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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Y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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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14年前前後共借出上百萬金額給我叔叔我叔叔總是一下說要還 一下又說不還我爸總覺得是自家人 所以不忍心告
但借據快過了15年的期限拖到今年變成一定要提起訴訟 否則我叔叔真是不用還了
他曾經來我家鬧過幾次 都有承認這些借款(我這裡都有錄音存證)而我爺爺因為知道我爸爸為了家裡的兄弟姐妹(共八個 其中七個都和我家借過錢)散盡家財 錯失買房的機會 因此爺爺把他佔有的一個違章建築給我爸住而且還把當初他和人買賣此違建的「房屋讓渡書」給了我爸
可是因為我爸和我爺爺之間並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表示這房子就歸我爸而我爺爺生前又把這違建當收容所一樣 跟任何人都說過 「只要有困難可以來住」所以我叔叔就主張 我從18年前開始住的這個違章建築是他的是他該繼承的遺產因此強調他的債早就用這違建的房租抵完 甚至還要告我們不搬走 是侵占的行為
我想請問
1.這樣侵占能告成嗎?因為他說他有人證(就是其他那幾個和他走的很近的姑姑和叔叔)可是我家在我外公生前就已經設籍在此的戶政紀錄+那張沒路用的房屋讓渡書這而且我家也有一個姑姑可以當人證
這樣對簿公堂有利嗎?
2.假如他不告侵占 他還可能告我們什麼呢?
3.我爸是否應該逕行追討債務好中止時效?因為怕他又另外提起訴訟 會影響我們這單官司進度
4.我爸年事已高 如果要授權給我 讓我請律師追討的話是否需要寫個授權書給我 而我再拿著授權書委託律師呢?
5.這十幾年 我叔叔從未設籍在此 但他在外面借了很多錢 都請債主到我家這違建討債我家不勝其擾 這樣是否可以跟他求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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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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