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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張小遠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0-06 | 最近登入:102-20-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問 我的7-11貼紙 是從別的網路賣家購入的~我把它拿去轉PO二手社團販賣~對方連買都還沒買就質疑我的物品 來源是竊取來的~ 一直要我提出購買來源或發票~ 本來想說我提不出來證明就不賣了 結果他竟然把我賣的東西圖片擷取下來 然後再社群網路Facebook大剌剌的公開我的不是 還PO文跟大家說要小心我 懷疑說我的東西是竊取而來   說我作賊心虛~這樣是否構成 公然汙辱 和妨礙名譽呢 ? 請問我販賣這貼紙~要怎樣提出我的來源 ? 而買家說給我就一定要給嗎? 法律有這一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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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