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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明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8-07 | 最近登入:10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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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所居住的是電梯大廈,一樓僅有前門及後門二個出入口。日前,現任的管委會主委,未經所有住戶的同意,便以擔心宵小入侵偷竊為由,擅自公告並將一樓的後門上鎖,禁止所有住戶進出。但是我擔心的是,萬一大樓一樓前門發生火警出不去,後門又被主委鎖上的話,那豈不是求生無門,只能等死?在此要請教熟悉相關法律的律師大大們一個問題,就是現任的管委會主委這樣的作法,是否已經有違反消防或公寓大廈自治條例相關法規了呢?如果住戶覺得一樓後門上鎖不妥,是不是可以通知消防局檢舉主委的行為或直接上法院控告他?還是有其他更好的變通作法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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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