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CW
- 發問時間:2026-10-10 13: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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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
徵求台北地區熟悉「業務登載不實罪、偽造準私文書罪(刑法第 215、216、220 條)」,或具備「刑事再議成功經驗-尤其是業務登載不實罪」之律所,協助快速梳理卷內告發事證、補充理由狀,比對地檢不起訴處分書之偵查未完備之瑕疵(已初步判定偵查過程有重要事證未實體調查、認定事實錯誤、未傳喚被告、處分理由與卷內資料不一致等偵查未完備之重大瑕疵...),並撰寫刑事聲請再議狀。
10/08 剛收到地檢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10 日聲請再議法定期限內)
因為急件,可提供委託之律所,請儘速提供聯絡資訊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6-10-10 13:59:55
回覆 CW 的發言內容:
急件: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此外,任何訴訟案件,都是「先程序、後實體」的判斷法則。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委任案件之後,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就是「一次服務,終身保固」,最重要的是要趕緊掌握證據、釐清事實。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