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找律師

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陳奕君 律師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922號
瀏覽人數:23495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10
可聯絡方式:電話電話 emailEMail 簡訊連絡簡訊

律師服務範圍

服務內容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

律師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
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台大法律系。
專長: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電話:0919-377076 
搜尋結果:共 2 頁,12 篇問答
  • Kevin8753
  • 發問時間:2017-07-22 00:05:42
  • 我是一個19歲的學生,已經擁有汽車駕照,目前規劃開車到新竹的山上遊玩,車上載著三四個朋友。爸媽擔心我因為技術還不是很熟練,怕會造成意外。所以我想問問看,如果真的不小心發生事故造成後方同學的受傷,我父母是否需要負責相關的法律責任?
  • 陳奕君
  • 回覆時間:2017-07-22 00:05:42
  • 答:如果未成年人駕駛發生車禍造成其他人損害,父母需要和未成年人駕駛一同負連帶責任。


    因為民法第187條第1項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 samess
  • 發問時間:2016-06-01 22:32:33
  • 律師您好


     


    我最近接到資產管理公司追討我一筆電話費,96年申辦97年停話,因太久了我也忘記了有無申辦,最近有收到他寄來的訴訟前通知書,電話中她告知要扣薪3/1,因年代久遠,所以我該怎麼處理。謝謝

  • 小田
  • 發問時間:2015-05-18 00:13:05
  • 各位律師您好:我是ㄧ位軍人,近期手機在軍中遭竊,報警的話,警察說,因為我是軍人身份,且遭竊地點也是在軍中,所以他們沒辦法受理,只能幫我通報憲兵隊處理,想請問這個案件有報案的有效期限嗎?他們會透過手機序號幫我找回手機嗎?還是搜索而已?如果竊盜者是軍人身份,他會面臨怎樣的判決、責任和後果?
  • 陳奕君
  • 回覆時間:2015-05-18 00:13:05
  • (1)現役軍人在營區內犯竊盜罪,會成立刑法竊盜罪加重竊盜罪

    (2)竊盜罪的追訴期,自偷竊行為完成時起算5年
    (3)洪仲丘案後軍事審判法修正,現役軍人於非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已改由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警        察偵辦,並非由憲兵偵辦。
    (參照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8款、刑法第80條第1項第4款、刑法第320、321條)

  • 小田
  • 發問時間:2015-05-18 00:07:02
  • 各位律師您好:我是ㄧ位軍人,近期手機在軍中遭竊,報警的話,警察說,因為我是軍人身份,且遭竊地點也是在軍中,所以他們沒辦法受理,只能幫我通報憲兵隊處理,想請問這個案件有報案的有效期限嗎?他們會透過手機序號幫我找回手機嗎?還是搜索而已?如果竊盜者是軍人身份,他會面臨怎樣的判決、責任和後果?
  • 陳奕君
  • 回覆時間:2015-05-18 00:07:02
  • (1)現役軍人在營區內犯竊盜罪,會成立刑法竊盜罪加重竊盜罪


    (2)竊盜罪的追訴期,自偷竊行為完成時起算5年


    (3)洪仲丘案後軍事審判法修正,現役軍人於非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已改由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警        察偵辦,並非由憲兵偵辦


    (參照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8款、刑法第80條第1項第4款、刑法第320、321條)

  • 小田
  • 發問時間:2015-05-18 00:05:14
  • 各位律師您好:我是ㄧ位軍人,近期手機在軍中遭竊,報警的話,警察說,因為我是軍人身份,且遭竊地點也是在軍中,所以他們沒辦法受理,只能幫我通報憲兵隊處理,想請問這個案件有報案的有效期限嗎?他們會透過手機序號幫我找回手機嗎?還是搜索而已?如果竊盜者是軍人身份,他會面臨怎樣的判決、責任和後果?
  • 陳奕君
  • 回覆時間:2015-05-18 00:05:14
  • (1)現役軍人在營區內犯竊盜罪,會成立刑法竊盜罪加重竊盜罪


    (2)竊盜罪的追訴期,自偷竊行為完成時起算5年


    (3)洪仲丘案後軍事審判法修正,現役軍人於非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已改由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警        察偵辦,並非由憲兵偵辦


    (參照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8款、刑法第80條第1項第4款、刑法第320、321條)

  • 拜月教主
  • 發問時間:2015-04-19 15:35:55
  • 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若發文內容同時涉及公然侮辱跟誹謗,那是否兩者都會成立罪刑?


     


    若主張釋字509號的話,若誹謗罪能阻卻成立,那是否公然侮辱罪就會被成立?

  • 陳奕君
  • 回覆時間:2015-05-17 18:47:27
  • (1)一行為同時觸犯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為想像競合犯,成立兩罪;但科刑僅就較重的誹謗一罪處刑。 (2)不一定。因為誹謗和公然侮辱不同,誹謗是傳述具體或可得具體之事項;公然侮辱則是抽象的公然謾罵或嘲弄。能援引釋字509號阻卻誹謗罪成立,並不當然成立公然侮辱罪。是否成立公然侮辱,仍然需視發文內容有無抽象的公然謾罵或嘲弄而定。 (參考法條:刑法第55條)
  • 小路而
  • 發問時間:2015-04-13 16:07:01
  • 我玩英雄聯盟時 這遊戲裡面有個英雄叫做安妮但是我不知道他現實的人根本不認識於是在英雄聯盟裡我事說安妮不要在送了可以?後面的還有但是我忘了我的疑問是在 我沒有指明到人  只有指名遊戲中的英雄安妮這個會成立?這樣子我算公然侮辱? 
  • 陳奕君
  • 回覆時間:2015-04-13 16:07:01
  • 這件是否成立公然侮辱,需視您在遊戲內的全部發言內容而定


    (1)如果您只說"安妮不要再送了可以?",而沒有說其他侮辱的話,就不會成立。


         因為這句是提醒隊友不要再白白送死,還不會構成侮辱。


    (2)至於指說安妮這點,因為英雄聯盟同隊伍的角色不會重複


         即使您沒有打出ID姓名,仍然足已認定您說的對象是使用安妮的玩家


      

  • 酒紅色
  • 發問時間:2015-04-05 20:24:37
  • 我網路查了一下,因為遺產是○,限定與拋棄都不用還錢,
    那既然效力都一樣,到底要選那一個??
  • 陳奕君
  • 回覆時間:2015-04-05 20:24:37
  • 既然確定父親無遺產,只有負債,建議拋棄繼承,以節省將來的繼承手續


    請記得在父親往生後3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


    父親的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都要一同辦理拋棄繼承,避免繼承負債。


    (參照民法第1138、1174條)

  • Genalex
  • 發問時間:2015-04-03 23:48:40
  •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我想請教各位,我在日前收到支付命令,也已提出異議,先擋下來了 內容是有關兩隻陳年電信費的給付(本金大約64000),但如果自債權人請求權可行使日算來至今,有一張已經過了八年,另一張則是過了五年,而在這之前,雖有收到兩張移送法院前平信通知,但該債權公司後續從未起訴過我,理應視同時效中斷不成立且時效完成了對吧?(不管以民法126條或是127條來說)
    還有我想請問,電信費可以從起算日至清償日加收5%利息嗎? 電話費可以收利息?
    那這樣我要是輸了,豈不是要付出8~9萬了嗎? 到底該不該跟他們殺價哩?
    坦白說,我現在提出時效抗辯之訴的勝算有幾成啊?
    小弟先在此謝謝各位大律師了
    補充:收到支付命令當天,有打去跟債權公司談價碼(一時搞不清楚狀況,他要我匯8萬才和解)
    這樣算時效中斷嗎? 但是至今已經是第8年了,應該算時效完成了吧?
    我有爬文: 時效進行中(口頭/契約)承認視同放棄,時效完成後,契約承認才算放棄
     
  • 陳奕君
  • 回覆時間:2015-04-03 23:48:40
  • 實務見解認為電信服務費用之請求時效為2年


    由於請求權時效自得請求時開始起算,原則上是在次月繳納電話通信費,


    所以請求權時效從您最初收到電話費帳單時起算


    依您所述這是5年、8年前的帳單,因此消滅時效已完成,對方無法向你請求電話費、利息


    在您簽和解契約書之前,消滅時效已完成


    一旦簽和解契約書,即為承認,不得再主張消滅時效,建議您三思。

  • 拜月教主
  • 發問時間:2015-04-03 23:17:37
  • 律師您好我一年多前曾到一家生活顧問公司,我在介紹的秘書鼓吹之下,便想說加入看看,起先她說可以分期付款12期,每期1000的繳納完入會員費39990,我便拿出信用卡給她刷,由於我的卡有額度,還有其它分期消費未付完,因此她只刷了14935元,但事後我回家打電話向銀行客服詢問,他們說並沒幫我辦分期,讓我感到有受騙成份在,,因此要解約,隔天到這家公司去找接恰的秘書,她們公司人員說她不在,也無法幫我處理任何問題,事後這位秘書也有打電話給我說她出差,需等她回來才能處理!後來有和解了,也寫了和解書,但她們堅持要收我六千的諮詢費,但我根本就沒享受她們任何服務,連簽約當時合約也沒留一份給我,她們硬凹說都給我了,所以我不甘心的在網路上公怖他們惡行惡狀,像是刻意在簽約時,把簽約時間往前寫刻意躲開合約鑑賞期,還問人家的手機門號公司,便稱說她們與該電信門號公司有合作,可以讓通話費跟簡訊有優惠,,便稱說過幾天會收到簡訊通知,但我也打電話向電信公司求證了,客服員說根本沒跟這家公司合作!現在這家公司要告我妨害名譽,而我PO文也有打出些不堪字眼,像可惡不要臉,做賊心虛..等等!這樣我的罪名會成立嗎?分期的部份銀行可以出示資料證明她們並沒有幫我做分期!而我也有錄音錄下了她們謊稱跟電信公司有合作..等等不實的欺騙! 我想問我該怎麼做對我比較有利?
  • 陳奕君
  • 回覆時間:2015-04-03 23:17:37
  • 阿翰您好! 

    關於公司對您提告妨害名譽,

    您能提出對方惡行惡狀的證據,縱使使用比較偏激的文字,仍不會成立妨害名譽

    (可參照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731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