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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吳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9-05 | 最近登入:102-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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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情況說明: 父親於30多年前婚後外遇,生下一女,後被母親發現後,該名女子承諾不再與父親來往,並將該女送由他人扶養,然而去年母親發現,父親仍與該名女子持續連繫,並於多年前又產下一女(現已上大學),母親勸父親確實斷絕與對方關係而不可得,我父親目前正提出離婚(協議中) 想請問幾個問題 1.父親與該名外遇女子是否有違反何種法律?母親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2.家中因有供養祖先牌位,是否可主張若父親堅持離婚,則代表父親已不要這個家庭與子女,則由父親將牌位自行請走,若父親百年之後,亦不將祖先請回 3.我知道子女有奉養父母之義務,但我是否可以主張若父親堅持離婚,代表其拋棄未來接受子女奉養之權利,若父親也同意,可否透過法院公證或其他方式,明確將雙方權利義務白紙黑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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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