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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黃國政 律師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瀏覽人數:202009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3652
可聯絡方式:電話電話 emailEMail 簡訊連絡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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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桃園縣、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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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律師費價格合理。

服務範圍:
1.各類民刑事訴訟案件(包括民事起訴、被訴,檢調陪訊、刑事辯護、告訴代理 ) 
2.各類家事案件(離婚、子女監護、遺產繼承、家庭暴力)
3.撰寫律師函、存證信函
請加我的LINE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搜尋結果:共 363 頁,3622 篇問答
  • 智傑
  • 發問時間:2026-02-14 11:57:59
  • 各位律師打擾,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在去年2025年約九月份時承接了一場由設計師發包的冷氣安裝工程
    完工後也測試完成,準備跟設計師請款,
    設計師跟我們說,當天到現場把保證書交跟冷氣遙控給他順便拿錢給我們
    可是到現場把保證書交跟遙控器給設計師後,設計師卻說他再將貨款匯給我們
    直到現在我們都還未收到匯款
    請問他把保證書跟遙控器從我們這騙到手交給屋主,然後跟屋主收錢,卻不把錢給我們這樣算是詐騙嗎?我們可以提告詐騙嗎?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6-02-14 11:57:59
  • 因為「遙控器」、「保證書」與「冷氣」本體之間,具有「主物」、「從物」的關係,您的完工,交付冷氣(主物),處分上,應該是及於「從物」;這邊的「賴帳」,很可能不涉及刑事案件詐欺罪嫌,充其量是一種技巧,回歸民事糾紛法律關係,首先要看您與對方的契約規定;強烈建議,先以存證信函、搭配支付命令下手處理。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此外,任何訴訟案件,都是「先程序、後實體」的判斷法則。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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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委任案件之後,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就是「一次服務,終身保固」;同時,費用方面,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處理,最重要的是要趕緊掌握證據、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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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ky
  • 發問時間:2026-02-12 13:07:26
  • 之前因監護權小孩父親部分聘請律師有簽約也付完錢但卻一直拖延
    長期不回應、反覆跳票
    ‧ 2023/12 → 2025/5
    ‧ 多次承諾「我再打給你」「下週」「我確認後說」
    ‧ 從未給你任何書面進度、文件副本、法院案號
    多次詢問:
    ‧ 是否有「兩年期限」
    ‧ 補助、監護、認領、DNA、父權問題
    ‧ 文件卡在對方父親、無法提出

    但律師 沒有給任何正式策略或書面處理紀錄

    ? LINE 已讀不回截圖(時間橫跨 1 年半以上)
    ‧ ? 律師承諾處理卻未履行
    ‧ ? 案件性質明確(監護 / 認領 / 家事)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6-02-12 13:07:26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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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布
  • 發問時間:2026-02-09 17:35:44
  • 之前因人頭帳戶被判刑6個月緩刑2年,但年底跟別人發生車禍事件,現在對方要提起告訴。這樣我的緩刑會被法院給撤銷嗎?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6-02-09 17: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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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問時間:2026-02-03 23:24:37
  • 我想詢問
    好幾個月都被對方以恐嚇和威脅的方式發生關係
    但是當下覺得這是唯一保護自己的方式,發生後和對方雖然會有吵架、表達不滿不願意等等,但仍和對方正常相處
    持續差不多2-3個月
    是因為對方最後太誇張,直接威脅到我的生活(甚至生命),我才發覺不管怎麼滿足他都沒有用
    爾後報警處理,先是申請保護令和提告跟騷、恐嚇和傷害
    然而事發半年,在心理師和律師的提議下,也決定鼓起勇氣提告妨害性自主
    但當時保留的直接證據不多,加上發生的時間長也多次,除了在對方家裡,也有在公共場合被要求滿足對方,我不是每個日期都記得很清楚,也不確定事發之後和對方的正常相處是否會對我不利
    詢問婦幼偵查隊,說做完筆錄後仍然可以去驗傷,但此時驗傷是否已經無意義?
    目前有的證據
    1.他的訊息多次恐嚇、謾罵(妓女、婊子等等)、有監視器錄到他持續跟著我、拖拽我
    2.我有錄到音(說了我不想要,他沒有否認反而追問我其他問題)
    3.我和家人口頭說過發生事情、那段時間家人也發現我的情緒異常;最後一次跟家人傳訊息說到我被他威脅發生關係
    4.我和心理師、精神科醫師、以及學校性平委員會有提到事發事件(被迫發生關係),當時學校心理師有幫我通報(但是那時候我不打算報警,但心理師覺得還是要記錄所以幫我通報性暴力)
    5.他在保護令的庭上,有證實手上仍握有我的性影像,應該有開庭的逐字稿紀錄(但不知道為什麼那時候的法官沒有請他刪除)
    6.我自己當時的備忘錄記錄,有寫到被威脅很痛苦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6-02-03 23: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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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澤
  • 發問時間:2026-01-27 12:54:17
  • 我因為聽朋友的話去領包裹,然後接到警察的電話說我涉嫌詐欺要去做筆錄,我包裹總共領了7件,領包裹的錢都是先由我支付,我不知道包裹裡面是什麼東西,我也沒有打開包裹,警察局做筆錄時經警方告知得知包裹裡面是提款卡,我才發現自己被利用了,昨天已經去開偵查庭,因?沒有跟朋友的對話紀錄當證據(僅有一張是告訴我,門市,姓名,末三碼的截圖),檢方說我的說詞他都不採信,辯問我認罪嗎?因為監視器拍到我證據確鑿,我認罪了,請問我該怎麼幫忙自己?感覺認罪好像毀了自己一樣,檢方依詐欺、洗錢要起訴,朋友已經失聯,我的情況會被判多久?有機會沒事嗎?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6-01-27 1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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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檸檬
  • 發問時間:2026-01-23 21:03:29
  • 非常不好意思,我在職時候約有四個月有和一位同事吃賣場的零食泡麵
    也有拿過生活用品(1個月大概2次),後來我前陣子(留職停薪狀態)
    有去店裡竊取被當下發現,東西沒有清點,我有當下跪下道歉也沒有報警
    要走時有付款6500元,金額是我大概抓的,可能不到那個金額
    後來有被叫回去兩次左右都有下跪道歉,最後原告還是帶去警察局報案了
    但那四個月沒有監視器畫面,只有我自己自白坦承,6500元那次原告有提供監視器
    原告做筆錄時候警察有問我我總共拿取了多少金額,因當下真的沒太多
    就說了大概2-3萬…但我回來想想可能都不到一萬…(我還沒做筆錄)
    請問我做筆錄可以說正確的實際金額嗎? 這樣會不會跟原告的筆錄不同
    會變成我更嚴重…
    再來是請問做筆錄時可以直接跟警察說不要寄戶籍地嗎?還是可以到警察局領?
    實在不想被家人知道…會更困擾
    原告說到最後會和解叫我不用太擔心覺得我很可憐這樣
    那和解依我這樣他能要求我賠償最高多少?
    最後就是如果判決我會面臨怎麼樣呢?
    所謂初犯就是沒有前科這個意思嗎?
    會不會進去關.. 實在很擔心很後悔
    但怎樣後悔都來不及了我也知道做了不好的事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6-01-23 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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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ya
  • 發問時間:2026-01-23 21:02:09
  • 先生任意搬離共同居住所已快半年,因為雙方都想要離職,但我們遲遲未辦手續,原因是要等房子賣了之後,才能平分賣房餘款,而房子卻一直仍未如願賣出。
    住所住的很自在,有想說能否借錢買下,支付他那一半,但房貸及能源費等,開銷單憑我也難以支付,勢必還是得售出,就這樣,形同陌路還被遺棄的我,卡著已婚身份,而我們也無子女,家中二老一再告戒房賣才離婚,這樣的生活好無奈,想著不想先生簽個本票給我,我們先辦妥離婚手續,還沒賣房的情形下,我支付他房租?這樣可行嗎?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6-01-23 21:02:09
  • 離婚之後繼續居住處,與裁判離婚成立與否無關;至於原有房屋賣掉之後,是否可以平分,建議您要進一步諮詢專業法律人士判斷。更重要的是,任何法律手段,「程序」方面的重點,務必掌握到!這可能不見得是自己爬文就找得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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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沒有
  • 發問時間:2026-01-18 23:53:36
  • 去年5月已到警局作完筆錄也到地方法院被問完
    我1月底傳喚我到地方法院做證人
    我知道這個一定要去
    我是想知道會不會到了之後叫我去驗尿 
    還是說因為我之前都認了 所以說我有購買嫌疑 
    然後直接把我抓起來 有這種可能性嗎?
    備註:多年前有被抓過身上持有毒品的紀錄 但沒用過毒品的紀錄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6-01-18 23: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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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yu2023
  • 發問時間:2026-01-13 11:04:28
  • 請問律師
    因父親過世,我和姊姊和繼母,目前三人公同共有繼承父親的一間房子.
    繼母一人住在此房子三年,繼母不願意賣房子,也不給我們霸佔此屋的損失金額,我和姊姊想透過土地法34條多數決,賣掉此房子,
    我和姊姊委託了房仲去賣此房子,但房仲說因為繼母住在裡面,一定要經過繼母同意才能看房,但繼母不可能會同意的,所以房仲說無法帶買家去看房,除非我和姊姊在場才能帶買家去看房.
    依照法律,我們已委託房仲了要走多數決賣掉此房了.
     
    到底我們的房仲能不能在我和姊姊不在場的情形下,
    不經過繼母同意就帶買家去看房?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6-01-13 11:04:29
  • 首先,你們姊妹有無系爭房屋的出入鑰匙;否則,強行進入,可能有刑法強制罪、無故侵入住居罪的問題,必須考慮進去。處理的方式,是可以談的,然而,常常都是必須提起訴訟之後,才有得談(調解),這就必須看兩造之間原先的互動關係、甚至是兩造之間的處事人生觀而定。不過,切記,權利都是爭取而來的,不會憑空天上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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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夢
  • 發問時間:2026-01-12 13:51:56
  • 母親生前有不動產買賣進行一半後來離世,因為已在買賣進行中,如果繼承就必須照買賣合約走,過戶給買家。
    母親在世甚至將離世前,另一繼承人都不聞不問,多次的生病、住院都未到院探視或致電表示關心,並不只一次訊息給我,以後母金的資產一毛不拿。母親過世,當我告訴對方有不動產買賣一事,對方馬上說要依他要的比例分配,但我隨即表示,為何不是另一個比例?因為我心想他自己多次說不拿母親資產,加上母親生前有錄影(來不及公證)表示,另一繼承人對她不聞不問,未來土地售出只願給他XX萬。)當我講出接近但大於母親錄影所說的金額,另一繼承人馬上變臉,指責我並要我當面道歉,否則就收回一開始所說,並要依應繼承分。於是我之後在前往代書事務所簽遺產分割協議書前,向他道歉。
    簽署過程中皆無異狀,但當走出事務所,我跟對方說,我的配偶一直以來都做了這位繼承人應該盡的孝道義務,希望他可以多拿出一些補償給我配偶(補償我配偶是另一位繼承人一開始所提出,我在詢問對方能否再多加一些?)不料,對方馬上翻臉,指責我在羞辱他,並講出一些莫須有的事。隨即開始不斷威脅逼迫,要求變成5/5分,並透過我身邊不同親友在我還在處理母喪事宜一直說要對我提告,且阻止代書進行買賣程序,讓我一直處於身心緊繃及害怕。
    協議書未送登記(我不知道分割協議簽完又反悔算不算背信),因為代書不敢,事情就一直延宕,另一位繼承人有法院相關知識,甚至寄存證信函給我,說明當初協議無效。於此同時我也因為知道對方債務更生中,並有申報不實情況,請律師代我發律師函,一併副本給法院。後來買方也因等太久,對我們雙方寄存證信函,而另位繼承人卻將責任推卸給我,說是我方洩漏他更生資訊給買方,害買方心生害怕,並指出我方違反個資。(我在全球司法院查到的公開訊息,何來違反個資)
    現在身心真的感到很疲憊,想著另一位繼承人從以前多次把母親丟給我,平時及住院不聞不問;還有爺爺過世時,我與他應該代位繼承,他有分到錢卻一直對我跟母親隱瞞,然而對外跟別人說他有分給我,還有臉在更生陳報裡面說有撫養費,這種不孝不要臉的人,多分給他母親遺產都是浪費。我不知道提起訴訟要多久時間,或是最後白忙一場,法官一樣判5/5,但是心裡又是非常不甘心,我不知道到底該怎麼做,能否請各位給我一點建議,感謝各位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6-01-12 13:51:56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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