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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何明諺 律師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瀏覽人數:20092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391
可聯絡方式:電話電話 email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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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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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用最誠摯的心,協助需法律服務的朋友們

何明諺律師:
中正大學法學碩士
服務項目:民刑事案件、勞資案件、家事案件、醫療糾紛、卡債更生等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
電話:07-5525111、07-5555871
本人相關資訊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每週二、四下午4點至6點在賴瑞隆立委前鎮服務處免費法律諮詢(高市前鎮區永豐路246號)
搜尋結果:共 41 頁,409 篇問答
  • LALA
  • 發問時間:2019-09-14 23:28:02
  • 律師您好!家母在6/28號中午時分騎乘機車和一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母親有受傷而對方沒事,申請初判表後發現肇事者為不再為劃分標線道路之中央右側部分駕車肇事致人受傷而家母是尚未發現肇事原因只有無照駕駛而已!我知道母親無照騎車不對但是最近要調解了!很擔心想請問這樣是否對方會全賠,還是會因為家母無照駕駛而減少賠償金呢?

  • Chuan
  • 發問時間:2018-01-30 21:46:13
  • 車禍原因如下:當地道路為雙向4線道,我方後面載著未滿18歲之少女,看到一輛自小客車在內線道緩慢行駛(當下對方開很慢,且非常靠近車道的白色虛線,以及沒有打方向燈),以為對方要靠路邊行駛,便打方向燈移往內側車道(當地很多社區,內側車道並沒有禁行機車之字樣),此時機車車頭已經超越對方,對方卻突然往迴轉,撞到我方機車(撞擊點為機車排氣管與踏板上方),導致我方機車飛往對向車道,駕駛與後座乘客即是飛往距離車禍地點5公尺與10公尺的地方(明顯對方根本沒有注意到我們,大腳踩油門才導致此車禍發生),事後對方態度非常強硬,看準我方駕駛(未有駕照)與機車不是此人的(機車為少女媽媽所有),不願賠償。那請問要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的話,需要跑甚麼流程,以及對方可能會有什?刑責,面對我方的賠償又有優勢?

  • Mico
  • 發問時間:2017-09-02 22:18:52
  • 律師您好:


    狀況敘述如下:


    我們在8/16時接到了來自自稱分局的電話(他撥打我女友手機),說要找我,有些資料要拿給我(口氣緊張)


     警員表達他找不到我們家的地址,和女友約在住家附近的小吃部見面,女友到場後,警員出示證件(新北市中和分局刑警)並且表達必須由本人領取資料!


    我到場後,警員拿了三張A4紙的書面資料稍微翻開給我看


    (內容為:A片黑白截圖、IP位址上傳記錄、以及移送條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剝削)防治條例)


    警員出示資料和證據


    (內容為:IP位址、上傳時間、一部名稱為:14或16歲新北情侶性愛自拍影片的黑白截圖)


    (警員神色和語氣緊張)


    警員表達:這沒什麼問題,你又不是惡意散佈也沒有營利,我會教你怎麼說,沒事的!別擔心,這只是小案件,送到地檢署不會被起訴,我們現在去楠梓分局,這只是個流程例行公事,到那邊做個筆錄,應該不用請律師吧?這小事不會被起訴,耽誤你一點時間,我們配合一下,很快就可以走了(當時我和女友及警員在場)


    我的腦海一片空白,心理相當緊張和害怕,接著就到分局,看到一堆警察感覺腿都快軟了


    接下來新北市警員和楠梓分局警員借了電腦,插入隨身碟,並和我核對了證件,接下來看到警員打開一分筆錄檔案,我所有的回答都按著上一份製作筆錄的人做同樣的回答。


    筆錄做完後,警員安撫我的情緒說:你不用擔心,你這個案件送到地檢署沒事的,待會在一下就可以離開了!


    安排我到沙發上去坐!接下來拿了印好的三張紙,上面密密麻麻的,和我說:你簽完名就可以離開了,在改個手印,簽完就可以離開了。事後發現,我真傻!似乎被騙了!


    我們有些問題想要請教律師,尋求律師的協助,問題有點多,還勞煩律師能夠耐心看完我們的問題,也能夠給予我們一些建議,真的非常感謝!


    Q1


    我們在法務部的網站上看到一份高檢署關於P2P案件的統一法律見解,請問這份資料是否是有強制力?


    資料來源:(發文字號:法檢字第1000801560號)http://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ShowType=Q&LawID=&LawNo=&ItemID=419&KeyWord=%E5%85%92%E7%AB%A5%E5%8F%8A%E5%B0%91%E5%B9%B4%E6%80%A7%E4%BA%A4%E6%98%93%E9%98%B2%E5%88%B6%E6%A2%9D%E4%BE%8B+%E7%AC%AC+28+%E6%A2%9D


    Q2


    我們若有證人或是不在場證明該如何申請作證?倘若筆錄是在完全照著前一份筆錄所製作完成的,我們投訴或是陳情是否合適呢?


    (警方和我們說:「不要擔心我會教你怎麼說,放心沒事的。例行程序,到分局一趟製作個筆錄就可以離開了」在我們也有人證的狀況下,陳情或是投訴是有效還是無效的呢?)


    Q3


    在這個案件上,如果我們透過民意代表來陳情或是投訴關於筆錄製作上的問題請問是否合適呢?〈通常都是透過筆錄做為自白的證據,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Q4


    我們該如何讓檢察官能夠採信使用FOXY的當事者是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我們該如何舉證呢?


    (許多相關案件的判決書,發現檢察官不採信使用FOXY的人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在這個地方上我們該如何陳述檢察官才會採信呢?)


    Q5


    請問律師是否能夠在這個地方上教導我們如何做無罪答辯?


    (我們在判決書的內容裡,發現大部分的檢察官認為以:明知道FOXY會強制上傳卻沒有做好防範措施,並且用「以他法供人觀覽」來起訴)


    Q6


    我們是否適合寫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


    (我們連絡了社團法人酷兒聯盟詢問兒少法相關的問題,酷兒聯盟建議我們寫陳情信的方式將我們所遇到的狀況寫下來,在筆錄還未送到地檢署之前,將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讓他們知道警方內部是這樣做事的。或許這個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了,像這樣的方式邵律師您建議我們這麼做嗎?這樣的方式合適嗎?)


     


    以上這些問題,麻煩律師您了!


    這次感謝您耐心的回覆,謝謝您!

  • 小張
  • 發問時間:2017-04-11 12:35:07
  • ...

  • 玉米
  • 發問時間:2016-12-10 23:16:20
  • 小時候爺爺過世所分的遺產,當時父親有要求母親(已離婚)簽切結書小孩遺產不可動用,長大後(已滿20歲)同意將財產賣掉,所賣的錢存入本人戶頭,存款簿及印章尤母親保管,母親在未經過我的同意私下去銀行領錢,請問這樣有犯法嗎?


     

  • 阿聰
  • 發問時間:2016-08-24 11:16:03
  • 你好我有一個朋友在小吃部上班被人毆打[小姐被裏面男的打,且男的有前科是幫派份子]已經提出恐嚇傷害告訴但怕再被找麻煩這樣可以申請保護令嗎謝謝
  • 何明諺
  • 回覆時間:2016-08-24 11:16:03
  • 您好:


    因為雙方間無家庭成員(非親屬或同居人)的關係,是無法聲請保護令的。


    以上 謝謝

  • cathy
  • 發問時間:2016-08-09 15:17:47
  • 請問一下,今年與前夫離婚,當初在談監護權時本來小孩前夫要,後來談不攏,小孩變成歸我,對方一個月付8000元贍養費,然因工作及家庭開銷,現在扶養小孩對我來說已經出現問題,但前夫不願把小孩接回去,請問如果這樣我還有其他方法可以尋求嗎?(現在一個月薪水大約32000--未扣勞健保,前夫薪水55000)
  • 何明諺
  • 回覆時間:2016-08-09 15:17:47
  • 您好:


    可以向法院提起改定監護訴訟,說明為何無法繼續擔任子女之監護人的理由;


    請求法院改定由前夫擔任監護人。


    以上 謝謝

  • 泰佳
  • 發問時間:2016-07-20 16:15:33
  • 請問律師:在台北市有兩間大樓住屋皆為50坪左右,持有人夫妻共有,分別為4200萬及3000萬,兩人育有一子已經成家立業除配偶外並有一對雙胞胎女兒。如果房屋持有人中一人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100%繼承,若此時給兒子繼承是否有遺產稅的問題。
  • 何明諺
  • 回覆時間:2016-07-20 16:15:33
  • 您好~


    1.若夫妻一方死亡,是由存活的一方與兒子平均繼承(各50%)。


    2.由於繼承標的(即房屋)市值均超過免稅額度1200萬,故依法要科徵遺產稅。


    以上 謝謝

  • Jie
  • 發問時間:2016-07-18 12:15:04
  • 您好 我想請問
    2016/5月 朋友推薦加入 康X 當天在被遊說之下 買了7個經營權 全部都是自己的名字
    每個經營權1000資料處理費 1000產品費 共繳了14000元
    事過多時 沒給後台 沒聯絡 在第65天 親臨康X公司辦退
    康X公司表示1000資料處理費不退 這樣合理嗎 (已知超過30天)
     7個經營權就7000... 產品部分 康X表示退70%還要折 跟扣已領獎金 
  • 何明諺
  • 回覆時間:2016-07-18 12:15:04
  • 您好:


    依法傳銷公司是可以扣除給你的獎金報酬,但必須以90%的價格買回直銷商品。


    謝謝

  • 小儀
  • 發問時間:2016-07-08 16:42:32
  • 你好~請問要是借名登記房子,但對方把房子拿去借私人貸款 (二胎),登記人完全不知道,現在拿房子去借貸的人死人,這樣登記人是否可以告二胎部份債權不成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