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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如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7-07 | 最近登入:102-22-07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 ... (恕刪)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是否有權利請律師對那4名歹徒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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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1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謝謝陳律師回答,在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動作我是否請檢察官做就好了? 待分案至民事訴訟後再請律師請求賠償即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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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18
6/5一位自稱蘇先生的來電表示在8891看到我出售一台車輛詢問是否已出售,他有意看車,並表示因為他沒有交通工具,希望我可以將車子開到嘉義交流道下的麥當勞與肯德基附近碰面看車,我同意了,並帶著同為同事的B女性友人一併赴約. 碰面後對方是個男生.帶了另外一個男生,自稱蘇先生表示想試車看車況如何,我同意了,開車繞了一圈後回到肯德基,談妥空車辦到好成交42萬,但對方又表示因為需要貸款,需要跟家人商量,問了我車子本身是否有貸款後告知再電話聯絡. 6/6下午我收到簡訊,那位自稱蘇先生的請我回電話給他,我回電話後他告訴我,家人願意借他錢,他不用貸款了,並表示因為有家人資金的幫忙,想將我車上其他的升級配備一併購買,電話中談妥含汽車升級配備總共49萬成交,對方詢問是否今天晚上我下班後方便再過去6/5所碰面的肯德基簽約付訂金,對方希望我們過去時可以攜帶身分證件及車輛行照,要查詢車輛是否有出險等等的.並邀約簽約時要帶我們去他家請我們吃飯,我以安全以及不方便婉拒了,並回覆我下班過去大約晚上8點,就此約定. 我晚上7點下班後遇到B女性友人,順口邀約是否一起同行,順便感謝他陪我去要請他吃晚餐,B女性友人同意了,我們出發到嘉義肯德基時為晚上8點,我們等到晚上8點30分他們才出現,依舊是6/5看見的那兩個男生,我詢問蘇先生的爸爸呢?那位蘇先生表示他爸爸還在開會,他會請爸爸帶10萬元現金來跟我們簽約付訂金,拜託我們再等等. 在持續等候的過程中,蘇先生表示希望再試一次車子,想再多感受車子的性能等等.我順口婉拒,表示6/5已試車過,在沒完成交易過戶之前試車.車子若有損傷,容易有糾紛等等.對方姿態很低,不斷懇求我再讓他試一次就好. 我禁不起對方的懇求,答應再讓他像6/5試車那樣再開一圈,並將自身手機.行照.皮夾內有雙證件等物品交由陪同之B女性友人,請她在肯德基等我.我去陪同試車. 於是我跟著對方兩人上了車,試車過程中自稱蘇先生的與我閒聊車子性能.車況等等,卻將車子開到偏僻無路燈的小路後停在小路中央,表示似乎撞到甚麼了?並開車門下車說:撞到東西了耶,應該沒關係吧?當下我警覺不對時馬上我所坐的副駕駛座車門就被打開了,一個很瘦很高的男生拿著棍子猛力的打我,我受不了疼痛往駕駛座逃,對方將我塞進後座,我要從另外一邊打開車門逃脫卻由外面被抵住車門無法開門,將我控制住後,將我的兩隻手用膠帶綁起.嘴巴貼起.眼睛貼起.將我的頭往下壓.帶我到某套房將我關在廁所. 5分鐘後我在廁所內聽到B女性友人與男生們閒聊的聲音,過5分鐘後B女性友人開始尖叫.並聽到掙扎聲.據後來B女性友人的敘述.和我碰面的兩個男生加上埋伏打我的男生共三個男生為了制伏B女性友人,坐在B女性友人身上摀住他的嘴,那個自稱蘇先生的還因此被咬了一口在右手食指.  他們見B女性友人會咬人反抗,塞了一團襪子在B女性友人嘴裡避免他尖叫,甚至掐住B女性友人的脖子,此時有人把我被關的廁所門打開,撕開我的眼睛.嘴巴的膠帶,要我警告B女性友人不要掙扎,我怕他受傷,對B女性友人說要他不要掙扎,我沒事,配合他們就好. B女性友人因為太恐懼,一度無法呼吸,直到看到我被綁在馬桶上.要他不要反抗.他才冷靜下來.之後我們兩個手.腳.嘴巴都被膠帶緊緊捆綁,他們拿走我們兩個人的皮包.家裡/汽車鑰匙.手機.並要求我們提供提款卡的密碼.被綑綁期間.他們還警告我們要乖乖配合.要是敢輕舉妄動.他們有槍.會對我們開槍.還拿出西瓜刀展示給我們看. 直到6/7約17:00左右自稱蘇先生的人才表示,將我的車子已過戶,希望我給他機會讓他私下分期付款購買.我只能說他要我怎麼做我都願意配合.只要他放我們離開.於是對方準備了30張面額每張15000元的本票.本票上的名子是莊XX.原來他自稱姓蘇根本是假的. 他簽立給我的每張本票上都有蓋大拇指的指紋.姓名.日期.另外他還拿4萬元現金給我表示當作頭期款,並要求我簽立和解書.讓渡書.汽車買賣合約書就放我們走.還表示我的NOTE2手機已毀損,表示無法歸還.我不敢抗議.其他東西都有歸還給我們. 6/7 18:30左右歹徒載我們到嘉義火車站釋放我們.當天晚上還打電話來說有空會來找我們,並希望我們不要報警.暗示他們有牽掛的人.不能被抓.請我們不要追究.本票的錢他會如期兌付等等.我們害怕他們找上門來,因為他們曾在控制我們的時間擁有我們的證件.鑰匙.怕對方有複製鑰匙.登記證件地址等等的.只能安撫對方我們不會報警.拜託對方不要來打擾.  一直到6/13號我們找好另外的租屋處.搬完家後才敢驗傷報警 損失:車輛+額外汽車配備共49萬+手機一隻2萬+我的戶頭被提領6萬+B女性友人的戶頭被提領2萬 報警後得知:歹徒除了原本的主嫌莊XX.同行男性友人.埋伏打傷我的.男性友人之外.調閱提款機監視畫面才發現原來有第4個人負責提領我們的錢. 我的車子於6/7 14:00左右還在被綑綁期間就被開去主嫌認識的車行賣掉變現32萬了. 報警後警察行文至監理單位.凍結我的車子無法再進行過戶異動後我就收到車行調解書.調解時我當場對於收購我的車輛行為提出質疑: 1.不是車主親自到車行出售車輛.他們並未進行任何查證.僅憑一紙非我親簽的委託書.車主的雙證件就收購該車輛. 2.主嫌當場與車行交易時簽立的汽車買賣合約書出賣人欄簽我的名子(男生簽女生名子)這點主嫌已承認.當場犯了偽造文書.車行也表示無所謂.自認偽造文書是主嫌與我的問題.跟車行無關. 3.我問過其他中古車行.我的車其他車行收購價約35萬~38萬不等.為何他們才收32萬? 車行堅持我質疑的疑點並不影響他們收購車輛的正當性.他們認為車子也是拿32萬買的.他們也不知道車子是被強盜來的.沒責任問題.認為是我與主嫌的私人糾紛.要我們自己去找主嫌等歹徒索賠.甚至懷疑是我與主嫌合謀詐欺車行的.還質疑我們為何拖了6天才報警等語.要求我將車輛以他們的收購價32萬買回.我拒絕.並打算對車行提告收受贓物罪.打民事官司請求盜贓遺失物返還 目前對主嫌莊XX提告(已成年):加重強盜.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偽造文書.侵占 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 埋伏打傷我之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傷害 第4名負責提領我們提款的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處置了.當時還不知道有第4人負責領錢時.在做筆錄的時候也就沒有提到第4人了.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如果要請律師要求賠償.打官司等等的需要多少錢?我戶頭的錢幾乎被領光.要賣的車子也被主嫌變賣掉.要再花錢請律師實在是不小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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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