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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孫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4-01 | 最近登入:102-14-01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老婆之前在某公司擔任助理10幾年了.因為生活過不去生活不了而動用公款達6萬.公司一直要我老婆出面處理問題.我卻告知他你沒錢怎處理.直到他被通緝而開偵查庭.如今要開庭審判了吧?請問如我們有誠意要處理.在法庭上跟法官或者檢察官告知每個月的薪水償還公司所欠的債務這樣判得結果是否會輕一些.因為這半年也沒有固定的收入又要養兩個小孩.根本沒多餘的能力償還.如今找到一份有月薪的工作.爾且我們都沒前科只是老實的生活.這些都告知法官有用嗎?還有一點請問他今天如果去開庭是馬上就被收押還是還要等消息或者可以上訴?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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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14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六萬元實在不多,為此吃上刑事官司實在不值得   建議 ... (恕刪) 日子真的不好過.工作也不好找.我老婆因為做這工作16年了結果弄個侵占公款.法律不是不外乎人情嗎.難道都沒機會可以在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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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14
謝謝各位律師的幫忙.已經圓滿結束.法官讓我們分期還債.也是因為公司有說好話.公司主要是要錢也不是要我老婆坐牢.我擔心的問題如釋重負.謝謝.法律還是有溫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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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