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吳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0-12 | 最近登入:101-20-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妳好 我們在公開社團裡面討論一個議題 為已婚媽媽是否適合在女同志圈結交伴侶? 大家的看法不一,有人揚言說要告我們 (因為皆是網路,所以都有文字) 後來對方又覺得失態拉不下臉在論壇上刪刪減減自己寫的東西, 於是好友在自己的日誌記錄上打 很爛..真的.我真的超瞧不起妳,我都沒刪也沒修改我的東西,倒是妳又刪又修..真的超級瞧不起這種人..撤頭撤尾的俗辣,完全不敢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於是我就安慰我朋友說算了,早就料到她們會這樣..等等話語   後來同社團有兩個人跑來(我們皆不認識,但屬同個社團) 一個在我們對話的紀錄裡面,罵我們白痴 另外一個是說,大家都把妳們當笑話看 妳們還樂在其中 別這麼幼稚 文字粗俗的沾污這空間   我想請問 是否構成公然汙辱?還有公然毀謗? 因為是公開的紀錄,很多人看到 因為朋友所言屬實,我們不知這樣被罵和羞辱是否是可以的? ,
瀏覽:938
日期:10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