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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1-12 | 最近登入:101-01-1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謝律師您好: 我今年高三 明年畢業想報考國軍士官二專班 但是我國中犯了錯 上法院 被判假日生活輔導 (我去法院上了9次才終結輔導) 他們說前科會2年後才塗銷 但是我是去年100年9月才被輔導完(所以是102年9月我才沒前科) 但是軍校簡章又說不得有被判刑..等前科 所以我想從事國軍 是不是沒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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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01
抱歉我是稍早問從軍的高中生 簡章寫到: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曾受刑之宣告、緩起訴處分、感訓處分、保安處分或保護處分。但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規定或少年時期'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不在此限。 他所謂 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 還有第83條之1第1項 不知道是甚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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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