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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駱駝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3-05 | 最近登入:103-04-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本人於95年因看了報紙的辦門號換現金的廣告,於是循線辦了電信公司的門號,可當時卻不知是門號連同電話與SIM卡被人扣留,造成收到高額電信費帳單,當時也不知道該怎樣處理便沒所作為,由於當時的電信公司將債權賣給債務公司,到現今收到支付命令也提出異議後,今收到法院的簡易庭通知7 月與債務公司辯論,請問這是協調嗎?而當時因為無知造成現在的困擾,想請問我現在該付這款項嗎?又可以跟債務公司協調嗎?因為自己現在還背負卡債與車貸(代步汽車),還要養家活口我真的不知道該怎辦,查詢網路上也有電信費不用繳交的判決,請問我符合這條件嗎?煩請律 師們幫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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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6-18
請問律師們,本人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工作內容是送貨跟維修因此常要往外跑,而因為送貨關係常會加班,可是公司計算加班費用卻是不管你加班到幾點都是以延時加班計算,這是不是有違反勞基法,又之前的經融風暴雇主未與勞工協商就自行決定要減薪,這樣做法對嗎?那有可以經由哪些方法討回應有的薪水,還有雇主將員工的勞保投保金額都高薪低報等等以上這些問題,請問各位律師們本人是不是可以依照勞基法跟雇主解除勞資關係,如果可以請問是哪一條法規?又是否可以跟雇主請求資遣費?
瀏覽:1295
日期:10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