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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維廷 律師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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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案件、傳統家事案件(離婚、親權改定、保護令等)、不動產案件、遺產分割事件、傳統刑事案件(毒品、竊盜、詐欺、傷害等刑事案件)、白領刑事案件(貪污、金融刑事等案件)、傳統民事案件(不當得利返遺、侵權行為、車禍等事件),歡迎加賴預約諮詢LINE:0909429420(加入請告知何處加入、所在地區、為民刑案件等)

搜尋結果:共 446 頁,4456 篇問答
  • 發問時間:2026-09-09 16:59:25
  • 各位好,如標題所述,在網路上與一個人約好要互相交換物品,並且用賣貨便寄出,我這邊寄出以後,一直沒看到對方寄出的通知,詢問後也沒有回覆只有已讀,後來隔天告知說因為我一直問他什麼時候要寄出他不想回我,歡迎我去報案。想請問這種情境可以提告他詐欺嗎?謝謝!
  • 洪維廷
  • 回覆時間:2026-09-09 16:59:25
  • 您好


    1.刑法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Jack
  • 發問時間:2026-09-08 18:17:55
  • 您好
    1. 我們是小社區,共40戶,這屆有四位委員,皆為無給職,我是主委
    2. 我原本以為我們是單純的小社區,但上任後發現社區問題多且公設問題非常多。這兩個月我搞得身心俱疲,且很多公設問題是歷史共業,根本無法解決
    3. 重點是,其他委員不願分擔管理義務,目前社區只靠主委及財委在運作。我覺得責任太重了,也不公平,所以我想辭主委
    4. 目前我所知的程序是辭職意願的存證信函,催告交接以及有可能社區大章等公物需要委託律所代管(因為可能無人會跟我交接)
    5. 我想請問一下,實務上如何操作,這種主委辭職的交接會較平順,有沒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以及事務所可以如何協助我,及收費。謝謝







    1. 我們是小社區,共40戶,這屆有四位委員,皆為無給職,我是主委






    2. 我原本以為我們是單純的小社區,但上任後發現社區問題多且公設問題非常多。這兩個月我搞得身心俱疲,且很多公設問題是歷史共業,根本無法解決






    3. 重點是,其他委員不願分擔管理義務,目前社區只靠主委及財委在運作。我覺得責任太重了,也不公平,所以我想辭主委






    4. 目前我所知的程序是辭職意願的存證信函,催告交接以及有可能社區大章等公物需要委託律所代管(因為可能無人會跟我交接)






    5. 我想請問一下,實務上如何操作,這種主委辭職的交接會較平順,有沒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以及事務所可以如何協助我,及收費。謝謝





  • 洪維廷
  • 回覆時間:2026-09-08 18:17:55


    • 您好


      1.建議您盡快透過律師向對方寄發存證信函,以維護您的權益。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amasai
  • 發問時間:2026-09-04 16:27:20
  • 債務人離開原本公司,目前是等法院寄來憑證嗎?還是要親自跑一趟法院聲請
  • 洪維廷
  • 回覆時間:2026-09-04 16:27:20
  • 您好


    1.如果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法院會核發債權憑證,建議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您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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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c
  • 發問時間:2026-09-04 16:22:57
  • 您好 想請問 本人於7/28與設計師簽訂設計合約, 因為簽約前後設計師說法不同, 目前決定解約,但設計師完全不願意退款 設計的委托書上面有寫設計進度及付款比例 在定約時「進度內容」及「付款比例」分別為 進度內容:簡報/簽約-現況圖/平面草圖 付款比例:30 %(100800元) 會解約是因為,原本跟我說要快點決定, 不然無法順利完成,但我匯款後 他又說無法在農曆年前完工 他在跟我玩文字遊戲 他說順利完成的意思並非農曆年前完工! 目前我只有拿到平面草圖、設計師沒有給我簡報、 就連現況圖也是我先前提供給他的檔案, 設計師沒到我家實際丈量過, 能算他給的現況圖嗎? 他還寄存證信函給我 要我告知必須終止合約 不然他會繼續完成後續作業 會增加勞務費用 但我已經再Line上通知他停止後續設計作業 等確認退款金額後再議確認如何處理 設計師現在100800都不退款站得住腳嗎? 我要如何對她提起退款理由呢 機會大嗎? 對方有沒有其他不當行為 懇請律師指點 感恩??

    而且對方還故意在Line上面引導,我必須說出終止契約四個字才能夠結算費用退給我,我覺得怪怪的,所以我只說出了請對方停止繼續設計作業,代釐清費用之後再確認後續處理方式,

    目前收到對方寄存證信函說我同意終止契約,先前付款完去不退
    但我只是說停止任何設計作業,並沒有說終止契約這四個字,
    他的說法成立嗎?
  • 洪維廷
  • 回覆時間:2026-09-04 16:22:57
  • 您好


    1.還是必須要看過契約內容才能知道實際之情況,建議您盡快透過律師協助您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瑞奇
  • 發問時間:2026-09-04 16:14:49
  • 律師您好 :我先前花了 12 萬元 找刺青師刺青,費用已經全額轉帳付清。刺青師刺完當下有交代:「等復原後拍照給他看,如果需要補色就回來補」,讓作品更完整。
    後來復原完我傳照片給他,他也說確實需要補色。但從 5 月底開始約時間,他整整拖了 3 個多月:
    每次問他空檔,動輒拖一兩週才回,或直接不讀不回。
    態度很消極 ,後續一個多月都不讀不回,這期間我都有陸續傳訊息詢問時間,
    昨天晚上我直接打 IG 通話給他,他接起來說「人剛好在外面,晚點回覆我時間」,結果等了一個晚上還是都沒消息 我也有在傳訊息詢問 還是不讀不回。
    今天中午我在打一通,他直接不接了。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嗎 ??
  • 洪維廷
  • 回覆時間:2026-09-04 16:14:49
  • 您好


    1.建議您盡快透過律師向對方寄發存證信函,以維護您的權益。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發問時間:2026-09-03 16:56:08
  • 想請教律師一個關於「互毆/正當防衛」的問題。
    事情經過如下:
    我主張,當時是對方先用腳踢我,我因此抓住對方的肩膀。之後對方又連續以徒手方式攻擊我,我為了阻止對方離開現場,持續抓住對方的衣物。此時對方拿保溫瓶敲擊我的頭部,之後又踢我,最後對方逃離現場。
    但對方的說法完全相反,對方主張是我先用腳踢他,並且阻止他離開,所以他才拿保溫瓶攻擊我的頭部。
    目前的監視器畫面沒有拍到最一開始「第一下腳踢」的動作,因此究竟是誰先踢對方,雙方各執一詞,這部分目前似乎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
    不過,監視器有清楚拍到後續過程:

    我抓住對方時,對方持保溫瓶敲擊我的頭部。
    對方接著用腳踢我兩下。
    我回踢對方一下。
    對方又再踢我一下。
    最後對方自行逃離現場。

    想請教的是:
    如果最終確實無法證明最開始的第一下腳踢究竟是誰先出手,實務上通常會如何認定?
    尤其在已經可以透過監視器確認「對方持保溫瓶攻擊我的頭部、雙方後續有踢踹行為,最後由對方離開現場」的情況下,法院會如何評價雙方的行為?
    另外,若無法證明誰是最先發動攻擊,是否就很容易被認定為「互毆」,雙方都無法主張正當防衛?還是法院仍會依照後續每一個動作分別判斷,例如保溫瓶攻擊頭部是否屬於正在進行的侵害,而我的回踢是否可能被認定為防衛行為?
    謝謝律師解惑。
  • 洪維廷
  • 回覆時間:2026-09-03 16:56:08
  • 您好


    1.有無主張正當防衛之可能或是否有無防衛過當需視實際狀況而判定,故無法一概而論之,建議您盡快透過律師協助您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發問時間:2026-09-02 15:13:07
  • 請想請教一下,若高等法院的判決書如下:
    處有期徒刑五個月,併科罰金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請律師幫忙上訴至最高法院,但被最高法院上訴駁回,這樣是不是就沒辦法再繼續上訴了...
    原判決是否只有勞動服務跟服刑兩個選項?有機會在爭取五個月用易科罰金嗎?

    被詐騙集團騙......導致詐欺案歷經好幾年到最高法院....從無罪到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又改判有罪......家裡還有家人要照顧,公司沒辦法請這麼久,我該怎麼辦.........
  • 洪維廷
  • 回覆時間:2026-09-02 15:13:07
  • 您好


    1.刑法第 41 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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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miyaku
  • 發問時間:2026-09-01 17:01:08
  • 之前父親過世後我有繼承一筆持分不動產,因母親多年前有積欠銀行卡費,後續持分部分被銀行告上法院後要求分割,母親一份、我本人一份這樣,目前已將該銀行債務處理完畢,但是母親似乎還有其他間銀行的欠債,想請問目前能把母親那部分的持分轉出嗎?後續如果其他銀行要追債的話,是否還是會像一開始這樣被要求持分需在分給母親
  • 洪維廷
  • 回覆時間:2026-09-01 17:01:08
  • 您好


    1.民法第 244 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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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c
  • 發問時間:2026-08-25 16:50:42
  • 您好
    想請問
    本人於7/28與設計師簽訂設計合約,
    因為簽約前後設計師說法不同,
    目前決定解約,但設計師完全不願意退款
    設計的委托書上面有寫設計進度及付款比例
    在定約時「進度內容」及「付款比例」分別為
    進度內容:簡報/簽約-現況圖/平面草圖
    付款比例:30 %(100800元)

    會解約是因為,原本跟我說要快點決定,
    不然無法順利完成,但我匯款後
    他又說無法在農曆年前完工
    他在跟我玩文字遊戲
    他說順利完成的意思並非農曆年前完工!


    目前我只有拿到平面草圖、設計師沒有給我簡報、
    就連現況圖也是我先前提供給他的檔案,
    設計師沒到我家實際丈量過,
    能算他給的現況圖嗎?
    他還寄存證信函給我
    要我告知必須終止合約
    不然他會繼續完成後續作業
    會增加勞務費用
    但我已經再Line上通知他先停止作業
    等確認退款金額後再議


    設計師現在100800都不退款站得住腳嗎?
    我要如何對她提起退款理由呢
    機會大嗎?
    對方有沒有其他不當行為

    懇請律師指點 感恩??
  • 洪維廷
  • 回覆時間:2026-08-25 16:50:42
  • 您好


    1.建議您盡快透過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以維護您的權益。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阿杰
  • 發問時間:2026-08-24 16:24:04
  • 請問律師, 您好,請問住戶(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在區權會中的提案, 社區管委會有權利對提案內容作修改嗎 ? 如果管委會沒有權利對提案內容作修改, 但是管委會還是對提案內容做了修改呢 ? (是否有哪個法條依據不得修改 ?) 感謝 !
  • 洪維廷
  • 回覆時間:2026-08-24 16:24:04
  • 您好


    1.管委會不可以實質修改提案內容,建議您們盡快透過律師協助以解決相關爭議,以維護您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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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