中午就被抓了 被告結夥搶劫重罪(現在在看守所羈押禁見中)
    上個月底接到通知
    說要和被害人和解
    我想問的事是如果和解了
    有機會獲得緩刑或者是減刑之類的嗎?
    我前夫跟他兩個朋友都是初犯,沒前科
    我們有一個兩歲多的小孩
    小孩很想爸爸
    法院是有法扶的義務律師
    但是因為家裡沒錢(我先生獨子,家裡還有年紀大的爸爸只剩我一人賺錢養家,
    雖然我們離婚了,但發生事情我也放不下爸爸一個人在家沒人顧,爸爸也不識字所以
    法院都是通知我)
    所以一直不知道能不能聯絡
    或請他?助我們?
    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 郭上維
  • 回覆時間:2015-09-15 20:02:36
  • 您不覺得外勞比較值得幫助嗎

  • vania
  • 發問時間:2014-08-08 14:54:58
  • 事情發生的內容及時間點,我們並不是很清楚


    只知道一開始是有人報案說家人涉嫌誘拐少女上台北


    但警察告知這件事已結束


    但在7月初接獲新北市分局來電,涉嫌猥褻、騷擾..等


    到新北市分局了解,卻跟協助調查問的事件無雷同


    所以整個案情,我方實在不了解


    之後,詢問也以偵查不公開告知


    今天,收到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告知近期需開庭


    打電話去為民服務中心洽詢,也無法問出個所以然


    想詢問


    我們是否該請律師?


    我們是否有權利跟法院了解整個案情?


    之後,接下來我應該怎麼做呢?


    我有點緊急,請律師幫忙諮詢


    謝謝

  • Chris
  • 發問時間:2014-01-21 13:45:44
  • 郭律師你好,

    我來自台中,是在法律諮詢家看到你的聯絡方式,故試著想要請教您目前我們遇到的困境及無奈.
    以下是我們遇到的問題敘述:


    建設公司未經買方住戶同意,私自向台電申請增設電線桿及自它處遷移電筒.且並未盡到告知住戶的企業責任與義務,違反誠信原則及廣告不實 


    申訴處理經過:


    2013.3買方住戶向建商購買預售屋時,親自至工地確認及向建商確認過該戶前並無設置電線桿及電筒,建商也確保該戶前無電線桿,但在2013.6(約房屋施工2-3個月後)買方住戶卻發現建商已在住戶家旁增設電線桿,並將中間其他住戶原有的電筒遷移至本住戶處.發現後住戶立即請建商恢復原狀.但從2013.6-2013.12六個月期間建商確是不斷的託推及欺騙.


    2013.12~2014.1住戶請台中台電前來會勘二次,台電表示電線桿及電筒最佳設置在原處(即原中間住戶處),供電也最為平均,但建商卻堅持不肯將電桿及電筒移回原處,甚至表示電線桿及電筒的遷移至本戶前已成既定事實,強迫本住戶接受,多次跟建商協商溝通皆無獲得妥善處置.


    我們主張原中間住戶購買該預售屋時,早已得知該處有電線桿及電筒的存在,仍然願意購買,表示中間住戶願意接受該事實,但本住戶在購買該預售屋時,向建商反映過無法接受電線桿,也確認過本住戶前無電線桿的配置,才向建商購買本戶,但建商現在卻推卸責任,並未告知本住戶,就私自向台電申請遷移電筒及增設電線桿,即使台電表示建置於中間住戶最為恰當,建商仍堅持建置於本住戶,如此缺乏誠信與企業責任之建商,加上無誠意解決問題,令人無法接受


    申訴事由:


    建商未經買方住戶同意,私自申請增設電線桿及遷移電筒,違反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且未善盡企業責任做好後續溝通協調的職責,一再敷衍住戶,強迫住戶接受這既定事實.並且推託是台電方面施壓要求把電線桿跟電筒移到地號1436-7. 經親訪台電了解並看到當初資料皆為良聚建設提出的要求,得出建商從頭到尾都在欺騙消費者並推託責任問題/


    請求內容:


    請建商於2014.2底前向台中台電申請將電筒遷移回原中間住戶之處,中間住戶購買該預售屋時已有電線桿及電筒存在,台電會勘也表示將配電於中間住戶為最佳之處,不知建商為何如此堅持,請建商善盡企業責任,勿違背誠實信用原則.



    ------------------------------------------------------------------------


    想請問買方(我方)可否主張下列權限,若要寄存證信函可引用那些法律條款:


    1)走法律程序要求建商向台電申請 移走電線桿+電筒


    (這是買方最希望的解決方法,建商預計在2014.6交屋)


    or


    2)要求價金折抵,並且用時價買回


    (比方買方以1000萬向建商購得該透天厝,因電線桿+桶要求折價50萬,然後再要求建商以1100萬時價買回,及建商需退回買方以繳交金額並且補償1100-950萬差額)


    or


    3)僅能要求建商價金折抵

  • Ace
  • 發問時間:2014-01-14 13:08:05
  • 你好 我想請問 我因為酒駕被抓 判執行3個月的刑期 我有申請服易服勞役 也開始做了
    但是 聽其他的勞動人說 他們有的是第2次 有的是第3次 而且酒測值都很高 結果只判了2個月
    但是我是初犯 而且酒測值只有0.26 為什麼會判3個月呢? 是不是還可以申請重新再判?
  • FF
  • 發問時間:2014-01-13 22:07:32
  • 發生車禍是因為甲方汽車逆向行駛,撞擊乙方機車


    事發當時有報警也作了筆錄


    當下甲方同意負起修車費及醫療費


    乙方急診時左側有大面積擦傷,左腳踝嚴重挫傷,無法行走


    並於回診骨科門診後發現腳背骨裂開需打石膏固定


    而機車修膳費為九千多元,原本粗估總費用為一萬五


    但甲方卻於事發後開始避不見面,且拒絕付款


    請問關於這樣,乙方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呢?


    且因不良於行,上下班只能搭計程車,這又是一筆額外的大開銷...


    懇請解答,非常感謝

  • 郭上維
  • 回覆時間:2014-01-13 22:07:32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大致上來說,若甲方一職避不見面,乙方在法律上能主張者有


    1.刑事方面:事發六個月內向警察局或地檢署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2.民事方面:向對方請求所受財產上損害,例如車損或醫藥費以及無法工作之勞動損失


                                          非財產上所害,例如精神撫慰金


     


    以上,敬供參酌 

  • 蚊子
  • 發問時間:2014-01-13 19:45:55
  • 請問一下喔

    我是王XX 今年13歲

    因為跟女性友人(13歲)逛街

    結果他自己說要住我家

    我也沒想太多

    所以就趁我爸在睡覺ㄉ時候讓ㄊ進去

    結果今天 他媽媽帶她去台大婦產科跟警局

    今天醫生檢出"無明顯外傷"

    但是他禮拜5還是要做筆錄

    他媽媽告我

    是告我什麼

    能告成功??
  • 郭上維
  • 回覆時間:2014-01-13 21:57:09
  • 若你們從頭到尾只有打電動 討論功課 當然甚麼法律也沒觸犯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