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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雯 律師
律師證號:(83)臺檢證字第2634號
瀏覽人數:12082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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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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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公司投資、商務、金融、工程、智慧財產權(具專利師資格)、不動產、勞資、火災、樓管、教育、一般民刑事(債務爭議、婚姻、繼承、收養等)等方面,提供客戶高品質低收費之法律服務。網址:www.omniservice.com.tw  台大法律學士及美國SMU法碩士,律師執業近20年。
搜尋結果:共 4 頁,33 篇問答
  • 小昱
  • 發問時間:2017-09-07 20:17:29

    • 律師您好:


     


    狀況敘述如下:


    我們在8/16時接到了來自自稱分局的電話(他撥打我女友手機),說要找我,有些資料要拿給我(口氣緊張)


     警員表達他找不到我們家的地址,和女友約在住家附近的小吃部見面,女友到場後,警員出示證件(新北市中和分局刑警)並且表達必須由本人領取資料!


     我到場後,警員拿了三張A4紙的書面資料稍微翻開給我看


    (內容為:A片黑白截圖、IP位址上傳記錄、以及移送條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剝削)防治條例)


     警員出示資料和證據


    (內容為:IP位址、上傳時間、一部名稱為:14或16歲新北情侶性愛自拍影片的黑白截圖)


    (警員神色和語氣緊張)


    警員表達:這沒什麼問題,你又不是惡意散佈也沒有營利,我會教你怎麼說,沒事的!別擔心,這只是小案件,送到地檢署不會被起訴,我們現在去楠梓分局,這只是個流程例行公事,到那邊做個筆錄,應該不用請律師吧?這小事不會被起訴,耽誤你一點時間,我們配合一下,很快就可以走了(當時我和女友及警員在場)


    我的腦海一片空白,心理相當緊張和害怕,接著就到分局,看到一堆警察感覺腿都快軟了


    接下來新北市警員和楠梓分局警員借了電腦,插入隨身碟,並和我核對了證件,接下來看到警員打開一分筆錄檔案,我所有的回答都按著上一份製作筆錄的人做同樣的回答。


    筆錄做完後,警員安撫我的情緒說:你不用擔心,你這個案件送到地檢署沒事的,待會在一下就可以離開了!


    安排我到沙發上去坐!接下來拿了印好的三張紙,上面密密麻麻的,和我說:你簽完名就可以離開了,在改個手印,簽完就可以離開了。事後發現,我真傻!似乎被騙了!


    我們有些問題想要請教律師,尋求律師的協助,問題有點多,還勞煩律師能夠耐心看完我們的問題,也能夠給予我們一些建議,真的非常感謝!


     


    Q1


    我們在法務部的網站上看到一份高檢署關於P2P案件的統一法律見解,請問這份資料是否是有強制力?


    資料來源:(發文字號:法檢字第1000801560號)http://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ShowType=Q&LawID=&LawNo=&ItemID=419&KeyWord=%E5%85%92%E7%AB%A5%E5%8F%8A%E5%B0%91%E5%B9%B4%E6%80%A7%E4%BA%A4%E6%98%93%E9%98%B2%E5%88%B6%E6%A2%9D%E4%BE%8B+%E7%AC%AC+28+%E6%A2%9D


    Q2


    我們若有證人或是不在場證明該如何申請作證?倘若筆錄是在完全照著前一份筆錄所製作完成的,我們投訴或是陳情是否合適呢?


    (警方和我們說:「不要擔心我會教你怎麼說,放心沒事的。例行程序,到分局一趟製作個筆錄就可以離開了」在我們也有人證的狀況下,陳情或是投訴是有效還是無效的呢?)


    Q3


    在這個案件上,如果我們透過民意代表來陳情或是投訴關於筆錄製作上的問題請問是否合適呢?〈通常都是透過筆錄做為自白的證據,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Q4


    我們該如何讓檢察官能夠採信使用FOXY的當事者是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我們該如何舉證呢?


    (許多相關案件的判決書,發現檢察官不採信使用FOXY的人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在這個地方上我們該如何陳述檢察官才會採信呢?)


    Q5


    請問律師是否能夠在這個地方上教導我們如何做無罪答辯?


    (我們在判決書的內容裡,發現大部分的檢察官認為以:明知道FOXY會強制上傳卻沒有做好防範措施,並且用「以他法供人觀覽」來起訴)


    Q6


    我們是否適合寫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


    (我們連絡了社團法人酷兒聯盟詢問兒少法相關的問題,酷兒聯盟建議我們寫陳情信的方式將我們所遇到的狀況寫下來,在筆錄還未送到地檢署之前,將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讓他們知道警方內部是這樣做事的。或許這個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了,像這樣的方式邵律師您建議我們這麼做嗎?這樣的方式合適嗎?)


     


    以上這些問題,麻煩律師您了!


    這次感謝您耐心的回覆,謝謝您!

  • Schick
  • 發問時間:2015-12-26 00:49:23
  • 律師 您好~


    我是的有竊盜前科的公務員。


    之前我曾經處理民眾的一台筆電,但我基於一時便宜行事未親自處理,而轉由第一單位處理,因我並不想跟該筆電有任何牽連,所以胡扯一個虛構人名並簽名、也拿到第一張收據。


    因為當天主管在場,所以隔天詢問我該筆電處理情形?我告知轉交由其他單位處理,主管疑惑怎麼沒自己處理並要求看收據,我才驚覺事態嚴重!因為第一張收據人別完全不是我。我返回第一受理單位告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要求收據更正為我本人,該第一受理單位表示已經建檔無法更改﹝但就我自己經驗雖然建檔仍可更改﹞;為了交差我拿了一台在前單位不知名的櫃子內發現的筆電,再找第二受理單位以我的名義受理,拿到第二張收據並回覆主管,但沒幾分鐘後我就向主管坦承胡扯虛構人物的事情,也因為這樣而移送偽造文書及竊盜。


    近期內就要去偵查庭了,請問律師,在偵查庭我還能怎麼讓檢察官採信我的說法呢?我能主張我是自首嗎?因為我有前科的關係所以警方不採信我的說法! 

    刑法第214條「明知」是指直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我只是基於一時便宜行事未親自處理,想說交由其他單位處理完就沒事了,怎知主管會追問處理情形,我並沒有想那麼多而有意使其發生;我能主張我是間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嗎?甚至我連間接故意也不構成吧,因為我不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也違背其本意,甚至我還努力跟第一受理單位爭取更正。

    再者,法條後半段「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拾獲的民眾也表示不願意跟物品有牽連,所以推定放棄民法的十分之三報酬請求權及公告期滿的所有權;而我之所以胡扯一個虛構人名也是不想跟該物品有牽連,也是放棄民法的十分之三報酬請求權及公告期滿的所有權;第一受理單公告後,失主有領回則權利未受影響;公告期滿無人領回物品歸回公有則也沒有影響權利。法條後半段「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不是特別審查構成要件嗎?如果只需危害之虞不用實質審查,那這段文字出現在法條中就沒意義了﹝整個偽造文書罪章法條都有這一句話﹞。

    其次是竊盜。我拿了一台在前單位不知名的櫃子內發現的筆電,再找第二受理單位以我的名義受理,拿到第二張收據!因為我在前單位有一段時間了,也發現這台筆電並曾經使用過,發現筆電內完全沒有任何同事們的相關資料,且內部資料存在久遠﹝早在我還未任職之前﹞因此無法斷定是屬於誰所有,而且我使用完有再放回原位,偶爾再使用時發現完全沒人動它,所以更沒有辦法判斷是誰的。因為調單位所以我也一併帶走,也因這次的事件才讓該台筆電曝光,想不到還真的有人領回了﹝不是同事領回的﹞。

    我若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我大可把筆電資料刪除或設密碼,讓人無法發還但我都沒有。我真的無法得知該筆電為何會出現在那櫃子中…

  • bibo
  • 發問時間:2014-03-21 15:45:39
  • 您好,我想問一下,我去年代我母親租賃他名下不動產的房屋,於102年8月與房客簽租賃契約書,租期為一年,但於今年三月初他通知我他不租了,因為樓上很吵或是對面很吵之理由,要求我們退還押金,因本人之前住那也沒此情況發生,故認為是耤口而已,然於幾天後他告知他找到房子了,我們也同意讓他先搬走,有告知若後續有別人租才退還押金,但因母親看他們家境也並不好,所以我只代扣了水電費其餘就都先退還給他了,隔天他說他去繳清水電費,請我把代扣的錢退還,但我發現屋內的燈具及牆面油漆都被破壞也污損,我有請他看討論後續要怎麼處理,結果他只回覆我,他去問律師,律師說退租房客無修繕之義務!我想應該也要有復原的義務吧!然他開始就無法聯絡到本人也不回覆我,本要先寄存證信函,但因他戶口遷入我們的房子,但人都搬走了,我去戶政又因個資法,我無法查到他的通訊地址我應該怎麼辦呢?今天我再查訊水電費用,結果全都未繳,水電公司人的回覆是他早上去繳了下午又去退掉了,但他卻把他繳費單拍照給我,讓我誤以為已繳清!


    請問一下我能否要求對方賠償我違約的賠償,另我損壞的燈具及污損的油漆均已請工人去重裝重漆,這費用是我要負擔還是也能申請賠償呢?因是對方違約在先,又一直無法聯絡到他,是否只能走法律途徑才能通知他本人呢?謝謝

  • 張小姐
  • 發問時間:2013-12-23 15:56:45
  • 你好, 請教一個問題, 我有一間電梯大樓的單位出租, 合約將於103年1月19日到期; 過去房客沒有欠繳房租; 但很不幸他在今年12月11日早上在廚房引發火災, 經大樓保全協助將火勢撲滅; 燒毀瓦斯爐, 抽油煙機, 牆壁和天花板. 當天管委會主委曾去警局報案, 但被警察以管區員警不在無法受理為理由不接受報案, 因此管委會主委未完成報案, 也沒有通報119. 事發當時我人在國外出差, 管委會以電話通知我, 但因時差和工作關係我沒在第一時間接到通知. 期間房客竟以電話和簡訊通知我抽油煙機掉落要我找人來修理, 我請水電工去看, 水電工回報不是故障而是火災引起的損壞, 我才知道發生火災. 回台灣後我立刻到警局想要報案, 但距離事發當日已經過了五天, 警局只讓我備案.
    接著我立刻跟房客寄出存證信函(房客也已收到) 要求房客將房子恢復原狀並依約在103年1月19日到期時如期遷出. 我擔心房客到時候會賴著不走, 請問寄存證信函有沒有強制他到期必需搬走的法律效力? 如果他真的不走, 接下來我該做哪些事才能讓房客離開? 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我可以告他公共危險罪嗎?
    哪一種是最快最有效能讓房客離開的方式? 謝謝你的時間, 等候答覆.
  • meitao luo
  • 發問時間:2013-11-09 15:51:43
  • 如果一位成功的企業經營者.欠下一筆20年爛帳.責任推給一位近90歲的老人.卻提不出任何還款憑證.而債權人已近80歲卻牢牢握有當年本票.請問應該如何處理:
    我父親曾經跟了兩個會.到期錢借給會頭.原本一個月還1萬元還了12萬後.說她很困難.想先還我大舅.還完再還我們家.我爸善良.答應他.開了兩張面額合計66萬元的本票.卻一直沒出現.最近新聞一直出現他奶茶事業版圖越來越大.老爸才想起他的本票.上門詢問.他說錢都由我大舅經手還清了.我大舅今年快90了.住在安養中心.腦袋也不管用了.還是應欠債人的要求三面對質.卻問不出個所以然.大家不歡而散...他跟我大舅金錢往來沒留下還款證明.我父親手上也只有她簽的陳年本票和會單..我們有機會把錢要回來嗎?該如何處理. 有法界人建議本票裁定.但已過15年追朔期.還可以走法律嗎?
  • 小劉
  • 發問時間:2013-10-17 20:45:05
  • 陳律師:
    晚安您好,小弟有一事想請教您,小弟是承租電梯大樓的住戶,就是日前朋友開車幫我送家具到我所住的社區,他的車是像小發財的貨車,車後面有加蓋一般的帆布,然後當天開車經由地下室3樓的一個轉彎處,朋友的貨車後面的帆布上方不小心勾到大樓地下室的"排風口",造成排風管破裂,當下我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也發現大樓的排風口有超出車道而且排風口真的還蠻低的,加上又在轉彎處很難去住意到排風口的高度,所以想請教陳律師,一般大樓排風口是否有限定要一定的高度?還有大樓是否有義務要貼警告標示給我們大樓住戶知道這裡行車的限定高度?或是有義務在此轉彎處設警告標示呢?謝謝。
  • lps
  • 發問時間:2013-09-13 20:10:10
  • 陳麗雯 律師 您好!
    本所高雄地區有資深優秀合作台大學長律師,如需協助,請來電洽詢。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請問如何連絡?我有打電話及簡訊給您!但您尚未與我連絡!
    謝謝您!
  • cinma
  • 發問時間:2013-09-03 19:12:36
  • 您好,想請問,我公公婆婆已去世多年,我先生也已過世,前兩個月單身的小叔因意外往生,他生後留下一些房產,想請問我的小孩有繼承權嗎?若有他的繼承權是和大伯平分嗎?(大伯有兩名子女),謝謝

  • 陳麗雯
  • 回覆時間:2013-09-03 19:12:36
  • 回覆 pingo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繼承權的順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依序為:直系血親尊親屬(如:小孩或孫子)、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您小叔沒有小孩,也沒有祖父母,繼承順位就是他的兄弟姐妹,如是兄弟三人,沒有其他姐妹,扣掉您小叔自已,就剩您大伯和您先生二人。


    如您先生先於小叔過世,您的小孩就沒有繼承權;但如是後於小叔過世,原則上就是您的小孩和大伯平分小叔的財產。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www.omniservice.com.tw


    Tel:02-8809-1122


     


     


  • michelle
  • 發問時間:2013-09-03 18:38:55
  • 你好,本人爸爸6月時被酒駕機車(0.6)撞到,兩腳撕裂傷及挫傷,對方也有受傷.我爸因傷口疼痛,連日無法入睡,精神受影響,而且擔心傷口癒合情況而影響工作(工作是農),因太操煩,幾天後令他躁鬱症復發,住了一個月醫院治療,出院時醫生在診斷書上註明往後一個月須家人陪同照顧.


        經過一次調解,對方沒提出合理賠償(只賠償醫療費用)及悔意,因對方有受傷,現在互告過失傷害,對方公共危險罪以簡易庭判決(還沒判刑),傷害的第一次偵查庭已結束,做筆錄及申請鑑定.檢察官問對方為什麼提告,對方說是因我方先提告而提告,不要求我方賠償. 偵查庭前一天收到簡易庭的調解通知,是下星期.


    想問一下: 


        我爸在事件中因躁症復發,可向對方要求賠償嗎? 因工作是農,沒有工資證明,不知怎算工作損失?    如果再調解不和,對方的公共危險罪會判比較重嗎?  在調解過程中,可要求精神賠償及工作損失嗎?(算不算在調解範圍裡)   如果調解不成,下次還會再調解還是直接送法院?   本人知道如果互告傷害雙方都會被判刑,如果調解不成,檢察官決定起訴,我方怎可申請民事賠償?


       事到如今酒駕問題太嚴重,只想酒駕人士負上相當的負任!!


    謝謝你們回答幫忙,感恩!!!

  • 陳麗雯
  • 回覆時間:2013-09-03 18:38:55
  • 回覆 michelle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酒駕車禍法官會視警方鑑定或報告結果判定到底誰要負責,所負責任包括刑事及民事賠償。如刑事部分可以確定是對方有罪,你爸爸沒罪,則你爸爸當可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賠償範圍除了醫藥費外,還可以求精神慰撫金,其求償金額沒有一定,由法官視個案酌給。請求的時點,可以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也可以在調解中提出請求。如是由法院送請的調解,調解不成,就會轉回法院。


    本所曾為八十老婦車禍受傷獲判四百多萬元天價之特例,而受電視採訪,詳請參連結:


    www.omniservice.com.tw/law/html/pd_e1b.html


    暫覆如上,如需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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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chelle
  • 發問時間:2013-09-03 18:38:53
  • 你好,本人爸爸6月時被酒駕機車(0.6)撞到,兩腳撕裂傷及挫傷,對方也有受傷.我爸因傷口疼痛,連日無法入睡,精神受影響,而且擔心傷口癒合情況而影響工作(工作是農),因太操煩,幾天後令他躁鬱症復發,住了一個月醫院治療,出院時醫生在診斷書上註明往後一個月須家人陪同照顧.


        經過一次調解,對方沒提出合理賠償(只賠償醫療費用)及悔意,因對方有受傷,現在互告過失傷害,對方公共危險罪以簡易庭判決(還沒判刑),傷害的第一次偵查庭已結束,做筆錄及申請鑑定.檢察官問對方為什麼提告,對方說是因我方先提告而提告,不要求我方賠償. 偵查庭前一天收到簡易庭的調解通知,是下星期.


    想問一下: 


        我爸在事件中因躁症復發,可向對方要求賠償嗎? 因工作是農,沒有工資證明,不知怎算工作損失?    如果再調解不和,對方的公共危險罪會判比較重嗎?  在調解過程中,可要求精神賠償及工作損失嗎?(算不算在調解範圍裡)   如果調解不成,下次還會再調解還是直接送法院?   本人知道如果互告傷害雙方都會被判刑,如果調解不成,檢察官決定起訴,我方怎可申請民事賠償?


       事到如今酒駕問題太嚴重,只想酒駕人士負上相當的負任!!


    謝謝你們回答幫忙,感恩!!!

  • 陳麗雯
  • 回覆時間:2013-09-03 18:38:53
  • 回覆 michelle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酒駕車禍法官會視警方鑑定或報告結果判定到底誰要負責,所負責任包括刑事及民事賠償。如刑事部分可以確定是對方有罪,你爸爸沒罪,則你爸爸當可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賠償範圍除了醫藥費外,還可以求精神慰撫金,其求償金額沒有一定,由法官視個案酌給。請求的時點,可以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也可以在調解中提出請求。如是由法院送請的調解,調解不成,就會轉回法院。


    本所曾為八十老婦車禍受傷獲判四百多萬元天價之特例,而受電視採訪,詳請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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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暫覆如上,如需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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