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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T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6-04 | 最近登入:102-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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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人在101年11月底去看位於桃園縣中壢市的房子,當初是打給AA房屋的J小姐,到現場時她和C先生一起出現,當初的屋況基於對對方的信任,我並沒有移動賣方的家具,對方也未告知沙發後方有嚴重的壁癌,並且在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上賣方也在滲漏水部分及是否在一年內修復滲漏水都勾選了否,但是在102年1月10日交屋後我卻在沙發的後方發現了大面積的壁癌,後來詢問主委得知,實際上對方在101年10才重新將房屋做過修繕整理   2. 在第一次看房子時房仲C先生以未帶停車場的鑰匙,所以在第二次看屋時本人才看到了地下室的車位,並由C先生使用停車的機械設備將位於下層的車位上升,並強調沒有使用方面的問題,而且周遭都有停車所以我們也不疑有它,沒想到在102年1月10日交屋後本人想要將車子停入車位中,幸好樓上的主委到停車場詢問我們是誰,在我們告知是新的住戶後,他告訴我們停車位因為年久失修,下層的車位還有淹水的問題,所以已經不能使用,有安全性的問題!當下我並沒有完全相信他的說法,我就請了停車場設備公司去檢查設備,發現下層車位的確有大片的鏽蝕,而且屋主所謂的修繕部分也只是將平衡鋼索換過而且跟原來的尺寸不同並且還有很多的問題(油壓、變電箱)   3. 在出現上面的問題後我上網搜尋賣方的資料後發現,賣方原來也是AA房屋的仲介和C先生是同一間仲介公司的同事,而且C先生在交屋前都住在我要買的物件裡,甚至在交屋後還想要租我的房子,只是我想要儘快入住所以就拒絕他了。我很不能理解為何屋主自己是仲介人員卻推拖不知道房屋的種種問題,還有C先生自己住在房屋裡一段時間卻也沒發現這些問題!這樣難道都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4.當初雖然在AA房屋的案子上看到了這個物件,卻因為房仲C先生說因為仲介費過低AA房屋不想接這個案子,所以轉介到BB房屋簽約,如果最後賣方和仲介都不出面我應該向誰求償?因為目前為止有開過一次調解委員會,只是對方一直都未主動與我聯絡,都是我打電話詢問仲介C先生才說再和對方聯絡然後就石沉大海   感謝各位看完我的問題,因為一直找不到之前的PO文所以再PO了一次,如果觸犯規定,請管理者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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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