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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安東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5-04 | 最近登入:102-26-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 ... (恕刪)  您好~請問相關資料是指什麼?目前身上沒有相關資料.連離婚協議書也沒有!!因為當初只有寫一張.那一張被戶政事務所的人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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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6
您今好~~離婚至有半年了!當初離婚我們只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子女由兩方共同監護}其他的都沒填寫! 小孩是由男方照顧.因為本人沒有經濟能力.所以這半年也沒有給過小孩ㄉ教育費!!{可說是根本就沒給過錢} 每次看小孩都會傳訊息給男方.但男方不會回訊!請我家人打給男方.男方說可以:但還是要問他媽媽!但問他媽媽之後.他媽又說問男方......反正就一直推拖!!!還蠻過分的....對方有時心情好會答應給我們看小孩.但卻又急著要小孩!!{這樣的事情已經好幾次了}....很多人都跟我小孩說.媽媽不要你們.都不來看!!不是我不看...是怎麼求還要看他們的心情!! 我想請問~~我可以申請探視權嗎??我要正大光明的去男方家接小孩出去玩!! 幫幫我!!  
瀏覽:1192
日期:10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