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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蠟筆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6-03 | 最近登入:102-16-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以下的問題我想請問是否會涉及「協助脫產」或「協助侵權」,至於這兩個名詞若運用不當請見諒。 我本身從事房仲業,接到一位屋主要賣房子,房子登記在屋主劉小姐的名下,債務人為劉小姐和她前夫。但房貸都是劉小姐的前夫在支付。現在兩人已離婚,法院判決劉小姐要支付她前夫80萬元,另外房子還欠銀行95萬。 劉小姐現在要賣房子,銀行也說明只要付完房貸,即可塗銷,轉移到第三者名下。但劉小姐並不想讓前夫知道,也不願支付法院判決劉小姐要給前夫的80萬。 那身為房仲業的我,如果協助劉小姐買賣房子,是否會涉及罪行?!若找到第三者買方,並告知買方有此情況,對於買方會有問題嗎?   感謝你們熱心提供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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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