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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于軒律師 律師
服務機構:威律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律師證號:101台檢證字第10059號
瀏覽人數:12808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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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
威律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講師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士林分會審查委員
台北律師公會醫藥衛生、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企業法律顧問
合約撰擬與審閱
智慧財產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一般民事:損害賠償、工程、不動產爭議、家事等
一般刑事:背信、妨害名譽、偽造文書、侵占、詐欺等
官方Line:@lawyermiranda (律師會親自回覆)
搜尋結果:共 2 頁,20 篇問答
  • 小ㄊ
  • 發問時間:2024-09-12 16:12:59
  • 主角是我爸爸,他某天在早餐店吃早餐,而那條街沒有監視器,有人報警說那個時段他的花被偷了,警察調了街頭街尾的監視器,我爸爸是唯一嫌疑人,但我爸爸真的沒有偷竊他甚至對植物完全沒興趣,我們也沒監視器證據蘭花不是我們偷的,但花的主人卻堅持提告,且對方已經提告成功,我爸被判賠四萬或關四十天,請問還能再上訴或是還有什麼解決辦法嗎?
  • 黃于軒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9-12 16:12:59
  • 您好:


    依據您的資訊,提醒您如欲對刑事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需於收受判決書日起20日內提出,建議您應在上訴期限內盡快與律師聯繫洽談,並提供判決書及相關證據資料予律師評估本案救濟方式與上訴理由,以維護您父親的權益。


     


    黃于軒律師


    若有需要進一步諮詢請洽line: @lawyermiranda(請記得加@)即時線上諮詢 


     

  • 金先生
  • 發問時間:2024-09-12 16:05:12
  • 您好,我在一家百貨小公司上班,在任職期間,公司不斷丟給我新工作,在負責記帳的同事生病這段時間,公司擅自將管理庫存的工作丟給我做,就在幾個月前,總公司派人上來清點庫存,發現總共少了15萬,其中包含了我當時不屬於我負責的工作內容,但老闆卻以共同分擔原則叫我們三個人總共賠償5萬,之後我提離職,他直接從我這個月的薪水扣,我們公司倉庫進進出出人很多,有些人拿了商品卻不開單,卻要由我來吸收,這不合理吧?
  • 黃于軒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9-12 16:05:12
  • 您好


    依據您提供的資訊,有關雇主扣薪未給付全額工資已有違反勞基法,建議您可整理受雇其間的相關證據資料,向勞工局提出勞資調解申請,以維護您的權益。


    黃于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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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 發問時間:2024-09-12 15:34:13
  • 想請問~
    客人公開截圖公司的名字言論攻擊
    以下對話是她公開的言語:

    日本採買代購一收到打開是這樣
    除了錯愕傻眼
    到底跩什麼
    臉書廣告打很大
    請避雷

    一副你客人很多
    我是最有問題的那個
    無論買賣什麼類型
    最基本就是要讓貨物完整狀況下交付客人吧!

    這根本就是瑕疵
    我做生意從來沒有做到那麼賭爛的
    拜託請大家好好避雷這家日本採買
    收了會員費還要這樣??????????

    以上不是事實!第一時間我們已處理要換新,
    她不斷說不是事實的言論在threads上
    希望能找到位律師配合公司的法務!謝謝
    也希望各位律師給這類的知識!謝謝
  • 黃于軒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9-12 15:34:13
  • 您好

    有關您提出的問題,建議您整理所有相關資料包括對方完整的發言與產品換貨原因和律師預約諮以判斷是否對於該名消費者提出誹謗罪之告訴、民事求償,另提醒公司於本件仍應注意對於該名消費者、公司經營商譽之危機處理方式,例如與該名消費者的進一步溝通、或於官網說明始末等。



    黃于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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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 Lin
  • 發問時間:2024-09-12 15:21:27
  • 總共被騙59萬,當初還不知道是詐騙集團,在註冊詐騙集團APP時,除了要實名制(上傳身份證)外,
    詐騙集團就有說要在投資APP上傳金融帳戶是獲利提領用的,我就用我的薪轉戶彰化銀行帳號上傳上去。
    7/29轉兩筆五萬元給他們(我是用星展銀行理財型房貸帳戶轉過去的)當天有做出金的動作提領2萬
    7/30有到我的彰化銀行戶頭-然後我當天就轉到星展帳戶還錢,因為怕生利息。
    8/7面交49萬。8/19報案。然後8/20試著想把自己投入的本金拿回來有試著做出金的動作提領5萬4千元
    8/21也有到我的彰化銀行戶頭-當天8/21也有把5萬元先轉回我的星展還錢,
    另外四千分別於8/21領2千跟8/25領2千出來當生活費。
    9/4號配合警方抓車手後幾天都在看網路詐騙、投資詐騙的文章,
    然後就有看到說我們提領出來的出金有可能是其他被害者轉過來的錢,
    我就想試著還給他們。

    9/9號有做二次筆錄說明這次帳戶的部分。
    那這兩天有銀行回我第一筆是無摺存款找不到人,
    第二筆有聯絡到匯款人說會跟我聯絡但到現在都還沒聯絡。
    目前彰銀帳戶錢有回存5萬7千進去不動。

    我想問說自己的帳戶這個部分匯款人有來報案會有什麼刑事責任嗎?
    那沒有匯款人來報案也會有什麼刑事責任嗎
    (法院的部分是怎麼判的)(截圖對話都有留著)

    那如果匯款人都沒來報案會影響到我第一次筆錄被詐騙然後抓到車手的判決結果嗎?

    至從知道被詐騙後心情真的好差.快一個月了吃不下也喝不下...上班無力..瘦了好幾公斤..真的是很後悔碰這些..
  • 黃于軒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9-12 15:21:27
  • 您好


    根據您的問題,提供帳戶及支領款項予詐騙集團可能涉及洗錢防制法、詐欺取得等罪名,如您因受騙而涉入該案件,則建議您提供相關資料及與詐騙集團接觸之原因及經過和律師進一步預約洽詢,讓律師協助您釐清事實與法律上爭點,向檢察官說明完整事實經過,以爭取不起訴處分,維護權益。


    黃于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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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問時間:2024-08-30 15:20:32
  • 本人因錯誤念頭,侵佔公司部分營業所得,導致公司財產損失。經公司及老闆顧及我需要這份工作,並未將我資遣,但需要我提出一份自白書。
    與公司協商後,公司同意讓我由往後每月薪資中扣除固定金額以用來償還公司損失,想請問這份自白書我該怎麼填寫比較妥當?
  • 黃于軒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8-30 15:20:32
  • 您好


    有關您的問題建議跟公司溝通改由雙方簽署和解書的方式,建議可委任律師撰擬和解書內容。


    黃于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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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光
  • 發問時間:2024-08-30 15:16:42
  • 對造故意不寄繕本給我~我已經跟法庭反映兩次~法官要對造補寄..對造口頭說好~卻一路拖到現在....我都沒辦法拿繕本去諮詢律師 也影響我為言詞辯論做準備....請教一下  這該怎麼辦? 下次開庭就是言詞辯論了...
  • 黃于軒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8-30 15:16:42
  • 您好


    為求快速解決問題,您可以先打電話給承辦股別的書記官預約閱卷該案卷宗的時間,同時反應對造未寄出書狀繕本之事實。


    黃于軒律師


     

  • 飛飛
  • 發問時間:2024-08-30 13:28:15
  • 年初我向勞保局檢舉雇主高薪低報的問題,並向勞保局提供了薪資條等證據,最終處理結果卻告知我「因雇主提供的薪資條與我提供的薪資條不一致,且雇主否認我提供的薪資條是由他製作的」,因而檢舉無法成立。
    請問該行為是否有觸犯偽造文書呢?
     
    補充:薪資條都是用通訊軟體Line傳的,因此有證據證明我提供的薪資條都是雇主傳給我的。
    薪資皆為銀行轉帳因此有紀錄,但雇主會分兩筆匯款,月初匯款最低薪資,剩下的都會月中匯款。
    薪資條名目每月皆相同,均為常態性薪資。
    (勞健保報最低27k,通常月薪都是32K以上)
  • 黃于軒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8-30 13:28:15
  • 您好


    根據您提供的資料,建議如下


    有關薪資條製作不實、高薪低報部分,雇主應涉犯刑法上業務登載不實,建議您現階段應將自任職以來與雇主互動的相關資料留存,以這些有利您的證據資料,先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雙方可先試行調解,但如調解不成,後續可進一步提出民、刑事訴訟,以保障自身權益。


    黃于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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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問時間:2024-06-13 12:37:37
  • 想請問各位律師,目前收到法院的起訴書,準備遞刑事答辯狀,請問有什麼地方需要注意的嗎?好像在網路上都沒有找到相關程序該如何進行
  • 黃于軒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6-13 12:37:37
  • 回覆 高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各位律師,目前收到法院的起訴書,準備遞刑事答辯狀,請問有什麼地方需要注意的嗎?好像在網路 ... (恕刪)



    您好


    根據您的敘述,目前本案業經檢察官起訴,建議您於案件事實內容、答辯理由應釐清清楚後,再行遞狀,避免造成您訴訟之不利益。


    建議您準備本案相關資料,先行諮詢或委任律師,讓律師提供最佳訴訟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


    黃于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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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桂
  • 發問時間:2024-05-04 00:20:44
  • 我我是一個待業人在臉書看到了畢諾克我半信半疑的只給其中的帳號與卡號,按照鄧翠喬的指示用交貨便T14445458896寄出過一各月今天收到了銀行電話說我的戶頭涉嫌詐騙,有3筆錢是民眾報案,銀行說要退回款項給被騙3位被騙民眾,之後再消帳戶銀行說要我到警局到案說明看怎麼處理,昨天警查跟我說就看對方有沒有提告等後通知請問我該怎麼辦呢?當初她要我記5張卡,我只寄一張
  • 黃于軒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5-04 00:20:45
  • 您好


    因為涉及金融卡交付的事實,故在這個部份您涉及詐欺取財、洗錢的犯嫌,且因後續因不同被害人陸續報案,您可能因此因被通知做多次筆錄,而未來地檢署檢察官會傳喚您到庭接受訊問。


    建議您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存摺資料等,委任律師為您保障權益。


     


    黃于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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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iki
  • 發問時間:2024-05-03 12:39:26
  • 被告提交了聲請證人,書記官問我有沒有意見,我對對方聲請的證人
    並沒有意見,請問各位:
    1、我是寫一個無意見聲明就可以了嗎?
    2、我是否可以在聲明中表明希望法官從證人那釐清的事情?
    以上煩請各位大能回覆,謝謝
  • 黃于軒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5-03 12:39:26
  • 您好


    有關傳喚證人影響案件事實認定,建議您可委任律師或請律師撰狀為您主張權益,包括向法院陳述是否有傳喚該證人的必要、應調查的證據、詢問證人的問題為何等。


     


    黃于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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