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Chri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6-12 | 最近登入:102-08-01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自己先墊費用 將來也是需要公司自願將金錢給付給你 否則大概未必會這麼順利將事情解決   律師您好,所以我現在該怎麼做呢??聽您這麼說,萬一我丟了違約金事後公司卻不肯給也沒有任何法律可以訴諸??   
瀏覽:1558
日期:102-01-08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是指「推廣加盟  賺代辦利潤」「不用入會費,沒賺也不會賠,手機辦了也可以用」的那家 ... (恕刪)   律師您好,是的就是那間曾經引起爭議的鴻森傳直銷公司!!!!!!!!! 可以請律師告訴下一步該怎麼行動嗎><很怕違約金5位數一丟下去有去無回......... 
瀏覽:1558
日期:102-01-08
本人遵照公平會講的方式寄了存證信函給鴻森高雄總公司以退出事後還是本人主動跟總公司連絡那負責的蘇小姐是看到我信函上有寫 " 手機至今還沒拿到 "於是問我當初找我進去的朋友的手機號碼她要撥一通電話給她之後我那朋友便來電說那蘇小姐說:鴻森會幫我付違約金但要我們自己先付之後拿手機+違約金單據正本+存摺影本拿回台北的公司一週內會匯給我們 因為口說無憑........很擔心自己匯了鴻森卻食言想請教律師們我現在該怎麼抉擇怎麼做  謝謝 
瀏覽:1558
日期:102-01-0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的下一步要做什麼,應該等對方是否回應你再行打算,現在言之過早 請問存證信函已寄去多日,但公司還是尚未跟我聯絡我該主動跟公司聯絡嗎? 
瀏覽:1084
日期:101-12-28
我是於101年9月7號經朋友邀約出來聽完當下頗為認同才簽下合約並繳了500元(兩個門號分別是台灣大和威寶+一支雙卡機)直到最近才深深發現這工作是昧著良心賺人錢根本不適合自己將近3個月手機也遲遲沒給我於是下定決心要與鴻森終結契約但還有個問題苦惱不已就是兩支門號每個月共800元的負擔真的不小在下還是個半工半讀的學生也沒辦法選擇繳違約金這條路無奈之下上網尋找方法得知有寫存證信函一途於是在101年12月13日寫了存證信函並寄出寄給鴻森的高雄總公司另寄一份給公平交易委員會想請問各位律師先生我既然已寄存證信函那鴻森會跟我聯絡商討解決辦法嗎?因為根據公平交易法二十三條之二: 參加人於法定解約權期間(自訂約日起14日內)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參加人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後30日內,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以參加人原購價格90%買回參加人所持有之商品。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  請各位律師先生告訴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感激不盡
瀏覽:1084
日期:10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