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渣渣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3-02 | 最近登入:102-14-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想請問一下:最近家人新買了一戶社區內15樓(最頂樓)的房子屋齡約有10年購買後重新裝潢室內設計部分由家人自行設計(無牽涉結構安全,僅做隔間等變更)所以不知道要申請裝潢許可證故被鄰居舉發他說他們家的牆壁龜裂、磁磚凸起等是我們施工造成以此為理由要求了一筆不小數目的金額做為修復費用但後來我們也請結構技師來鑑定過也申請到了施工許可證 但社區主委仍堅持要求須簽訂和解書才能繼續施工 不得已且在不了解之下家人仍支付了鄰居所要求的賠償費用 但是現在鄰居又以牆壁滲水為由要再向我們要求一筆賠償且要求警衛不讓施工人員進入我們該如何是好且整個過程中鄰居所有的損毀都無提出證據證明是我們家施工造成而社區主委的態度十分的偏頗要我們不斷的賠償想請問一下該如何是好他們要求的賠償金額對我們家來說是一個很重的負擔有沒有甚麼辦法可以解決?和解書上有寫著:賠償金僅支付至目前房屋損毀修復的費用,待甲方(我們家)竣工後,若有其他房屋的損毀,由甲方負責支付修繕費用這份和解書也是鄰居他們自己打的,由於家人不了解,也希望可以盡快了事,所以也有簽了到底該怎麼辦請幫幫我 給我一點建議拜託謝謝
瀏覽:1293
日期:10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