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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明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9-04 | 最近登入:102-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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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與妻離婚,也同時背上連帶保證人的債務,至今已被銀行強制扣薪三分之一 長達六年之久, 日子實在快過不下去,精神上也幾乎承受不住了,想儘辦法終於找到前妻,也就是債務人本人,她也終於願意出面去銀行處理,只知她有開店營業,但未申報薪資所得,這樣要如何說服銀行撤銷扣薪的強制命令呢? 若要前妻拿出一筆錢來全還債還債務是不可能的,但債務人本人既然都已經願意出面處理了,銀行會不會死拖著我這連帶保證人,一定要繼續扣薪呢?除了威脅銀行要辦離職讓他們扣不到薪以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讓銀行直接向債務本人(前妻)執行還款的動作,而不要再向我扣薪了呢? 該用何種方法跟銀行談判較恰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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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