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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祿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6-06 | 最近登入:103-24-07
搜尋結果:共 11 頁,105 篇文章
恐嚇罪喔~ 跟家人商量好 如果家人無法協調 到警察局報案 必要時錄音(手機錄音很方便的~ 你可以按下錄音 放在某接近你堂哥的地方 偷偷錄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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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5
遺產稅部分是一定要課的 但是當負債高於資產是不用扣低~ 你可以把負債的相關單據 去國稅局申報喔... 不懂可以詢問國稅局的櫃台 再不懂可以到各地的議員立委服務處 法院 都有免費的律師可以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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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5
借款喔~ 除非有說不用還 不然的話你跟人拿錢 就算借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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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5
http://www.ek21.com/event/nopoison/qa.html 問題1: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何罰則? 答: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罰則一覽表 分級 第一級毒品 第二級毒品 第三級毒品 第四級毒品   常見濫用藥物 海洛因 嗎啡 鴉片 古柯鹼 安非他命 MDMA(搖頭丸、快樂丸) 大麻 LSD(搖腳丸、一粒沙) FM2小白板 丁基原啡因 K他命 BZD類安眠鎮靜劑(Alprazolam等) 二丙烯基巴比妥(Allobarbital) 違法行為 第一級毒品 第二級毒品 第三級毒品 第四級毒品 1.製造、運 輸、販賣 死刑或無期徒刑,無期徒刑得併科罰金 (一千萬元以下) 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得併科罰金 (七百萬元以下) 五年以上,得併科罰金 (五百萬元以下)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三百萬元以下) 2.意圖販賣而持有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得併科罰金 (七百萬元以下) 五年以上,得併科罰金 (五百萬元以下)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三百萬元以下) 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一百萬元以下) 3.強暴脅迫、 欺瞞或非法 方法使人施用 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者得併科罰金(一千萬元以下) 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得併科罰金 (七百萬元以下) 五年以上,得併科罰金 (五百萬元以下)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三百萬元以下) 4.引誘他人施用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三百萬元以下) 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一百萬元以下) 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七十萬元以下) 三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五十萬元以下)   5.轉讓 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一百萬元以下) 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七十萬元以下) 三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三十萬元以下) 一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十萬元以下) 6.施用 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 三年以下     7.持有 三年以下、拘役或罰金 (五萬元以下) 二年以下、拘役或罰金 (三萬元以下) 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持有,查獲者均予沒入銷燬 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持有,查獲者均予沒入銷燬 違法行為 第一級毒品 第二級毒品 第三級毒品 第四級毒品 8.製造、運輸、 販賣專供製造 或施用毒品之器具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百萬元以下) 9.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 一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罰金 (一萬元以下) 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持有,查獲者均予沒入銷燬   問題2:「自首」與「自動請求治療」有什麼不一樣?算不算有一次紀錄?                      答:所謂的「自首」是吸毒者在吸毒沒被警調等司法單位發現以前,自動向警察或檢察官說明自己吸毒的事實,並願意接受處罰,一樣算有一次紀錄,一樣會被送「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不同的是,可以保護管束代替強制戒治。而所謂的「自動請求治療」是吸毒者未經警調等司法單位發現以前,自動向衛生署指定的醫療機構請求治療,並未經過警調等司法單位處理,所以不算有一次紀錄,故並不會被送去「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但在治療過程中若被司法單位查到有吸毒的情形,就算有一次紀錄,但不同的是還不會被送進「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 問題3:假釋出獄人在保護管束期間吸毒被送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假釋會不會被撤銷? 答:會!假釋被撤銷的法律依據有兩種:第一種是假釋中故意犯罪、第二種是假釋出獄人在保護管束期間未保持善良品行,而吸毒被送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是屬於後者情形,假釋一樣會被撤銷。 問題4:若吸毒案件結束以後,警察通知採驗尿液,可不可以不去? 答:不行!因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特別規定:在結案兩年內警察機關仍可以通知24小時內到場採驗尿液,無正當理由不到或到場拒絕採驗者,可報請檢察官或少年法庭許可,強制採驗。 問題5:除了公家的戒治所或指定的公民營醫院可以幫我們戒毒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民間輔導機構可以提供這樣子的協助?有無宗教性質的治療輔導機構嗎?                                            答:1.經行政院衛生署指定藥癮戒治診所皆有提供藥癮戒治之服務。 2.有關宗教性質之治療輔導機構目前也有許多,例如:晨曦會、主愛之家、沐恩之家皆有提供相關服務。詳細相關資料可上網查詢。 晨曦會:http://www.dawn.org.tw/index_H.htm主愛之家:http://www.vsg.org.tw/vsg_inedx.asp沐恩之家:http://www.hg.org.tw或直接以電話聯絡詢問該機構,晨曦會: 02-22317744;主愛之家: 03-8260360;沐恩之家:07-7230595。 問題6:聽說現在有開辦減害計畫替代療法,我要如何參加? 答:可直接電洽諮詢專線『1922』或『0800-888-995』。 問題7:聽說參加減害計畫替代療法的人,去醫院服藥後,走出醫院大門,警察就會在醫院附近等著逮人? 答:內政部警政署已行公文至各警政單位:各警察人員不宜利用清潔針具交換點或替代療法指定醫院,作為漫無標的之埋伏點,以守株待兔方式逮捕前參加減害計畫之個案。若遇此類問題可請所在醫院協助,並詳記該員警服務單位、姓名、編號,以便後續相關單位協調改進問題8:我已經參加減害計畫替代療法,但總拗不過毒友的慫恿與人情,偶爾還是會跟他們一起施用毒品,我會面臨怎樣的處罰?我還可以繼續喝美沙冬嗎? 答:若未經警調等司法單位發現是不會有任何刑期處罰,還是可以繼續服用美沙冬。但較擔心您已存在於藥物過量,甚至中毒致死的危險中,強烈建議停止使用海洛因。 問題9:患愛滋病的吸毒者可以參加減害計畫替代療法嗎?                             答:當然可以,替代療法主要是針對鴉片類(如海洛因.嗎啡..等)藥癮者,與疾病無關。 問題10:參加減害計畫替代療法,雖然有政府的補助,但我一下子仍然無法繳那麼多錢,可不可以分期繳付?      答:針對替代療法補助部份,政府97年的補助款尚未有著落,所以是否還有補助要視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的分配。其實使用美沙冬替代療法所需要的費用,以高雄縣來說每個月大約只需2000~3000元之間,比起買海洛因而言似乎有很大的差異。若真的有經濟上之困難可與醫院方協調或尋求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的協助。 問題11:我昨天去看電影時,被坐在後面的阿伯拿針刺我一下,我很害怕,不知道會不會是愛滋針頭,我該怎麼處理才好? 答:受針扎第一時間請用大量清水沖洗傷口,並儘速至愛滋病指定醫院感染科就診,由專業醫師評估處理。 問題12:昨天我男朋友在旁邊吸毒,我雖然沒有加入,但是呼吸的時候,吸進了一些空氣,會不會被驗出來,或是會不會有任何上癮的可能?                                                 答:1.這要看妳男朋友是使用何種毒品了,如果是成癮性較高的藥物,那你上癮的機會就很大了。另外建議你,如果你無法勸他戒毒就早點離開他吧,不然你這一輩子很難跳脫毒害的深淵。 2.建議趕快分手,等妳男朋友沒錢買毒品的時候有可能把妳推入火坑賣錢買毒品。 問題13:每一種列為毒品的藥物(例:安非他命、海洛因),要使用多少量以上才會有成癮性?              答:1.這部分在研究上並無一定的數據,但請問你這樣的物品當你開始嘗試使用後,會只有使用一次嗎。千萬不要想說用的少或只使用一次就不會上癮,這些藥物是一次也碰不得的。 2.使用多少量才會成癮要看個人體質,有些人吸食少量毒品就會暴斃,所以請勿輕易嘗試。 問題14:我們是一棟透天房子,隔成許多間套房出租。鄰居在吸食毒品時的濃厚塑膠味,總是會經由浴室傳到我的房間裡來。那味道之濃厚,總讓我有身歷其境的感覺。><"請問這樣的情形,有可能會讓人吸到毒品而受影響嗎? 答:可能會,但你是否確定你的鄰居真的是在吸毒,或者他是在做其他的事情。像這樣的情況建議你先與房東商量,再請房東或你自己報警處理。 問題15:您好,我是國中生,想問男生一定要割包皮嗎?不割會不會很奇怪,會不會被同學笑?            答:男生不一定要割包皮,你不說你同學也不會知道,就算知道也沒理由笑你因為這是你的自由。不過對沒割包皮的男生建議,請記得每天洗澡時仔細清洗愛護你們的小弟弟,這樣對個人衛生與你往後交往的對象或老婆也比較好。另外有種說法割完包皮比較不會藏污納垢,比較衛生,所以重點是不管有沒有割都要記得~~洗乾淨。 問題16:請問,我男朋友每次跟我做愛到一半就會軟掉,我應該要怎麼做或給他吃些什麼讓他可以不要這麼快軟掉?   答:建議你可以與男友商量請他去看醫生或與他一起去尋求醫生的協助。遇到這樣的狀況應該是先找出你男友是生理上的問題還是心理上的問題,對症下藥才有用。隨便使用成藥或聽信偏方,小心造成反效果,再嚴重者可能引發致命的危機。 問題17:請問一下,我哥哥這陣子都會躲在房間裡面,然後拿錫箔紙不知道在幹嘛,不過房間都會有味道出來,請問哥哥是不是在吸毒?我應該要怎麼辦?要跟爸媽說嗎?                                   答:光是這樣的線索很難判斷你哥哥是否是在施用毒品。如果你跟哥哥感情不錯無話不談,你可以先問問他都關在房間裡做什麼,再做打算。如果不敢直接問他的話,哪你應該先與你的父母親商量,再由你的父母親做決定。 問題18:我是同性戀,但為什麼要說同性戀是捐血的高危險群,就因為我們做愛的途徑不一樣嗎?            答:主因過去大家刻版印象認為愛滋病大多發生在同性戀者身上,但這並不代表同性戀就是感染愛滋病毒者;這與做愛途徑無關,應是以有無從事危險性行為相關。 問題19:我拉K時,都有一種很茫的感覺,很舒服,現在我去夜店都要吃,我是不是上癮了?可是我使用後都有很重的空虛感,我很想戒掉,誰可以幫我?                                          答:很明顯你的確是上癮了,如果想戒首先要戒掉你去夜店的習慣,因為在夜店容易取得毒品要先斷絕取得毒品的管道,再來要離開你身邊有在使用這些藥品的朋友,一直與他們在一起你是不可能戒的掉的,之後再到醫院裡的成癮戒治科尋求專業醫師的協助。若不想去醫院,則可選擇一般民間的福音戒毒團體。 問題20:有一次,與男友跟男友的朋友3p,可是我們都沒有帶套子,請問我會得病嗎?                答:所有的性行為都有感染性病的機會,不管幾P都請記得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避免害人害己!!問題21:毒品是否真的可以助興?若是有是哪些毒品呢?那使用後是否以後遺症?                  答:這是以訛傳訛的誤傳,醫學上並無証實施用毒品可以助興。但經過證實的是,長期施用毒品會造成男性性功能喪失,所以請不要輕易嘗試。 問題22:如果被人惡意用針扎,要如何避免傳染性疾病、肝炎或愛滋病?                      答:受針扎第一時間請用大量清水沖洗傷口,並請儘速至愛滋病指定醫院感染科就診,由專業醫師評估處理。 問題23:如何逃避施用毒品後的篩檢? 答:請勿心存僥倖心態逃避篩檢,逃的了一時逃不了一世。 問題24:電視媒體大量報導,藝人常用大麻,是否使用後真的會上癮?  答:答案是肯定的,絕對是會上癮的。任何藥物過度使用皆是藥物濫用,並會造成身體健康危害。 問題25:人的動物本能就是生殖,也是最基本的生理需求,為什麼不能有一夜情。那跟她留MSN玩兩夜可以了吧  答:在社會風氣開放的現在來說,也許一夜情不算什麼。但前提是在你情我願的狀況下,並請記得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尤其是在這愛滋病盛行的年代,請在一夜情之前好好三思。注意!!保險套並不保證能百分百的達到杜絕性病的效果。 問題26:如果我男(女)朋友有菜花,我口交後菜花會長在嘴巴上嗎?                         答:是有可能的,因菜花長的位置除了陰部外,其它的部位也是可能的,不過身體其它部位的疣也不一定是菜花,必須要請醫師診斷才能確定的。 問題27:保險套戴兩層比較有效嗎?                                       答:這是錯誤的觀念,保險套正確的使用方法是使用一層, 因為當使用兩層時, 保險套的乳膠會因內外層之間彼此的摩擦而裂開,因而失去保險套的效果。 問題28:RU-486可以用來減肥與墮胎嗎?哪邊買比較便宜?風險大不大? 答:RU-486是第四級管制藥品,並無減肥效用,且未經醫師開立處方不得擅自使用,因其副作用大所以不能隨意使用。若有需要請先至婦產科醫院、診所,經醫師診斷評估後,才能使用。並請勇敢向衛生局檢舉隨意販賣RU-486之藥局。 問題29:我懷孕了,男友離我而去,我又不願意墮胎怎麼辦?                           答:建議你先與父母親商量,也可尋求勵馨基金會等從事婦女公益服務的機構內社工求助,相信他們可以提供你較專業或符合你需求的建議。 問題30:我喜歡一個女生,哪裡可以買的到春藥?                                答:請問你買春藥的用意為何?如果只是為了想跟那位女生發生關係,何必要用這種方式呢。這樣不止透露出你的無知,更是觸法的行為,請你三思而後行。 問題31:我很喜歡去pub,但是又很害怕老闆會於通風口放置毒品讓客人上癮,該如何預防? 答:最好是少去,不然就別去。記得在密閉空間裡別待太久,不要飲用離開視線外的飲品。 問題32:吃強姦藥丸算不算犯罪行為? 答:強姦藥丸(FM2)已被列為第三級毒品,如果不是在醫院看精神科門診,由醫師開立處方讓病患施用的話,絕對是違法的哦! 問題33:快樂丸吃起來飄飄欲仙,其他東西都比不過,為什麼不能吃?                       答:施用快樂丸之副作用: 1.在擁擠、吵雜、高溫的環境下狂歡,易發生體溫過高、痙攣,甚致引發併發症,導致死亡。 2.長期使用會產生心理的依賴,強迫使用。 3.長期使用會造成神精系統的損傷,產生情緒不隱、憂鬱、視幻覺、失眠、記憶減退、妄想等症狀。 4.因自我控制能力減弱及產生幻覺,易發生意外傷害。 5.對腦部會造成永久傷害,就是會變成白癡的意思,施用前請三思。 問題34:我男友吸毒,但他戒不掉。我也要吸毒,然後再戒毒。讓他知道毒品可以戒掉!可以嗎?           答:你想太多了,這麼做只會讓你跟妳男友一樣,變成一對毒鴛鴦一輩子當毒品的奴隸。最好的方法是離開他,別期待他會為你而改變。 問題35:人生只有一次,活在當下及時行樂,跟朋友一起吸毒很快樂,不行嗎?                   答:吸毒的快樂是一時的,吸毒後的痛苦是一輩子的,連帶你的親朋好友跟著你一起受苦受難,這樣算的上是及時行樂嗎?問題36:我同學不小心搞大了肚子,可是養不起小孩,所以想到藥局買RU486,到藥局買RU486是合法的嗎?      答:RU-486是第四級管制藥品,並無減肥效用,且未經醫師開立處方不得擅自使用,因其副作用大所以不能隨意使用。若有需要請先至婦產科醫院、診所,經醫師診斷評估後,才能使用。並請勇敢向衛生局檢舉隨意販賣RU-486之藥局。 問題37:我男朋友愛愛的時候都要用道具這樣是變態嗎 ? 答:如果你們都樂在其中又沒有傷害性應該不算是變態,算是情趣啦! 是非題:                                                  1.  一級毒品包括:海洛英、嗎啡、鴉片、古柯鹼等。   ○ 2.  二級毒品包括:大麻、安非他命、MDMA(搖頭丸)等。○ 3.  三級毒品包括:紅豆(一粒眠)、強姦藥丸(FM2)、K他命等。○ 4.  四級毒品包括:RU586墮胎藥丸。 × 5.  高雄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電話為:07-7166366  × 選擇題:                                                   6.   目前市面上之宗教福音戒毒機構下列何者不是:(1)基督教沐恩之家(2)基督教晨曦會(3)佛光山叢林會。   7.  宗教福音戒毒機構戒毒期間需要多久:(1)三個月(2)六個月(3)一年半。 8.   更生人如需戒毒可透過下列何種單位協助:(1)更生保護會(2)勞委會(3)體委會。  9.   製毒、運輸、販毒最重處之刑罰為(1)死刑或無期徒刑(2)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0. 下列何者非美沙冬替代療法之執行醫院(1)高雄長庚醫院(2)高雄市立凱旋醫院(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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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5
民法第1118-1條規定:「(一項)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二項)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三項)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刑法第294-1條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行為者。三、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確定者。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在符合法律要件的情形下,子女可以請求法院減輕,甚至免除其對父母的扶養義務,並且不會成立刑法之遺棄罪。可見,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此等傳統社會的思想已不再堅守,子女並不是父母親的附屬品,或是養來防老的工具。父母親亦要善盡人倫、道德、法律之扶養、教養義務,子女必定盡孝以報,如此家庭功能才能完備,社會自當和諧,社會福利之負擔自可減低。   資料來源:爸沒養我,我可以不養他?----實習律師郭凌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post/43791812-%E7%88%B8%E6%B2%92%E9%A4%8A%E6%88%91%EF%BC%8C%E6%88%91%E5%8F%AF%E4%BB%A5%E4%B8%8D%E9%A4%8A%E4%BB%96%EF%BC%9F----%E5%AF%A6%E7%BF%92%E5%BE%8B%E5%B8%AB%E9%83%AD%E5%87%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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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4
拒絕+1 服刑部分 我可以告訴你 自作自受 所以你可以繼續不連絡你小孩的父親 不管他啦!   受刑人死性不改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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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4
你要是覺得當中有瑕疵 給你一個方法。。。   金管會保險局   找他投訴   然後再來談金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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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4
國家賠償 可以跑行政程序 主要賠償部分不是國家賠你 是國家代墊賠償後 找過失的單位要錢(發包或者該負責機關) ---------------------------- 國家賠償請求書  請求權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統一編號: 職業: 住(居)所:代 理 人: (如無代理人免填) 性別: 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 住(居)所: 請求之事項:請求賠償新台幣(下同):○○元。(如為請求回復原狀,載明回復原狀之內容或程度) 事實及理由 一、按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二、請求權人於○○年○月○日清晨○時○分許,騎乘自行車沿○○路由東往西,行經○○國中校門口時,因路面坑洞摔傷,腿部骨折,嗣經送醫治療住院○日,此有照片、○○醫院診斷證明書1份及收據足憑,請求權人受有修理自行車費用○○元、住院及相關醫療費用○○元及慰撫金○○元等共計○○元之損害,爰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請求賠償○○元。 證據: 一、照片○張。二、○○醫院診斷證明書1份及收據○○張。此致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請求權人: 印 代理人:  印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用WORD印出來 這是範本喔~ 看你實際內容 還有要附上舉證的照片喔 http://law.kcg.gov.tw/nation/nation0-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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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4
證件遺失不能報警啦 以後卡到刑事責任 你還是要出面 至於被盜辦電話部份 你可以先傳真給各大電信或者親自到各大電信業者查詢 順便登載系統 說證件被盜辦之類的   要是該被盜辦的門號所提出的證件資料是你舊的 你可以不認帳 因為那是門市審核不夠 才被盜辦的 至於那部分 以後你要申請門號 可以填寫切結書 說那不是你辦的 不過我覺得被盜辦的可能很低 因為現在的直營門市都是本人親自辦理 還要用視訊拍照片 根本無法盜辦 要是當初門號是你辦的 你說被盜辦 那構成詐欺喔 你自己拿捏 我看你資料敘述沒頭沒尾~ 只能說 卡到案件你還是要出面 至於有沒有罪 法官說的算 不是警察說的算 法官根據警察調查的證據 才能對你採取不起訴或者定罪處分 你不用擔心那麼多 總之以後小心點 證件注意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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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4
直接找勞工局申訴 罰則數萬到30萬不等 公司會跟你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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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