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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iri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1-06 | 最近登入:107-26-02
搜尋結果:共 1 頁,7 篇文章
律師您好:請問社區外面的騎樓放置ㄇ字形的鐵管禁止機車進入停放,這應該於法是違規的吧?去年我們因從該社區搬重物出來,沒看到障礙物導致跌倒,重物又壓在身上更加造成背部戳傷,一個星期無法下床,仰賴家人請假在家照料,那個月天天去貼藥膏,事後有調錄影影像出來,也寄存證信函給社區,但警衛回電說是我們不長眼睛,放置多年別人都不會跌倒,這是我們自己的疏忽,請問社區不聞不問我們受傷事實要如何求償?去年8/11日發生的請問追訴期是多久?,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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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2-22
律師您好: 我在桃園有一間房屋出租,租約到106.7.14日止,現在最後這個月的房租房客要求從押金扣除我也同意,但最近幾天我留言問她何時方便交屋,她說她人不在桃園等她回來再說,她再問何時回桃園?我106.7.15日要進入屋內,他都不再回覆我了,請問我真的是要等她高興什麼時候交屋我才能進入屋內嗎?還是我15日就能進入但必須請警察陪同呢?或有其他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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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7-14
您好:我的機械停車位上方的泡沫管線爆管,導致泡沫原液噴灑整部車子(原液是有腐蝕性的,且在管道間久了味道也很臭),一週內就電腦洗車2次了,但仍無法清洗乾淨,所以又開去人工洗車打蠟,因爆管當時是在半夜,保全人員沒有及時通知我把車子開出去,隔天10點多出門時泡沫都已經乾涸了,所以管委會把責任都推給保全公司,請問管委會都沒有責任嗎?例如機電保養不確實管委會監督不周之類的?保全人員應該是後續處理不當,管線老舊應是屬管委會的事情嗎? 另外我車位上放了10幾支在客戶那安裝完剩餘的燈管,也被噴灑紙盒全濕了也臭了,管委會說在車位上的物品也是不賠償的,這非常不合理,車位是私人產權,且社區很多住戶也都在車位上停放機車,怎麼遇到事情又推卸責任了,就如同車子違規停放被拖吊,拖吊車在拖吊過程損壞車子,難道拖吊車不用賠償嗎? 麻煩給我一點建議謝謝您
瀏覽:816
日期:104-09-25
您好:日前在我機械車位上的泡沫原液管線爆管(原液是有腐蝕性的),導致泡沫噴灑整部車子,爆管時間是在半夜,保全人員沒有及時通知我把車子駛離,在我隔天10點出門時才告知,泡沫原液已在我車上停留很久也已乾掉了,而我車位上也有10支左右的燈管(新品,是去客戶那安裝剩餘的)也噴的紙盒全濕掉了,泡沫原液在管道間很久沒測試,所以味道很臭,事發至今管委會都置之不理,請問我能跟管委會或機電還是物業公司求償嗎?以什麼法條求償?求償金額大約多少?(車位放置物品在區全會已通過可以放置),麻煩你給我一些建議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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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1
律師你好:謝謝您的答覆 之前請教您,而您回覆我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是發現瑕疵並通知後六個月不行使或自物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民法第365條定有明文。你的房子才買兩年,而瑕疵也才發現,故你對於前手之瑕疵擔保請求權尚未消滅,但須立即通知,並於六的月內主張權利。 我寄存證信函給我的前屋主請他出面處理,而今天收到他也寄存證信函給我,他認為當初交屋簽的買賣契約內載明擔保是6個月,而今已過二年,期間因地震或其他因素導致漏水,也引用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應由區分所有權人負擔,所以他不願負責,請問買賣契約內的擔保只有6個月跟民法第365條是否有衝突呢?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呢?是否先找人施工再來只有上法院請求判決一途嗎?謝謝
瀏覽:1013
日期:101-07-09
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是發現瑕疵並通知後六個月不行使或自物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民法第365條定有明文。你的房子才買兩年,而瑕疵也才發現,故你對於前手之瑕疵擔保請求權尚未消滅,但須立即通知,並於六的月內主張權利。------------------------------------------這是之前熱心的律師回覆我的但現在我的前屋主認為已過戶2年而不願意負責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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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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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