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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曦曦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9-06 | 最近登入:102-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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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哥〈今年二十九歲〉今年4/21與一個剛滿十七歲的高中女生發生性關係 而後5/5又發生第二次關係 兩次都是女生主動跑來我們家 後來女生的媽媽在六月初打電話給我哥哥 說是她女兒懷孕了 提到可以的話 可以先包個紅包給他們家算是表示一點心意 我哥哥也把這段對話給錄下來了 但後來證實那女生根本沒懷孕 我哥哥覺得他們家是要藉此敲詐 所以電話一概都不接 過沒多久 就接到女方家向法院提出告訴 那女生也做筆錄說我哥哥是有脅迫她與他發生關係 哥哥被檢察官傳去問話 哥哥把從認識那個女生的所有經過全部老實講 也提供了那段與女方媽媽的錄音給檢察官 更提供他與那女生的通聯簡訊紀錄  我想問  女生是否也要提出有無被脅迫的證據才能定我哥哥的罪?  我哥哥要提出哪些更有利的證據才能戳破那女生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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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