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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misslif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30-08 | 最近登入:111-16-02
搜尋結果:共 1 頁,7 篇文章
我收到暫時處分狀,是關於家事的聲請。但對方(聲請人)所訴非事實,我想自行寫答辯書,想請問幾個問題。 1. 答辯內容的陳述,要以相對人(我) 及 聲請人(對方)來陳述嗎?或是直接以姓名陳述? 2. 如果以相對人及聲請人來陳述,是延用對方的暫時處分狀中的相對人、聲請人來陳述嗎?    例如:收到的暫時處分狀    聲請人:王小民          相對人:李小美             我寫的抗辯書    聲請人:王小民     相對人李小美             以上這樣正確嗎? 3. 有制式格式嗎? 4. 要寄去那裡?一式幾分? 5. 其他應注意事項。  
瀏覽:361
日期:107-11-18
不好意思,我有聽說,如果房子買我房子,但房貸是由我家人帳戶轉給銀行,是否就沒有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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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5-05
請問,我們已經分居逾2年,最近有在談離婚,一方面我也打算購屋,如果在離婚前購屋成功,我勢必要分一半給對方,我是否可以分居金錢各自管理為由,不分一半給對方??或是如果我就只有這間房子可以住,房子未處分前,是否也不用分一半給對方?
瀏覽:375
日期:107-05-02
大家好: 公司收到一張支票被跳票了,原因是存款不足,也都連絡不到人,所以到地方法院投遞了民事起訴狀,花了1000元,但突然想到還是配合開庭好像很麻煩,於是又撥打了之前留的電話,結果對方說公司已經賣人了,公司名稱和責任人都換了,但我去查原統編,該公司還存在.  想請問: 1.我該找誰追討這筆貨款(支票有蓋公司章&負責人章)?因為只有電話,沒有負責人手機,但打去又說公司已經換了? 2.如果該公司在法院寄出庭通知書前,貨款兌現,我是否可以不去出庭,頂多損失1000元,還會有其他要負的責任嗎? 3.另我查到有小額訴訟針對小金額的債務處理,方法當事人不必再請假出庭,我要如何知道我之前投遞的是否為小額訴訟??如果不是可以再去更改為小額訴訟嗎?  
瀏覽:11281
日期:103-07-07
首先感謝曹律師回覆,但跳票金額實在不大,請律師實在不符經濟效益,所以以想要以自力救濟的方式,來補救,把損失降低。 另有個問題想再提問,如果連絡不到負責人,而我已經提訴狀了,法院會幫忙找出負責人嗎? 如果法院通知出庭,是否表是已經連絡到被告人了?還是就算法院寄出出庭通知,我乖乖的去出庭仍有可能被告人不到的狀況,那不就白白浪費時間了? 想問的就是,提出訴狀況,法院會有強制力要求被告出來解決問題嗎? 如沒強制力,我又沒門道去把人找出來,被告只要不理我,他就沒事了?
瀏覽:11281
日期:103-07-07
因為法律知識比較薄弱,心中也一直覺得那裡有問題,不知有沒有什麼自保的方法???
瀏覽:2462
日期:102-09-18
家人和叔叔合夥開公司,父親是公司負責人,而開支票的作業全權交由嬸嬸處理,也因方便行事,將公司大小章交由嬸嬸,但近日突然叔叔和嬸嬸自行去會計事務所要求退股,父親不疑有他,也同意了,但要跟他們要求退還公司大小章和支票票頭,卻百般刁難,後來只還了公司大小章,支票票頭卻不敢拿出來。 因為要自保,當下馬上去銀行涷結戶頭,而開出的支票,銀行也應我們要求,如果有人拿支票來兌現,請先通知我們,再把金額匯入該戶頭。 也去警局備案了,希望對自身的保護能有所幫助。 狀況大致如此,想請問嬸嬸保留支票票頭的原因為何?光支票票頭,可以拿去做什麼壞事嗎?實在想不出來。 另外也很怕他們支前亂開支票,或拿去地下錢莊借錢,但母親又說支票須同時蓋 公司章、父親章、叔叔章,才能兌現,所以銀行方面能放心一點,但如果開給地方錢莊,很擔心對方不依正管道來找麻煩,因為叔叔也退股,會不會到最後的責任全落在父親身上? 現在除了想到有可能去錢莊借錢之外,還有可能陷入何種風險中???? 急著退股為何事?
瀏覽:2462
日期:10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