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文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9-06 | 最近登入:102-19-06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小弟的老婆在網拍上販賣二手小物品,其中一樣商品被檢舉是盜版,所以今天保智大隊來我家搜索!小弟本身愛夾娃娃,有些戰利品會僅收藏不會販賣;跟警員解釋時他們不受理這樣的說法,就把大量的收藏品扣回,其中有三麗歐、史努比…等非授權商品包括在內,包含要買給女兒玩的夜市diney貼紙也有(而且他還是一張小貼紙算一件,總共十幾大張裡有五百張小貼紙)!在作筆錄時,警員把這些東西都列入筆錄的建檔內,後來回家後查了一下網路,發現不僅需要負責刑事方面的罪,民事也要賠償;只是如果我有販賣這些物品,那我被民事賠償我活該倒楣,但收藏及自用還被罰錢就太冤枉了!可以請教大家,有任何可以解釋的方式嗎?我是在筆錄的備註內有說明那些物品是我收藏用的,在網拍上也確定沒那些項目,這樣有用嗎?真的很煩惱,請各位幫我解答!感激不盡…
瀏覽:2221
日期:102-06-1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販賣盜版品是違反商標法,是有刑責的, 不過你麻煩的是:明明只有一件 ... (恕刪)  我也是回家後,查了相關網頁後才發現事態似乎嚴重,唉
瀏覽:2221
日期:10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