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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林家慶律師 律師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瀏覽人數:136044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1450
可聯絡方式:電話電話 emailEMail 簡訊連絡簡訊

律師服務範圍

服務內容

新北市、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台中市

律師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
15年以上律師執業經驗,並具有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專利代理人證照
電話:0229696888
網址:http://chinghonglaw.com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經濟學雙學位
現任:
慶鴻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新北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
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法律諮詢律師、扶助律師
搜尋結果:共 139 頁,1390 篇問答
  • swr
  • 發問時間:2018-05-30 15:34:43
  • 1.建設公司職業道德堪憂,在地方惡名昭彰,交涉過程曾用恐嚇威脅方式逼迫賤賣我房,目前建築物主體已施工完成,但遲遲未提出損害賠償,聽聞預計直接提撥法院取得使用執照,對此法律程序我並不清楚,是否建商不用進行損害賠償僅提撥即可取得。
    (房子從小到大住的好好的,因為建商蓋大樓讓我房明顯傾斜,精神備受威脅)
    2.兩造皆有進行現況鑑定跟損鄰鑑定,但對方損鄰報告之賠償公式數據金額有誤,且主張我們房子本身就是傾斜的(房子是我們自蓋自住,誰會蓋斜的房子來住)。
    3.已有持續向主管機關陳情,但效果不彰,僅辦理場勘,要我們等待建商聯繫討論賠償。
    4.遇到奸商,平民小百姓如小蝦米倒楣遇大鯨魚,從承受這莫名其妙飛來的橫禍後,我不知道公平正義存不存在,我只知道這個事件造成一個完整的家庭破裂,還有人性貪婪的背叛,誠摯的懇求協助完結。
  • 林家慶律師
  • 回覆時間:2018-05-30 15:34:43
  •  


    您好:


    本所團隊有多項辦理損鄰事件並成功之經驗,如有委任律師辦理本案之意願,歡迎致電本所洽詢。

  • 果果
  • 發問時間:2018-05-30 15:29:40
  • 各位律師好
    請問 隔壁新建廠房 因施工 打樁 挖掘地基 造成我方廠房 圍牆下陷 傾斜 戶外地坪龜裂 下陷
    我司 行文縣政府 建管科 申報鄰損  建管科回文 因建案未取得<建照> 請我方循司法途徑 訴訟解決
    請問訴訟對象為: 承造人 營造廠 或是 起造人 隔壁公司負責人
    先行感謝 各位律師 百忙抽空 解惑 感謝
     
  • 林家慶律師
  • 回覆時間:2018-05-30 15:29:40
  •  您好:


    提告的對象需視對方所作的行為而論,


    本所團隊有多項辦理損鄰事件並成功之經驗,如有委任律師辦理本案之意願,歡迎致電本所洽詢。


     

  • Mico
  • 發問時間:2017-09-02 21:45:22
  • 律師您好:


    狀況敘述如下:


    我們在8/16時接到了來自自稱分局的電話(他撥打我女友手機),說要找我,有些資料要拿給我(口氣緊張)


     


    警員表達他找不到我們家的地址,和女友約在住家附近的小吃部見面,女友到場後,警員出示證件(新北市中和分局刑警)並且表達必須由本人領取資料!


     


    我到場後,警員拿了三張A4紙的書面資料稍微翻開給我看


    (內容為:A片黑白截圖、IP位址上傳記錄、以及移送條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剝削)防治條例)


     


    警員出示資料和證據


    (內容為:IP位址、上傳時間、一部名稱為:14或16歲新北情侶性愛自拍影片的黑白截圖)


    (警員神色和語氣緊張)


    警員表達:這沒什麼問題,你又不是惡意散佈也沒有營利,我會教你怎麼說,沒事的!別擔心,這只是小案件,送到地檢署不會被起訴,我們現在去楠梓分局,這只是個流程例行公事,到那邊做個筆錄,應該不用請律師吧?這小事不會被起訴,耽誤你一點時間,我們配合一下,很快就可以走了(當時我和女友及警員在場)


     


    我的腦海一片空白,心理相當緊張和害怕,接著就到分局,看到一堆警察感覺腿都快軟了


     


    接下來新北市警員和楠梓分局警員借了電腦,插入隨身碟,並和我核對了證件,接下來看到警員打開一分筆錄檔案,我所有的回答都按著上一份製作筆錄的人做同樣的回答。


     


    筆錄做完後,警員安撫我的情緒說:你不用擔心,你這個案件送到地檢署沒事的,待會在一下就可以離開了!


     


    安排我到沙發上去坐!接下來拿了印好的三張紙,上面密密麻麻的,和我說:你簽完名就可以離開了,在改個手印,簽完就可以離開了。事後發現,我真傻!似乎被騙了!


     


    我們有些問題想要請教律師,尋求律師的協助,問題有點多,還勞煩律師能夠耐心看完我們的問題,也能夠給予我們一些建議,真的非常感謝!


     


    Q1


    我們在法務部的網站上看到一份高檢署關於P2P案件的統一法律見解,請問這份資料是否是有強制力?


    資料來源:(發文字號:法檢字第1000801560號)http://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ShowType=Q&LawID=&LawNo=&ItemID=419&KeyWord=%E5%85%92%E7%AB%A5%E5%8F%8A%E5%B0%91%E5%B9%B4%E6%80%A7%E4%BA%A4%E6%98%93%E9%98%B2%E5%88%B6%E6%A2%9D%E4%BE%8B+%E7%AC%AC+28+%E6%A2%9D


     


    Q2


    我們若有證人或是不在場證明該如何申請作證?倘若筆錄是在完全照著前一份筆錄所製作完成的,我們投訴或是陳情是否合適呢?


    (警方和我們說:「不要擔心我會教你怎麼說,放心沒事的。例行程序,到分局一趟製作個筆錄就可以離開了」在我們也有人證的狀況下,陳情或是投訴是有效還是無效的呢?)


     


     


     


    Q3


    在這個案件上,如果我們透過民意代表來陳情或是投訴關於筆錄製作上的問題請問是否合適呢?〈通常都是透過筆錄做為自白的證據,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Q4


    我們該如何讓檢察官能夠採信使用FOXY的當事者是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我們該如何舉證呢?


    (許多相關案件的判決書,發現檢察官不採信使用FOXY的人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在這個地方上我們該如何陳述檢察官才會採信呢?)


     


    Q5


    請問律師是否能夠在這個地方上教導我們如何做無罪答辯?


    (我們在判決書的內容裡,發現大部分的檢察官認為以:明知道FOXY會強制上傳卻沒有做好防範措施,並且用「以他法供人觀覽」來起訴)


     


    Q6


    我們是否適合寫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


    (我們連絡了社團法人酷兒聯盟詢問兒少法相關的問題,酷兒聯盟建議我們寫陳情信的方式將我們所遇到的狀況寫下來,在筆錄還未送到地檢署之前,將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讓他們知道警方內部是這樣做事的。或許這個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了,像這樣的方式邵律師您建議我們這麼做嗎?這樣的方式合適嗎?)


     


    以上這些問題,麻煩律師您了!


    這次感謝您耐心的回覆,謝謝您!


     


     

  • 小宇
  • 發問時間:2016-09-30 21:58:52
  • 我性謝  


    我是一個木工的學徒


    我們這行業要是雇主要解雇我們的話正常要當日給我們薪資,但雇主卻說要等領新日才要給我,我也等了,到領新日時他卻說林杯就是不爽給你,你想怎樣。


    結果我一氣之下就po臉書,我在臉書上說:鴻瑜裝潢的老闆好垃圾,正常解雇員工因該要當日給薪,卻沒給跟我說要等領薪日才給,等到卻說不爽給,真的好垃圾。


    結果他卻警察局告我,現在受到傳單了,我該怎麼辦能幫我嗎?

  • 智者
  • 發問時間:2016-01-29 17:19:14










  •  
     我是一位公務員於去年在意識狀態不清下,拿ㄌ別人的悠遊卡未歸回,另外,為ㄌ前述事件後來去找ㄌ那位原告,罵ㄌ幾句話,現經桃園檢察署檢察官以公然侮辱及普通侵占提起公訴.
  • Schick
  • 發問時間:2015-12-25 23:56:20
  • 律師 您好~


    我是的有竊盜前科的公務員。


    之前我曾經處理民眾的一台筆電,但我基於一時便宜行事未親自處理,而轉由第一單位處理,因我並不想跟該筆電有任何牽連,所以胡扯一個虛構人名並簽名、也拿到第一張收據。


    因為當天主管在場,所以隔天詢問我該筆電處理情形?我告知轉交由其他單位處理,主管疑惑怎麼沒自己處理並要求看收據,我才驚覺事態嚴重!因為第一張收據人別完全不是我。我返回第一受理單位告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要求收據更正為我本人,該第一受理單位表示已經建檔無法更改﹝但就我自己經驗雖然建檔仍可更改﹞;為了交差我拿了一台在前單位不知名的櫃子內發現的筆電,再找第二受理單位以我的名義受理,拿到第二張收據並回覆主管,但沒幾分鐘後我就向主管坦承胡扯虛構人物的事情,也因為這樣而移送偽造文書及竊盜。


    近期內就要去偵查庭了,請問律師,在偵查庭我還能怎麼讓檢察官採信我的說法呢?我能主張我是自首嗎?因為我有前科的關係所以警方不採信我的說法! 

    刑法第214條「明知」是指直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我只是基於一時便宜行事未親自處理,想說交由其他單位處理完就沒事了,怎知主管會追問處理情形,我並沒有想那麼多而有意使其發生;我能主張我是間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嗎?甚至我連間接故意也不構成吧,因為我不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也違背其本意,甚至我還努力跟第一受理單位爭取更正。

    再者,法條後半段「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拾獲的民眾也表示不願意跟物品有牽連,所以推定放棄民法的十分之三報酬請求權及公告期滿的所有權;而我之所以胡扯一個虛構人名也是不想跟該物品有牽連,也是放棄民法的十分之三報酬請求權及公告期滿的所有權;第一受理單公告後,失主有領回則權利未受影響;公告期滿無人領回物品歸回公有則也沒有影響權利。法條後半段「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不是特別審查構成要件嗎?如果只需危害之虞不用實質審查,那這段文字出現在法條中就沒意義了﹝整個偽造文書罪章法條都有這一句話﹞。

    其次是竊盜。我拿了一台在前單位不知名的櫃子內發現的筆電,再找第二受理單位以我的名義受理,拿到第二張收據!因為我在前單位有一段時間了,也發現這台筆電並曾經使用過,發現筆電內完全沒有任何同事們的相關資料,且內部資料存在久遠﹝早在我還未任職之前﹞因此無法斷定是屬於誰所有,而且我使用完有再放回原位,偶爾再使用時發現完全沒人動它,所以更沒有辦法判斷是誰的。因為調單位所以我也一併帶走,也因這次的事件才讓該台筆電曝光,想不到還真的有人領回了﹝不是同事領回的﹞。

    我若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我大可把筆電資料刪除或設密碼,讓人無法發還但我都沒有。我真的無法得知該筆電為何會出現在那櫃子中…

  • 阿咖
  • 發問時間:2015-12-22 11:36:33
  •         律師你好:本人因為丟了10幾包自家裁剪後所剩下的廢布,被人檢舉後被環保局向法院請求提起公訴,而檢查官後來以違反了廢清法第46條第4款前段之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罪嫌提起公訴,問題1:經環保局人員到棄至現場以及我家看查證明所棄的屬一般廢棄物且為自己所產生的廢棄物非公司從事商業行為而來.我如何領有廢棄物清處除,處理許可文件問題2:棄置地點為一處私人的停車場當時並無人管理所以在我之前已被丟棄無數的垃圾且當晚發生了火警並將其垃圾燒光無法證明對換境是否造成汙染,問題3廢清法第41條及第46條不是針對公司從事商業行為後還將其隋意棄置而設置的嗎?我犯的不是廢清法第12條及一般廢棄物回收處理辦法第5條,14條第1項第4款嗎?問題4:如何引用上訴理由向法院提出改以廢清法第50條第2款做為本案處罰,因為我還在緩刑期間內,事關重大問題5:本案元月19日要開準備庭若本人委請貴律師事務所幫我打這官司費用方面大概如何,何時方便見面詳談?

  • notatall
  • 發問時間:2015-11-18 13:47:12
  • 請問強制執行拍賣抵押物得請求受償金額一事


    原因事實:債務人以其土地應有部分為我設定抵押權,擔保權利金額200萬,他向我貸款實際金額150萬。借據上未寫明利息、遲延利息、違約利息。未料債務人屆期已過十年久不為清償。


    我現在要聲請拍賣該抵押物,有一下的問題,請教律師


    1. 我的訴訟標的金額是200萬或是150萬或是200萬加上法定利率*年數,或是150萬加上法定利率*年數?


    2. 借據上未寫明利息、遲延利息、違約利息,我是否得以一併請求法定利率*年數?

  • 心潔
  • 發問時間:2015-08-24 13:48:35
  • 律師您好


    我今年17歲 我男友20歲,我從去年就自己自願離家去我男友家住,而不是我男友指使我 也不是我男友拐我出去住的,是我個人的意思(我離家的原因是因為我媽一直打我 卻對外不承認她有打我,所以我就受不了自己離家),我在我男友家住的時候我自己沒跟我媽聯絡 因為我不想聯絡,並不是我男友叫我不聯絡的,我媽一直打電話過來 我就一直不想接電話,之後我媽就報我失蹤人口,之後今年1月警察在外面著找到我跟我男友後 我媽就說要告我男友妨礙家庭和誘罪,我那時候也被帶回家了,但是過沒幾天 我自己又跑出來跟我男友住,我男友有要帶我回家,可是我一直不要,之後今年6月我男友有去法院做筆錄了,今年7月的時候我媽也去法院做筆錄了,剩下我沒去 法院通知我下個月要去開庭,,我到前幾天才被我男友的家人帶來警局,順便通知我媽,叫我媽來做和解,和解之後有簽同意書(寫說在我20歲之前不能聯絡,20歲之後考慮在續前緣 )意思大概這樣,


    這我知道是我自己的問題,我想問那這樣我男友會怎麼樣嗎?會被關嗎?如果會的話那大概會被關多久?

  • 艾葆萱
  • 發問時間:2015-08-22 01:34:38
  • 律師您好


    我在去年11.12月左右與一名違規右轉的騎士相撞


    當時我並無駕照


    而警察的筆錄上也表明了該騎士違規


    但近日收到我方強制險的求償信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無照駕駛我方強制險事後會回來向我方索賠


    但是這不就等於是對方的錯誤與我方的錯誤都要我一併承擔了嗎?


    請問我有甚麼方法可以解決這問題?


    請問我可以跟該騎士要求精神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