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嘉
- 發問時間:2024-04-23 10: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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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104年5月24 到傳統刺繡店 店家內 訂購商品30萬元整 訂金付10000元
原定107年7月交貨 (三年製作期) 107年07月24 到了交期 沒製作也沒交貨
當天又付了30000元訂金 定110年1月交貨(又四年製作時間)沒開收據 只有白紙黑字的 工單 寫在老闆簿子內(有寫商品製作內容 價格 交貨日期 付了多少錢) (我有拍照) 交期到110年1月 又等了四年 交貨時間到了 沒製作 圖稿也沒畫理由是訂單很忙無法消化 有空再幫你做就這樣每兩三個月就一直打電話過去崔圖稿進度當中一直都有到店家詢問進度 每次說的交期都沒有一次兌現(但卻一直做其他客人的商品) 直到112年2月14 又付了230000元 這次說114年01月30 交貨 113年3月會畫圖稿也是老闆不開收據 只有白紙黑字的 工單 寫在老闆簿子內(有寫商品製作內容 價格 交貨日期 付了多少錢) (我有拍照) 113年3月過去看圖稿又是沒看到東西也是一再拖延說最近工作很多理由有空在幫你做請問這種問題該如何才好 一件商品拖了九年不交貨.....
沒開收據 (有寫商品製作內容 價格 交貨日期 付了多少錢)
這樣買賣契約有成立嗎? 如果提告可以告什麼? 可以提告求償嗎?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4-23 10: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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