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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TinTin2013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3-10 | 最近登入:1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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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在網路上開一家店, 其中部分產品是希臘進口有機保養品, 我是直接跟經銷商訂貨銷售, 而經銷是直接向進口商進貨. 因為這項商品網路上也有其他店家販售而經銷商也在直營店販售, 同時有DM文宣等在市場上流通. 最近接到衛生局來函說這項商品違犯化妝品管理條例第24條第1,2項. 請問這個責任歸屬是在我嗎?還是進口商? 我10/8早上需到衛生局去報到與說明, 也可以寫陳述書; 請問我應該怎麼寫才能免除罰款呢? 陳述書應該如何寫才好? 因為這項商品我根本還未銷售任何一瓶,而網路商店也還在虧錢中, 我認為不應由我來支付這個罰金. 請律師幫忙!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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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