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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彬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1-07 | 最近登入:102-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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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 我有探視權 但前妻換工作就搬家 然後幫小孩辦轉學 我家在屏東縣新園 前妻娘家也在新園 離婚後 我家每隔兩個星期的 六日能接小孩回家 就是一個月有4天 現在她說要幫小孩轉到台南 還要我們家人要探視就要去台南接 還要送回 這對我們來說太不合理了~ 本想說小孩跟媽媽比較親 也不想小孩8~9歲就到法院去面對 要跟爸爸或跟媽媽的難堪場面 所以就共同監護 但是小孩跟媽媽 但是這樣換工作就搬家 那對我們來說太離譜了 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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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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