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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Natt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9-06 | 最近登入:10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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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時公司要大家投票表決上班制度~ 如事、病假、特休等休假制度如果內容有違勞基法時, 卻又表決同意,將來還可以像勞工局申訴嗎??
瀏覽:435
日期:102-07-08
您好!!請問: 本人任職公司承攬公家標案業務,我的職務是委外單位人員。因為我剛到職不久,在發薪前知道公司利用人事薪資及其他費用浮報核銷,故我本人堅持拒絕簽具不實領據(只願簽領詳實領據)。然公司最高主管特別找我與中階主管會議,因之前已有口頭告誡我若不能同意公司行為,公司希望我自動請辭。 因上訴前因,故我於開會時攜帶錄音筆,想要錄下他們不法證據,以防他日需對簿公堂,另外也擔心他們逼迫我離職,因而想錄下逼迫我離職的證據。 他們一共要求我開兩次會議討論,一次共計三人,另一次共計五人。我均錄音。 我的問題是, 1.請問開會時我攜帶錄音筆側錄,是否違法? 2.目前其他同事已想集體控訴公司違法,是否可拿出錄音檔製成光碟、寫出譯本於訴訟開庭時當成證據。 我無犯意,純粹不齒此公司不法行為,並且求自保怕被惡性裁員。
瀏覽:6545
日期:10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