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范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5-03 | 最近登入:102-05-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有一個朋友,最近因缺錢 昨天 偷了超商的東西 被抓到
超商報案 通知帶我朋友 去警察局作筆錄 而後移送至地檢署 當天晚上飭回
據我朋友說 他跟檢察官說很後悔,坦承當天偷一瓶飲料 及 關東煮 價值約70元,也坦承在二星期前也曾偷類似價值的商品。
在今天早上 我朋友帶著和解書 想跟超商店長和解 超商店長卻要我朋友在和解書上改偷竊金額為1000元 才願意和解
我朋友不肯,於是找我來幫忙說情,結果店長一口回絕不願和解,並且趕我們走,我們只好悻悻然離開
我朋友的確在那一段時間常常去那家店消費,而那家店那陣子據店長說失竊不少東西
我朋友肯定他只偷過兩次,金額不過二百塊以下。那店長說有兩次錄影資料 但卻獅子大開口要我朋友賠1千
可惜我朋友並未錄到與店長的對話
想請教律師 竊盜罪 是刑事公訴 是不是要民事和解 才可能判不起訴或緩起訴
若和解不成 會很嚴重嗎?
這樣會被視為累犯嗎?
開庭時 若店家仍咬定我朋友要賠一千,是否可要求店家提出相關證據證明?
另外想請教律師 煩指點迷津 指導後續教戰守策 避免不利
感謝幫忙
瀏覽:9109
日期:102-03-05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