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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9-01 | 最近登入:102-30-01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下       最近與人發生小車禍,雙方都有受傷及過失(研判表所示),因為對方非常堅持自己沒有過失且獅子大開口,除非給他她要的金額不然難以和解。 因為不想與對方糾纏下去,所以我可能會提告(刑事附帶民事),對方曾表示若是上法院,到時候就要我負擔他因上法院的的交通費用,或是無法上課上班的損失,就是又要再跟我索討一筆錢的意思。 所以想請問一下,對方跟我索討上法院的請假損失跟交通費用是可以的??有法規依據嗎??他若是在後續的民事訴訟上提出,是合理的嗎??? 謝謝你們的回答唷~
瀏覽:774
日期:102-01-30
 你好,想詢問一下,我在去年底於一個沒有號誌的十字路口發生小車禍,雙方當下都有到醫院就醫,不過彼此都只是小傷,醫生僅建議宜休養。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內容為我方疑涉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致對方受傷;對方的內容則為疑涉行至無號誌路口,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肇事致我方受傷。     昨天第一次調解,但對方不認同研判表所示,堅持自己沒錯,但也不願意申請交通鑑定,一直表示監視器顯示我方在過十字路口時停在路口停太久之類的,侵占他方路權(但我覺得對方過路口並未減速),所以堅持他完全無過失。     目前我方就醫及修車費用僅花費約800元,對方醫療及修車花費約3000元,但對方堅持向我索討1萬元,而且因堅持認為自己沒有錯,所以不會負擔我的損失,調解委員協助調解都沒有用,所以昨天沒有共識就結束了,但對方說他從其他縣市來對他不公平,所以他也要向其他縣市的區公所申請調解,意思就是也要我去外縣市。     調解委員事後跟我說對方堅持自己沒有錯,只一味的要我賠償,就算去外縣市進行調解也不會有結果,因此建議我可以不要去,直接提告對方。     依對方態度除非我真得給他一萬元,不然幾次調解應該都不會有共識,但是我認為我並非完全過失,所以根本無法接受對方要求精神撫慰金7000-8000元,而且我全額賠,但他卻完全不支付我的損失,是覺得太誇張了。 目前我的困擾是 1.是否就依委員的建議直接提告比較恰當呢?? 2.若對方真的也申請調解,但我不出席,未來上法院時對我是否較不利?? 3.另外,當時發生車禍對方騎的車子是別人的,但他昨天表示不想麻煩車主,    所以不會跟車主要行照,這樣即使調解不是也欠缺資料而無效嗎?? 4.若是真的提起訴訟,那我該注意哪些部分,是否也要向對方一樣提出巨額的精     神賠償才不會吃虧呢???或是還有其他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麻煩各位律師們給我些建議,真的非常感謝!!!!!
瀏覽:1161
日期:102-01-29
其實我也非常希望和解了事,但對方堅持索討一萬元,難道我真的該給嗎?? 畢竟不完全是我的過失。 雙方應該不會有共識的情形下,好像也只能提告了,不然總覺得事件會無法結束 唉~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小車禍建議還是可以和解了事 2.雙方都有過失 都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如果沒有和解 ... (恕刪)  
瀏覽:1161
日期:102-01-29
那請問一下,交通事故致過失傷害,若只是輕傷,拘役最低是否就是30天呢? 謝謝!!
瀏覽:1113
日期:10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