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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霜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6-02 | 最近登入:102-27-0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感謝張律師的回應,本人直接把實際情況跟你說,不以個人立場發言,也許你會比較清楚! 小弟的朋友在網路上跟某個賣家買東西,東西寄到 後(101.12.18)發現有瑕疵而且不是我們所要的原廠物品,隔天向賣家提到產品有問題(101.12.19),賣家只傳訊息要我們寄到維修部,當天 我朋友再傳一次訊息要求退貨後,賣家就沒有回應,我朋友還是把東西寄到維修部,接著我朋友就請我打電話給維修部要求退貨,維修部主張他們只能修(他們說賣 不同電鍋的跟維修的是不同間),不能退,而且他們不知道跟他們批貨的人是誰,無法跟對方連絡,經協調後他說願意寄一個原廠的東西給我朋友,過了兩天 (101.12.21),東西寄來仍然是副廠商品,我朋友就再次跟賣家要求退貨,過了二天賣家回覆只能退部分的金額,因為要扣除手續費以及成交的費用,但 我朋友主張消保法第19條之權益,並向賣場管理人員申訴,管理人員回應賣家是一般賣家,不適用消保法,但我們無意間發現賣家所留下的匯款帳戶名稱是台北內 湖區某家批發商(戶名已被賣家修改刪除,無法證實,只有帳號),接著我們再向賣家交涉,他指說錢不是他收的,他不能退,同時我們又跟維修部交涉,維修部主 張只能退跟他們批發的價格,就這樣雙方互踢皮球,接著我們就找消保會申訴,連消保官都找不到賣家這個人! 就因為這樣所以我才會推論批發商不以自己的名義賣東西,而是叫業務在網路上以自己的名義去賣,這樣就能規避消保法,又能雙方互踢皮球! 請問律師我們應該怎麼樣主張我們的權利? 能寄存證信給批發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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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27
事情的緣由是這樣!(真實事件未解決)某個批發商,不以自己的名義賣東西,而是個自叫底下的業務以自己的名義在網路賣場上買賣!當發生產品問題買家在7日內想退貨退款時,就 互相踢皮球,賣家說:「錢不是我收的,我不能退你錢,就算要退錢也要扣除交易費用和匯款費用」,維修部(批發商)說:「東西不是我們賣的,我們只負責維修,要退款請找賣家」。當我們跟網路管理公司提出申訴時,該公司直接回應,賣家不是公司行號(明明在兩大賣場都有賣東西),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問題是我們發現匯款帳號跟批發商就是同一家公司,跟消保官給我們的資料相同!跟消保會申訴,連消保官也找不到賣家!只能找批發商解決,然後又開始無限的迴圈~請問這樣要如何解決!對於這種走法律漏洞的公司要怎麼申訴處理?
瀏覽:997
日期:102-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