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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張哲軒 律師
服務機構:以諾法律事務所
律師證號:109臺檢證字第15738號
瀏覽人數:14255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85
電話:未填
手機:0983131519
傳真:未填
E-MAIL:wu881014@gmail.com
服務時段:08:00 - 17:00
評價分數:35
可聯絡方式:電話電話 emailEMail 簡訊連絡簡訊

律師服務範圍

服務內容

高雄市、屏東縣、台中市、台南市、嘉義縣

律師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
官方Line id: @lawcch  (律師親自回復)

民事案件:車禍、侵權、委任、承攬、土地分割等案件

刑事案件:傷害、詐欺、妨害名譽等案件

家事案件:給付扶養費、確認親子關係、遺產爭訟等案件

勞工案件:請求資遣費、工資、確認僱傭關係存在、提繳勞工退休金、職業災害等案件

法律意見、契約審閱、法律顧問
搜尋結果:共 9 頁,84 篇問答
  • 瑞奇
  • 發問時間:2026-09-07 10:41:35
  • 律師您好 :我先前花了 12 萬元 找刺青師刺青,費用已經全額轉帳付清。刺青師刺完當下有交代:「等復原後拍照給他看,如果需要補色就回來補」,讓作品更完整。
    後來復原完我傳照片給他,他也說確實需要補色。但從 5 月底開始約時間,他整整拖了 3 個多月:
    每次問他空檔,動輒拖一兩週才回,或直接不讀不回。
    態度很消極 ,後續一個多月都不讀不回,這期間我都有陸續傳訊息詢問時間,
    昨天晚上我直接打 IG 通話給他,他接起來說「人剛好在外面,晚點回覆我時間」,結果等了一個晚上還是都沒消息 我也有在傳訊息詢問 還是不讀不回。
    今天中午我在打一通,他直接不接了。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嗎 ??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9-07 10:41:35
  • 您好,依您描述


    1.店家表明補色屬於原先服務的一部分,且店家也確認需要補色,可以先正式通知對方限期安排補色


    2.期限屆滿仍不處理,再評估後續是否能請求其他補救或相關費用


    如有疑義 歡迎進一步諮詢

  • 發問時間:2026-09-04 09:14:52
  • 想請教律師一個關於「互毆/正當防衛」的問題。
    事情經過如下:
    我主張,當時是對方先用腳踢我,我因此抓住對方的肩膀。之後對方又連續以徒手方式攻擊我,我為了阻止對方離開現場,持續抓住對方的衣物。此時對方拿保溫瓶敲擊我的頭部,之後又踢我,最後對方逃離現場。
    但對方的說法完全相反,對方主張是我先用腳踢他,並且阻止他離開,所以他才拿保溫瓶攻擊我的頭部。
    目前的監視器畫面沒有拍到最一開始「第一下腳踢」的動作,因此究竟是誰先踢對方,雙方各執一詞,這部分目前似乎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
    不過,監視器有清楚拍到後續過程:

    我抓住對方時,對方持保溫瓶敲擊我的頭部。
    對方接著用腳踢我兩下。
    我回踢對方一下。
    對方又再踢我一下。
    最後對方自行逃離現場。

    想請教的是:
    如果最終確實無法證明最開始的第一下腳踢究竟是誰先出手,實務上通常會如何認定?
    尤其在已經可以透過監視器確認「對方持保溫瓶攻擊我的頭部、雙方後續有踢踹行為,最後由對方離開現場」的情況下,法院會如何評價雙方的行為?
    另外,若無法證明誰是最先發動攻擊,是否就很容易被認定為「互毆」,雙方都無法主張正當防衛?還是法院仍會依照後續每一個動作分別判斷,例如保溫瓶攻擊頭部是否屬於正在進行的侵害,而我的回踢是否可能被認定為防衛行為?
    謝謝律師解惑。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9-04 09:14:53
  • 您好,依您描述


    如果最開始是誰先出手無法證明,且雙方後續都有相互攻擊的行為,實務上基本上會比較傾向認定為互毆,因此雙方主張正當防衛的空間都會比較有限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miyaku
  • 發問時間:2026-09-03 10:54:11
  • 之前父親過世後我有繼承一筆持分不動產,因母親多年前有積欠銀行卡費,後續持分部分被銀行告上法院後要求分割,母親一份、我本人一份這樣,目前已將該銀行債務處理完畢,但是母親似乎還有其他間銀行的欠債,想請問目前能把母親那部分的持分轉出嗎?後續如果其他銀行要追債的話,是否還是會像一開始這樣被要求持分需在分給母親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9-03 10:54:11
  • 您好,依您描述


    1.因目前持份已經分割,母親可以處分或移轉


    2.但如果是因為債務將財產移轉出去,之後債權人可能主張該移轉行為害及債權,而請求法院撤銷。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發問時間:2026-09-02 08:59:50
  • 請想請教一下,若高等法院的判決書如下:
    處有期徒刑五個月,併科罰金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請律師幫忙上訴至最高法院,但被最高法院上訴駁回,這樣是不是就沒辦法再繼續上訴了...
    原判決是否只有勞動服務跟服刑兩個選項?有機會在爭取五個月用易科罰金嗎?

    被詐騙集團騙......導致詐欺案歷經好幾年到最高法院....從無罪到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又改判有罪......家裡還有家人要照顧,公司沒辦法請這麼久,我該怎麼辦.........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9-02 08:59:50
  • 您好,依您描述


    1.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原則上案件即確定


    2.五個月有期徒刑不代表一定只能服刑或社會勞動,是否能易科罰金,仍要看本案罪名及是否符合刑法第41條要件,需確認判決內容,再確認後續執行方式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andy
  • 發問時間:2026-08-27 09:19:03
  • 我在臉書某一篇文留了言,沒有對廠商指名道姓,只說「有些廠商」慣用的不良手法,廠商在8/21發了律師事務所聲明,說已經委托律師蒐證,要對涉及加重誹謗跟公然侮辱的人提告,

    我不知道對方是會去哪一間警局報案,還是去哪個地區的地檢署,我要如何查詢知道我有沒有被告?

    一般來說我一個月內沒收到傳票,是不是代表較安全?

    自8/21起算6個月後都沒事,是不是代表完全過關了呢?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8-27 09:19:04







  • 您好,依您描述:



    1. 目前無法直接查知對方是否已提告,可留意後續是否收到警方或地檢署通知。

    2. 即使一個月內未收到傳票,也不代表對方未提告,刑事案件從提出告訴至通知當事人,仍可能需要一段時間。

    3. 告訴期間原則上是自告訴權人知悉犯人時起算6個月,對方在期間內提出告訴即可,實際收到傳票的時間可能會超過6個月。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ara
  • 發問時間:2026-07-02 11:12:05
  • 各位律師好,我目前因為車禍過失致死(我是被告方)案件,有問題想問...
    因為車禍時有撞到頭導致腦震盪,車禍經過當時都不記得,以下的車禍經過是我到警察局做筆錄並看到影片之後才知道事情經過
    那天早上四點半我騎車出門上班,在路途中我騎在慢車道上,騎著騎著,大燈照到一台腳踏車在我正前方騎著,當時大燈照到腳踏車,發現時已經來不及閃躲而撞了上去,對方是74歲的老年人,對方送到醫院後3天後就離世了...
    後續跟對方家屬聯絡,已經申請強制險出險,強制險的200萬已由保險公司支付給對方家屬,我的機車有第三責任險,有保超額到1000萬,對方和解的條件是強制險200萬+第三責任險200萬,但保險公司那邊的第三責任險只願意理賠170萬
    我方想和解,但經濟狀況很難補上那30萬的差額,有去借銀行小額貸款30萬,但沒有通過
    現在因為車禍受傷開刀後的關係,目前只能打零工來賺生活費
    目前的進度是已經上過偵查庭,7月9日準備跟對方進行第一次調解
    想請問律師...這種過失致死案件,沒有和解,到法院讓法官判的話有機會能判緩刑嗎?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7-02 11:12:05
  • 您好,依描述:



    1. 過失致死案件實務上,若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法院宣告緩刑的機會通常較低,但仍須視個案情節、過失程度、犯後態度及賠償情形等因素綜合判斷。

    2. 若雙方僅差30萬元,建議可於調解時與家屬協商以分期付款方式給付,並提出目前收入、貸款未核准等資料,說明並非無意賠償,而是目前確有經濟困難,仍有機會促成和解。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Line:@lawcch


     


  • 千千
  • 發問時間:2026-06-30 23:45:55
  • 請問三審上訴剛被駁回
    請問還能有救濟方法嗎
    判決書尚未收到
    有先上網看過內容
    因有說要在請證人做證
    卻用沒給證人地址當理由
    證人都是公司的人 怎麼會沒有地址
    請問還有什麼救濟方法
    或是能申請延後執行嗎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6-30 23:45:55
  • 您好,依您所述:



    1. 若為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後,仍可與律師討論是否符合再審要件;如有判決違背法令等情形,亦可研議是否有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之可能。

    2. 暫緩執行須符合法定要件,並非僅因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即可停止執行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MIN
  • 發問時間:2026-06-29 13:51:56
  • 隔壁房屋頂樓施工把釘子固定在我家屋頂支架上且進行鑽洞,完全未告知是我們發現電線已被鑽破電壓異常,才發現他們把釘子固定在我們的屋頂上且鑽洞至我們屋頂支架上。
    請問我該怎麼怎麼處理後續的問題呢?假設他們不想負責的話我該怎麼做?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6-29 13:51:56
  • 您好,依您所述


    1.若鄰居未經同意於您房屋施工,並造成屋頂、支架及電線受損,可能涉及侵害所有權,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如係故意毀損,亦可能構成刑事毀損罪。


    2.建議先保全照片、影片、維修估價及相關證據,如有疑義歡迎預約諮詢。

  • 小云
  • 發問時間:2026-06-29 13:45:40
  • 家裡房子登記人是我的名字,房子是奶奶的錢買的,奶奶說房子是要送給我的,爸爸去年過世,家裡剩下媽媽、姐姐、我(男)、妹妹,之前為了保護姐姐和妹妹,因為擔心姐姐以前有憂鬱症(媽媽害的),所以跟媽媽吵架,吵架的時候太激動,於是被媽媽申請保護令,最近因為要當兵假日才會回家回家住,回家發現姐姐跟妹妹的習慣很差把家裡用的很糟糕,跟他們講過很多遍,也吵過好幾次,最近他們三個母女和好了,媽媽又一直過來找我吵架噁心我,已經講過很多遍不要跟我講話,受不了他們,想詢問怎麼把他們趕出去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6-29 13:45:41
  • 您好,依您描述


    1.若您為房屋所有權人,原則上有權管理使用房屋,但是否可請家人搬離,仍須確認對方占有、使用房屋是否具有法律上原因


    2.如需進一步評估個案情形,歡迎預約法律諮詢。

  • 黃十五
  • 發問時間:2026-05-08 22:12:16
  • 駕駛小客車(道路為四線道)對向內側車道有小客車同時等待左轉中 確認對向兩個車道後方無其他車輛 左轉時最外側車道有機車駛出 當下發現立即停車對方沒有煞車直接自摔警方從路旁監視器可以佐證無侵入他的前進路線(最外側車道)且機車是從路旁騎出在我的視覺死角交通鑑定為雙方同為肇事原因之後的處理是1.找律師打官司 2.調解和解
  • 張哲軒
  • 回覆時間:2026-05-08 22:12:16
  • 您好,依您描述


    1.鑑定後責任通常法院會援引做為參考,推翻機率相對不高


    2.如果對方開出金額有其依據,不是獅子大開口,建議和解處理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