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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平原律師 律師
服務機構: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瀏覽人數:19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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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982100565
手機:0982100565
傳真:未填
E-MAIL:q102327955@gmail.com
服務時段:08:00 - 24:00
評價分數: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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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平原律師為前法官轉執之專業律師,本律緣就現階段各法院民、刑事判決實際案例等相關法律資訊及律師執業之實務經驗與您分享,期冀能提供給您最優質、最專業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以確保您的權益。
搜尋結果:共 686 頁,6857 篇問答
  • 小山
  • 發問時間:2026-07-19 07:34:12
  • 您好,有完成過一次法院判決也拿到賠償金,為什麼還會再寄傳票來?如果不再需要辦理這個案件如何處理不再收到傳票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6-07-19 07:34:12

    1. 就閣下所述情節,為確保權益,歡迎電洽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加入LINE ID 帳號(AK6789336)設為好友,本所爰以現階段法院之實際判決案例及律師多年執業的實務經驗,為您排難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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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千
  • 發問時間:2026-07-19 07:32:55
  • 因朋友是車手的第二層中間人
    已經承認 目前被羈押禁見第一票快到期
    檢察官要找最上游
    目前已供出人(但上游被通迄再大陸)
    請問第一票這樣能交保代替羈押嗎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6-07-19 07: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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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OJO
  • 發問時間:2026-07-19 07:32:13
  • 上個月月中在上班途徑發生車禍
    對方跨越雙黃線迴轉 我為了不撞上對方而急煞導致自摔(加上那天下雨所以地上比較滑)
    對方迴轉後在路邊停了大概五秒就直接開走了(不知道是不是覺得沒他的事情或是真的沒注意到 但因為聲音蠻大的連旁邊的住戶都出來看了 應該不可能是沒注意到)
    最後是附近的住戶出來關心我問我要不要報警 因為對方這樣算是肇事逃逸
    我報警後 警察來了詢問大概情況
    因為我那時候也不太了解 警察跟我說這樣是有因果論的
    並且跟我確定了要對對方提出肇事逃逸嗎
    我說對 所以他說刑事跟民事都幫我提出了

    然後7/10的時候有在線上申請初判表 但一直到今天都還在處理中
    前幾天收到地檢署通知下禮拜要開庭的信
    案由是寫「交通致傷逃」
    想請問在還沒拿到初判表的情況下
    我還可以先跟對方求償嗎
    因為我有受傷(診斷證明書事後去警局做筆錄有交給負責的警員)
    然後車子也都有擦傷 雨衣什麼的也都有破損 那周的假日也安排要去看演唱會結果因為這樣全身瘀青沒心思好好看??)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6-07-19 07: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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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eus
  • 發問時間:2026-07-19 07:31:26
  • 如題,我只在臉書新聞下面留了一句文字,引來一堆人謾罵
    如:
    「南部綠色狗」
    「他媽垃圾綠蛆!糞坑有屎快吃!滾」
    「你勒靠北三小.欠幹是吧」
    「人家吃油是致癌,你怎麼看起來像是傷到腦?有點腦癱」
    以上,請問這些有違反公然侮辱或恐嚇嗎?
    謝謝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6-07-19 07: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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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問時間:2026-07-13 07:28:08
  • 車禍日期: 115/04/11,筆錄時已同時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對方有酒駕事實。
    調解當日對方應因其他案件服刑中,沒有出席。
    個人訴求: 我只要對方賠償我因車禍導致的金額支出即可,其他的我不會多要。但他目前應該是服刑中,我完全無法找到他,現在也不知道後續該如何處理,想請教現在我該怎麼做?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6-07-13 07: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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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榮
  • 發問時間:2026-07-13 07:27:22
  • 我因為酒駕車禍我跟對方有受傷,因為新法上路我變成累犯,前後兩次酒駕相隔約7-8年,車禍責任是對方七成,但無法達成和解,約5萬的理賠金額,但我給出15萬對方不滿意,要求120萬,而我也開完偵查庭了,配合且認罪,對方在我開完庭1星期後提告過失傷害,逼我給她錢,想請問這種開完公共危險罪偵查庭才被提告過失傷害,那案子會一起審理嗎,還是公共危險罪會先判決,過失傷害後面才跟著審理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6-07-13 07: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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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山
  • 發問時間:2026-07-13 07:26:18
  • 您好,有完成過一次法院判決也拿到賠償金,為什麼還會再寄傳票來?如果不再需要辦理這個案件如何處理不再收到傳票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6-07-13 07: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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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zz
  • 發問時間:2026-07-08 06:33:39
  • 爸爸過世了,但是我們去國稅局調調資料發現爸爸有一台車,欠稅好多年,累積的金額高得嚇人,問了他的朋友,說很久以前他有一台車因為沒錢繳被拖走了,稅金一直在爸爸名下也沒處理,每年就一直累積累加上去,到現在過世好像有一二十萬,我爸媽離婚了,但很久以前媽媽有幫爸爸買人壽險,錢也都是媽媽在繳,受益人是媽媽和我,我不知道現在我們應該如何繼續繼承的動作,我們的理賠金會被扣走嗎?目前還不清楚爸爸還有沒有欠其他銀行的債務,因為我是子女有繼承問題,我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6-07-08 06:33:39

    1. 根據我國《保險法》第112條規定,若人壽保險有指定特定受益人,其身故保險金「不會」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這筆錢是受益人的「固有權利」,由受益人直接領取,其他繼承人不能主張分配,也不會用來清償死者的債務。

    2. 但實務上有幾個非常重要的「例外」情況,若不符合條件,保險金依然會被視為遺產:1.未指定受益人:若保單完全沒有填寫受益人,依據《保險法》第113條規定,保險金會直接轉為被保險人的遺產。2.法定繼承人身故未更新:若當初指定的受益人已比被保險人早過世(或同時身故),且未事先安排後順位或「法定繼承人」,保險金也會併入遺產處理。3.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保險金不列入遺產的前提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若要保人(付保費的人)先身故,該保單的「現金價值」會被當作要保人的遺產來課稅。4.國稅局實質課稅原則:為防止透過投保規避遺產稅,若有重病投保、躉繳(一次繳清)、高齡投保、舉債投保等情形,國稅局可能會啟動實質課稅,將保險金納入遺產總額計算。

    3. 為確保權益,若需協助,請聯絡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加入本所LINE帳號(AK6789336)設為好友,您將得到專業和真誠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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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河
  • 發問時間:2026-07-08 06:21:02
  • 事情發生在2026年6月29日,115次自強號車廂內,有人指控說我對她進行偷拍,但其實我並沒有我當時是坐在位置上正常使用我的手機,只是我在要下車前隨意拍到她本人一張全身照就這樣我被帶進鐵路警察局做筆錄,警方當下也有查看我的手機,但後來警方看完把手機還我做完筆錄後跟我說他們會再去調車廂內的監視器確認畫面,目前只是行政申訴而已所以會由社會局接手案件,但如果監視器畫面出來用我的筆錄所述不符確認我有偷拍行為的話,警方那邊會跟被害人聯絡如果被害人要追究就會再通知我去做第二次筆錄,想詢問這樣會構成偷拍嗎?社會局承接案件後的後續流程為何呢?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6-07-08 06:21:02

    1. 依據我國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專章,未經他人同意偷拍性影像,就算拍攝未成功,「未遂犯」依法同樣會面臨處罰。

    2. 偷拍的處罰: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照相、錄影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他人性影像者,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條文明確規定處罰未遂犯。

    3. 未遂的定義:只要行為人已經著手偷拍(例如:手機鏡頭已對準對方、針孔攝影機已開始錄製),但因為被對方察覺、器材故障等原因而中斷、沒有將影像成功記錄下來,就構成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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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a
  • 發問時間:2026-07-01 17:08:21
  • 各位律師好,我目前因為車禍過失致死(我是被告方)案件,有問題想問...
    因為車禍時有撞到頭導致腦震盪,車禍經過當時都不記得,以下的車禍經過是我到警察局做筆錄並看到影片之後才知道事情經過
    那天早上四點半我騎車出門上班,在路途中我騎在慢車道上,騎著騎著,大燈照到一台腳踏車在我正前方騎著,當時大燈照到腳踏車,發現時已經來不及閃躲而撞了上去,對方是74歲的老年人,對方送到醫院後3天後就離世了...
    後續跟對方家屬聯絡,已經申請強制險出險,強制險的200萬已由保險公司支付給對方家屬,我的機車有第三責任險,有保超額到1000萬,對方和解的條件是強制險200萬+第三責任險200萬,但保險公司那邊的第三責任險只願意理賠170萬
    我方想和解,但經濟狀況很難補上那30萬的差額,有去借銀行小額貸款30萬,但沒有通過
    現在因為車禍受傷開刀後的關係,目前只能打零工來賺生活費
    目前的進度是已經上過偵查庭,7月9日準備跟對方進行第一次調解
    想請問律師...這種過失致死案件,沒有和解,到法院讓法官判的話有機會能判緩刑嗎?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6-07-01 17:08:22

    1. 未和解會增加判刑入監的風險,但法官仍會綜合考量肇事者的過失程度、是否有前科、犯後態度等。

    2. 若情節輕微、被告無故意犯罪前科,且法官認定有悔意,刑度仍有機會落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或兩年以下(有機會爭取緩刑)。

    3. 為確保權益,若需協助,請聯絡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加入本所LINE帳號(AK6789336)設為好友,您將得到專業和真誠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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