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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張哲軒 律師
服務機構:以諾法律事務所
律師證號:109臺檢證字第15738號
瀏覽人數:17299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91
電話:未填
手機:0983131519
傳真:未填
E-MAIL:wu881014@gmail.com
服務時段:08:00 - 17:00
評價分數:35
可聯絡方式:電話電話 emailEMail 簡訊連絡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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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高雄市、屏東縣、台中市、台南市、嘉義縣

律師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
官方Line id: @lawcch  (律師親自回復)

民事案件:車禍、侵權、委任、承攬、土地分割等案件

刑事案件:傷害、詐欺、妨害名譽等案件

家事案件:給付扶養費、確認親子關係、遺產爭訟等案件

勞工案件:請求資遣費、工資、確認僱傭關係存在、提繳勞工退休金、職業災害等案件

法律意見、契約審閱、法律顧問
搜尋結果:共 9 頁,90 篇問答
  • IRIS
  • 發問時間:2026-10-13 15:53:19
  • 各位律師好,本人機車停在商店前空地,下班發現安全帽零件摔壞,對方未留下聯絡資訊,調閱附近店家監視器後,發現機車被碰到摔倒地
    但對方是熄火立中柱時,碰到我的機車,致使往前滑行摔車,警方要我最好調解就好了,因為對方是熄火,不算交通事故,只算民事,後續跟對方私下先談過破局,對方態度惡劣說要走調解委員會
    打給警局協助申請調解委員會,員警說無法提供對方個資,要我跟對方一起到調解委員會申請,或是聯繫對方,取得對方同意提供給警察代為申請
    但對方不願意提供資料,有甚麼其他方法,還是我只能放棄呢?民事訴訟是不是也需要對方個資?
    我還有其他項可以提告對方嗎?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10-13 15:53:19
  • 您好


    民事案件提告也需要對方資料沒錯,但可以以對方車牌等資料請法院查詢即可


    或是請法院函詢警局即可知悉對方資料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Xavier
  • 發問時間:2026-10-05 14:41:10
  • 請教各位律師前輩、先進:
    本人收到「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通知書」,案由是「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紙本,是掛號寄到的,經過查詢,通知書上有寫應到處所、聯絡人以及電話分機,可能不是詐騙。
    本人有從淘寶購物經過集運商寄送來台,也有飼養一些寵物,有在網路上購買寵物的經驗,但從未從國外購買過活體。
    想請問大家,這樣的案件應該找律師嗎?本人居住於台北,為何會是高雄的調查站寄來通知書?
    目前本人打算先打電話去了解狀況,請問各位先進,是否有處理過此類案件的經驗可以分享。
    謝謝大家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10-05 14:41:10
  • 您好


    1.建議先與承辦人了解案情,但不要在電話中詳細說明案情


    2.案件可能因案件來源、查緝地或機關分工而由高雄調查站通知承辦


    3.建議與律師討論了解後再決定定是否陪同到案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Bruce
  • 發問時間:2026-10-02 10:34:28
  • 雙方已完成調解筆錄,債務人根據調解筆錄結論還款0期,未料到第5期時,就不再付款,債權人調閱債務人所得清單有薪資收入,名下沒有其他財產,也無存款利息/股票/房地產,懷疑是錢藏起來而債務人有經營獨立公司且是負責人,太太是會計,懷疑債務人清單上有所得,是現金,所以有可能扣不到款,請問可以直接對第三人(公司)扣押並收取薪資,禁止債務人收取薪資當第三人(即債務人的雇主或公司)不配合法院的扣押或收取命令時,直接去查封、扣押、甚至強制執行這家公司名下的財產(如公司的銀行存款、動產等)來抵償債務嗎?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10-02 10:34:28
  • 您好,依您描述


    1.可以就債務人的薪資,聲請法院扣押,禁止公司向債務人給付


    2.如果公司收到扣押命令後仍不配合,可依法進一步對公司強制執行,但原則上是針對債務人對公司的薪資等債權,並非直接執行公司的全部財產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蜜雪
  • 發問時間:2026-10-01 15:09:25
  • 男友平時是白牌司機,之前在小吃部上班下班兼職白牌!
    店裡有個熟客常來也常搭車,後來那個熟客(主嫌)居然去當詐騙
    偽照地檢署假關防、檢察官職名章、銀行、監察院文書 賣土地詐騙。
    男友不知情!在他犯罪那一年搭車大多是從家裡到遊藝場或走酒店來回
    在他被抓獲前半年男友早以沒什麼載他跟聯繫。都別人載或他自己搭大眾交通
    因為他後來也一直在借錢或欠車資!且男友換油電以後覺得跑高速不太划算

    後來聽人家說他犯了詐騙案子被捕,共同認識的熟客a被傳喚,
    跟另一個也常載他並且有金錢借貸關係(b)跟a 就找男友說警方在找男友
    叫男友自己去報到,我們叫他等警察傳喚再去!熟客a被傳喚第二次後
    警察就打電話來了,去做筆錄,警察提供的照片詢問男友一個都不認識。


    現在有幾個麻煩的地方

    1 因為很久沒載主嫌對話早已刪除,剩下每天跑車載誰上下車分享位子給女友報備的line對話證明。也有提到主嫌欠車資、跟公里數現在好像不划算、等對話內容(有提供給警方)
    對話都載主嫌從家裡到遊藝場或者走酒店(小吃部)就回家,主嫌都搭來回居多,有時候自己搭客運下來南部在叫車。(都有line分享定位報備紀錄以及車資是正常車資對話)

    2因為主嫌之前常常去欠車資之後說那天要跟人家借拿錢,男友那時候要討車資所以問了一句錢拿到了嗎?拿到要跟他要車資,警方當時有男友對話截圖為何有這句話。

    3 我才是車主警察卻從來沒問過我,a跟b很要好,b是男友弟弟的好友
    他跟主嫌有私下借貸關係跟都知道主嫌什麼時候有錢,他就會說他載,主嫌沒錢在丟給男友載居多(他卻從頭到尾都沒有被傳喚)且當初說警察在找男友也是a跟b口頭上說,我們覺得怪怪的才決定等警察傳喚再去。不知道是不是a為了撇清b所以都推給男友說只有他在載。

    4男友帳戶資金也沒有大量資金(是否能當證明?)

    5因為男友是群組白牌跟接熟客並沒有正常計程車派車系統??有去考職業司機只是後來會小吃部幫忙工作就沒有去正式加入計程車。

    現在發了開庭通知跟新聞有提到男友,有曾詢問律師他說很不利
    這樣開庭勝算大嗎?還有什麼地方能補充證明男友真的是無辜的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10-01 15:09:25
  • 您好


    要確認您男友是否涉入案件必須要看卷內的資料才會知道


    建議您委任律師查閱案件資料,才能進一步討論後續案件進行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Cc
  • 發問時間:2026-09-11 09:29:26
  • 您好 想請問 本人於7/28與設計師簽訂設計合約, 因為簽約前後設計師說法不同, 目前決定解約,但設計師完全不願意退款 設計的委托書上面有寫設計進度及付款比例 在定約時「進度內容」及「付款比例」分別為 進度內容:簡報/簽約-現況圖/平面草圖 付款比例:30 %(100800元) 會解約是因為,原本跟我說要快點決定, 不然無法順利完成,但我匯款後 他又說無法在農曆年前完工 他在跟我玩文字遊戲 他說順利完成的意思並非農曆年前完工! 目前我只有拿到平面草圖、設計師沒有給我簡報、 就連現況圖也是我先前提供給他的檔案, 設計師沒到我家實際丈量過, 能算他給的現況圖嗎? 他還寄存證信函給我 要我告知必須終止合約 不然他會繼續完成後續作業 會增加勞務費用 但我已經再Line上通知他停止後續設計作業 等確認退款金額後再議確認如何處理 設計師現在100800都不退款站得住腳嗎? 我要如何對她提起退款理由呢 機會大嗎? 對方有沒有其他不當行為 懇請律師指點 感恩??

    而且對方還故意在Line上面引導,我必須說出終止契約四個字才能夠結算費用退給我,我覺得怪怪的,所以我只說出了請對方停止繼續設計作業,代釐清費用之後再確認後續處理方式,

    目前收到對方寄存證信函說我同意終止契約,先前付款完去不退
    但我只是說停止任何設計作業,並沒有說終止契約這四個字,
    他的說法成立嗎?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9-11 09:29:26
  • 您好,依您描述


    重點會再雙方簽訂的契約內容


    必須確認契約內容才能正確回覆您


    如有需要進一步諮詢,歡迎聯繫

  • 水
  • 發問時間:2026-09-10 09:48:39
  • 各位好,如標題所述,在網路上與一個人約好要互相交換物品,並且用賣貨便寄出,我這邊寄出以後,一直沒看到對方寄出的通知,詢問後也沒有回覆只有已讀,後來隔天告知說因為我一直問他什麼時候要寄出他不想回我,歡迎我去報案。想請問這種情境可以提告他詐欺嗎?謝謝!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9-10 09:48:39
  • 您好,依您描述


    1.若對方一開始就是利用交換的方式騙你把物品寄出去,之後根本沒有要寄,就有可能涉及詐欺。


    2.建議先把雙方對話、你的寄件及對方未寄出的相關紀錄都留好,再去報案說明。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瑞奇
  • 發問時間:2026-09-07 10:41:35
  • 律師您好 :我先前花了 12 萬元 找刺青師刺青,費用已經全額轉帳付清。刺青師刺完當下有交代:「等復原後拍照給他看,如果需要補色就回來補」,讓作品更完整。
    後來復原完我傳照片給他,他也說確實需要補色。但從 5 月底開始約時間,他整整拖了 3 個多月:
    每次問他空檔,動輒拖一兩週才回,或直接不讀不回。
    態度很消極 ,後續一個多月都不讀不回,這期間我都有陸續傳訊息詢問時間,
    昨天晚上我直接打 IG 通話給他,他接起來說「人剛好在外面,晚點回覆我時間」,結果等了一個晚上還是都沒消息 我也有在傳訊息詢問 還是不讀不回。
    今天中午我在打一通,他直接不接了。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嗎 ??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9-07 10:41:35
  • 您好,依您描述


    1.店家表明補色屬於原先服務的一部分,且店家也確認需要補色,可以先正式通知對方限期安排補色


    2.期限屆滿仍不處理,再評估後續是否能請求其他補救或相關費用


    如有疑義 歡迎進一步諮詢

  • 黃
  • 發問時間:2026-09-04 09:14:52
  • 想請教律師一個關於「互毆/正當防衛」的問題。
    事情經過如下:
    我主張,當時是對方先用腳踢我,我因此抓住對方的肩膀。之後對方又連續以徒手方式攻擊我,我為了阻止對方離開現場,持續抓住對方的衣物。此時對方拿保溫瓶敲擊我的頭部,之後又踢我,最後對方逃離現場。
    但對方的說法完全相反,對方主張是我先用腳踢他,並且阻止他離開,所以他才拿保溫瓶攻擊我的頭部。
    目前的監視器畫面沒有拍到最一開始「第一下腳踢」的動作,因此究竟是誰先踢對方,雙方各執一詞,這部分目前似乎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
    不過,監視器有清楚拍到後續過程:

    我抓住對方時,對方持保溫瓶敲擊我的頭部。
    對方接著用腳踢我兩下。
    我回踢對方一下。
    對方又再踢我一下。
    最後對方自行逃離現場。

    想請教的是:
    如果最終確實無法證明最開始的第一下腳踢究竟是誰先出手,實務上通常會如何認定?
    尤其在已經可以透過監視器確認「對方持保溫瓶攻擊我的頭部、雙方後續有踢踹行為,最後由對方離開現場」的情況下,法院會如何評價雙方的行為?
    另外,若無法證明誰是最先發動攻擊,是否就很容易被認定為「互毆」,雙方都無法主張正當防衛?還是法院仍會依照後續每一個動作分別判斷,例如保溫瓶攻擊頭部是否屬於正在進行的侵害,而我的回踢是否可能被認定為防衛行為?
    謝謝律師解惑。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9-04 09:14:53
  • 您好,依您描述


    如果最開始是誰先出手無法證明,且雙方後續都有相互攻擊的行為,實務上基本上會比較傾向認定為互毆,因此雙方主張正當防衛的空間都會比較有限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miyaku
  • 發問時間:2026-09-03 10:54:11
  • 之前父親過世後我有繼承一筆持分不動產,因母親多年前有積欠銀行卡費,後續持分部分被銀行告上法院後要求分割,母親一份、我本人一份這樣,目前已將該銀行債務處理完畢,但是母親似乎還有其他間銀行的欠債,想請問目前能把母親那部分的持分轉出嗎?後續如果其他銀行要追債的話,是否還是會像一開始這樣被要求持分需在分給母親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9-03 10:54:11
  • 您好,依您描述


    1.因目前持份已經分割,母親可以處分或移轉


    2.但如果是因為債務將財產移轉出去,之後債權人可能主張該移轉行為害及債權,而請求法院撤銷。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魚
  • 發問時間:2026-09-02 08:59:50
  • 請想請教一下,若高等法院的判決書如下:
    處有期徒刑五個月,併科罰金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請律師幫忙上訴至最高法院,但被最高法院上訴駁回,這樣是不是就沒辦法再繼續上訴了...
    原判決是否只有勞動服務跟服刑兩個選項?有機會在爭取五個月用易科罰金嗎?

    被詐騙集團騙......導致詐欺案歷經好幾年到最高法院....從無罪到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又改判有罪......家裡還有家人要照顧,公司沒辦法請這麼久,我該怎麼辦.........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9-02 08:59:50
  • 您好,依您描述


    1.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原則上案件即確定


    2.五個月有期徒刑不代表一定只能服刑或社會勞動,是否能易科罰金,仍要看本案罪名及是否符合刑法第41條要件,需確認判決內容,再確認後續執行方式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