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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貓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30-04 | 最近登入:10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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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因為老闆當初有向大陸進口電子儀器,(個人自用的,沒有要販售)老闆也不太清楚相關法規就訂購了,在海關的時候儀器疑似被判定為醫療器材,並呈報給衛生署。想請問如果儀器真的被判定為醫療器材,因為收件人掛的是我(老闆有的東西也是直接寄到公司掛我名子)是不是會有什麼相關刑責呢??是不是會被判刑坐牢或是罰款呢?剛出社會一年多就遇到這樣的麻煩事情真的很緊張,想請問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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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