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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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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經費已經長官核准但出席費尚未向會計室預借是承辦人先墊的 出席費已用政府機關信封裝好入袋且上面已註明是出席費 會議前要給出席代表出席費時 發現出席費被偷4千元請問被偷的出席費是否仍屬公款?若是被公務人員偷走請問涉及哪些法律條文?若先墊的出席費不算公款被公務人員偷走涉及哪些法律條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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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