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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紫涵律師 律師
律師證號:96台檢證第76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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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刑事訴訟,契約代擬審約,各類型非訟事件,專打一審敗訴要在二審力挽狂瀾之民.刑事訴訟
搜尋結果:共 7 頁,65 篇問答
  • 19005
  • 發問時間:2021-06-23 21:36:08
  • 您好,


    前陣子在FB上發文抒發情緒,敘述的內容有說很久沒遇到這款賤人了,當然全程沒公布完整的當事人姓名及工作場所,但還是有人猜的到,請問我這犯法了嗎?另外我所說的那位小姐在我簡訊溝通的最後,她傳了一張心理診所的照片給我,而後她又親口所出:有病去看醫生!請問她又犯了什麼法??因為她那一句:有病去看醫生!讓我極為在意,我想提告,您認為可行嗎?謝謝。




     



     

  • 19005
  • 發問時間:2021-06-23 21:36:07
  • 您好,


    前陣子在FB上發文抒發情緒,敘述的內容有說很久沒遇到這款賤人了,當然全程沒公布完整的當事人姓名及工作場所,但還是有人猜的到,請問我這犯法了嗎?另外我所說的那位小姐在我簡訊溝通的最後,她傳了一張心理診所的照片給我,而後她又親口所出:有病去看醫生!請問她又犯了什麼法??因為她那一句:有病去看醫生!讓我極為在意,我想提告,您認為可行嗎?謝謝。




     



     

  • maruco
  • 發問時間:2019-04-27 01:12:11
  • 您好:我已打過交通警察申訴,叫我跟檢驗局申訴,檢驗局也驗過,卻說沒問題!!那到底問題在哪?


     


           事由:因為我每個星期都要坐一次同樣路線的計程車到一個地方,時間已長達1年半之久,所以我很清楚車資為90-95元之間(GOOGLE里程僅1.9公里,不算紅綠燈,塞車等等原因,只需7-9分鐘);但在上個星期六,搭到一部計程車,明顯有問題,因收據顯示車子停留時間長達8分1秒,里程2.7公里,上下車時間也明顯有問題~雖然我有報檢驗局,但檢驗局檢查卻沒問題....我手邊有照片及收據等,如果去警局報案調監視器,證明時間有差,反推回去,是否可以證明他有竄改計費機,而且在檢驗局通知他回監理所前又改正確?那我該如何向警局報案才會被重視?謝謝

  • 周紫涵律師
  • 回覆時間:2019-04-30 14:24:36
  • 抱歉,這類案子沒有處理,請您詢問其他律師
  • 鴨子
  • 發問時間:2019-01-17 23:24:55
  • 因為要找工作 後來有人打給我說有一分工作 要我去面試 也要我提出提款卡和證件影本 還有存摺影本 後來我找朋友一起 後來對方說會計把我的提款卡用不見 要我去看我的戶頭裏面有沒有錢 (已經提裡完裡面原本是沒有錢的)後來我說有對方也要我把裡面的錢領出來 領出來後對方要我拿1萬去幫他買遊戲點數 剩下的是補償給我因為它們把我的提款卡用不見 然後對方說晚點會傳工作地址給我 (因為隔天就要上班) 結果一直都沒消息 朋友發現不對勁 才打電話去銀行問才知道變成人頭帳戶 被詐騙集團騙 後來她去報案之後 才知道已經被人告了7條案件 我知道後 我請他幫我問警察我需不需要報警 警察說因為我還沒有被高所以不先不用 因此我也將我的戶頭也辦理遺失 但是現在朋友要告我說 我跟詐騙集團認識 但是他重頭到尾都知道所有的是 就連我領出來的1萬多 他也知道 對方給我的補償金他也都知道 請問我該怎麼辦?

  • 周紫涵律師
  • 回覆時間:2019-01-23 17:36:29
  • 抱歉,最近忙幾件大案子,沒有時間瀏覽網站,現在答覆如下:如果成為人頭帳戶,實務上一般會論幫助詐欺罪;但如果是詐騙集團之一份子,會論以詐欺罪之共同正犯,後者罪比較重,如果成為人頭帳戶是有原因並經舉證成功,就會不成立罪行,我有幫幾件人頭帳戶打成不起訴處分,如果有疑問,請進一步連絡,連絡方式:0923866798
  • XIANG
  • 發問時間:2018-11-11 00:52:03
  • 律師你好 想請教一下 我因為遊戲內的帳號問題 因為我改了對方的遊戲密碼 導致跟對方發生不快 但事後我也有承認不對 坦承我所有的做為 對方也選擇原諒我 之後我也告訴他 他遊戲中損失的金額 我會兩倍賠償給他 我們也達成協議 當事人也接受歉意跟遊戲賠償。但當事人的朋友卻覺得我不肯原諒 還直接在聊天程式的群組特意標記我 讓裡面的人都知道此事 但我跟當事人都已達成原諒 我也有告訴當事人朋友 損失的東西 我都按照當初他收購的兩倍價錢賠給當事人 當事人也接受了 但當是人的朋友卻說我只賠多少錢而已好意思 當事人也有告訴他朋友 不要刁難人 還持續在聊天群組中不停訴說我與當事人的事情 而也有幾位也跟著附和說要告報警之類的,甚至還說我整到當是人也搞到他的東西 說我賠償是跟當事人的事情他不要錢,我也詢問過當事人 他所說的兩件道具當事人說是他收購的但他朋友卻說是他借當事人 當事人把虛擬遊戲幣押在他那卻完全跟她是人跟我說的不同我也有保留我跟當事人的對話記錄之後他朋友還放話說要我不用去煩當事人他肯定會報警沒這麼容易放過我我想問一下我們自己和解了他朋友又這樣該如何處理

  • 周紫涵律師
  • 回覆時間:2018-11-19 13:44:52
  • 您好: 建議要雙方簽立一份和解書,內容一定要有雙方針對這件事情放棄民.刑事訴訟追訴,否則縱使您現在賠償對方若干和解金額後,對方還是會另循民.刑事訴訟,雖然日後民事部分因為雙方有和解,法院判決之金額雖會扣除這部分已給付之金額,但刑事部分對方仍然可以提起告訴。
  • icepop
  • 發問時間:2018-08-03 19:20:54
  •       你好 舅舅因跟感情問題燒炭變成身心障礙者 ,戶籍目前在別處,但因住在護理之家,房子也未續租,需要遷出戶籍,目前我跟外婆跟媽媽住在一起,想請問若戶籍遷入我們家中,未來外婆以及媽媽不在的話,我是否會因戶籍關係而有家長家屬間扶養義務呢?
  • 周紫涵律師
  • 回覆時間:2018-08-03 19:20:54
  •  您好:


          家長家屬間扶養關係是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並非依戶籍而認定,如需進一步諮詢,請依下列方


          式連絡:


     連絡方式:LINE:23811980


                事務所電話:02-23811980


                手機:0923866798


                Email:peacelaw8833@hotmail.com.tw


                連絡人:周紫涵律師

  • 小妹
  • 發問時間:2018-08-03 19:17:44
  • 律師們你們好:
    我在今年(107年)2/24日到派出所報案,
    因我於網路買商品,錢匯了,但是並未收到商品。故報案。
    但我在三天後2/27日收到警示帳戶的公文後就再也無消無息至今(8/03)...
    想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網路上查都是積極偵辦中?我想知道偵辦了逾半年的詐欺案這是合理的嗎?
    如果不幸被吃案或被忽略該怎麼做呢?
  • 周紫涵律師
  • 回覆時間:2018-08-03 19:17:44
  • 您好:


         因您提到這個帳戶是列為警示帳戶,故代表這是詐騙集團利用人頭之帳戶,偵辦確實要比較久,還


        要看是何法院?如果是台北三法院.桃園等法院,由於案件量很大,需要更久之時間,如需要進一步


        之問題諮詢,請進一步連絡。


       


     連絡方式:LINE:23811980


                事務所電話:02-2381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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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絡人:周紫涵律師


      

  • 承恩
  • 發問時間:2018-08-03 19:13:21
  • 最近我賣了一個帳號 但是買家要求我先將帳密給他 並給錢的時候會給我一萬五(原本一萬) 因為他還沒有拿到薪資 所以帳戶並沒有改密碼 待於8/10日進行交易 不過今天 他告訴我他不買帳號了 但是帳號內的財產有損失 我想請問這樣可以求償嗎
  • 周紫涵律師
  • 回覆時間:2018-08-03 19:13:21
  • 您好:


        賣帳號給第三人要冒很大之風險,如果第三人拿您的帳號去詐騙別人,您就會被提告幫助詐欺罪


        或詐欺罪,如果您要證明並無詐欺罪之不確定故意相當困難,實務上往往會被認定有幫助詐欺不


        確定故意,雖然我是少數打贏過2件類似案件,但這種風險千萬不要冒,以免將來要背負著民.刑事


        責任!如有進一步問題,請再與我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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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絡人:周紫涵律師


      

  • 龔先生
  • 發問時間:2018-08-03 19:06:03
  • 車禍我告對方民事訴訟賠償,因訴訟告知、參加人等因素,則我一定是和對方保險公司上法院,而不是肇事人?
  • 周紫涵律師
  • 回覆時間:2018-08-03 19:06:03
  •  您好:


            如果要進行調解程序就要通知保險公司,如果僅進行訴訟,就不一定要通知保險公司,如有更進


            一步問題,請進一步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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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務所電話:02-2381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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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peacelaw8833@hotmail.com.tw


                連絡人:周紫涵律師


     


         

  • Margaret
  • 發問時間:2018-08-03 18:58:03
  • 我賣屋過戶時赫然發現二十年前作的抵押權設定在清償時忘記塗銷。清償證明已遺失,而這家抵押權公司也已經不存在。請問我能怎麼辦才能完成房產過戶?
  • 周紫涵律師
  • 回覆時間:2018-08-03 18:58:04
  •  這件抵押權設定之公司如果廢止登記,就無法透過訴訟塗銷抵押權,因為當事人不存在,法院會以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3款駁回您的訴訟。如果這件抵押權設定之公司僅為辦理歇業.停止營業等,尚有法人格時,您可以以利害關係人身分主張清算這家公司,選任清算人,才以清算人為這家公司之代理人進行訴訟,因為本件案子相當棘手,且案例不清楚,建議與律師連絡,找出解決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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