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高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3-09 | 最近登入:102-14-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你好 問題是這樣的我的媽媽在今年3月21日自殺身亡,留下一間房子,他只有口頭上交代遺囑,然後我們最近要將房屋辦理過戶時 才知道我哥哥他的兩個小孩也有繼承權(遺產稅免稅證明書上有他們的名子)但我哥哥在3年前也是自殺身亡,當時他太太(外籍新娘)就帶著小孩搬去跟他的姐姐和姊夫同住也把戶口遷出去,之後就沒有再往來,地政局的人員跟我說因為兩個小孩都還未成年所以需要他媽媽的印鑑證明和戶籍謄本才行,結果她不願意辦理,而這部份如果不辦理,半年的時間一到好像要開始罰款,我們有甚麼辦法可以處理嗎? 我爸爸目前還健在他可以直接繼承嗎? 麻煩您為我解答 謝謝!!
瀏覽:684
日期:10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