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中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5-07 | 最近登入:102-05-07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有些緊張...我去過一次,大概也過半年左右了主嫌+我和另外5個朋友(其中一個 未滿18,其他都20.21 主嫌26左右)和一個女生發生關係..PS:都是有隔時間的,甚至隔幾天(決對沒有同時一起)。都是自願的..(簡訊有留3封..內容有那女生主動約我朋友的,但是沒有提到會發生關係,只有說她想放鬆)可是最近她(那女生)卻告我和朋友+主嫌 7個人 然後主嫌 先被叫去 (婦幼隊)詢問,由於主嫌自己有(輕度智障者)所以有免費律師在身邊,可是我和另外5個朋友都沒有律師。主嫌回來跟我們說,那女生告我們,又說那女生領有(殘障手冊)..我和我朋友都說,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那女生(有殘障手冊),如果知道那可能還會上,況且也都是妳情我願的,她都有主動約我朋友出來的證據。 她也有拒絕我朋友找她出來,說過幾天有控在約我朋友。(她的簡訊有說過,我朋友身邊有誰想要的,都可以來)只是這封簡訊,被我朋友刪掉了.. 我想知道的是那女生雖然領首(殘障手冊),但她卻還知道主動約人、甚至拒絕別人,那這樣還有構成    (妨害性自主罪的第225條,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嗎? 現在是我想知道說..目前 (婦幼隊) 那邊有我兩個朋友的照片,也沒有直接證據說我們怎樣之類的,那還可以成立這樣的罪嗎?然後在上禮拜日的時候,我朋友說(婦幼隊的小姐)打給他說..要找時間請我們過去詢問(也叫我朋友不要太擔心),那女生也已經滿20幾歲了,不能只聽她的,也要聽我們說..後面還說我們可以請律師。PS:我問一些律師,還有網路律師顧問,都說請律師比較好...真的一定要請嗎?? 沒有請 一定會被告成功嗎? 我目前講的這些..有辦法定我罪嗎?我是學生..沒什麼錢請律師,又不想讓家人知道我這樣,這該怎麼解決..
瀏覽:1250
日期:102-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