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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Ayu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3-07 | 最近登入:104-06-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0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若是我人在國外,因刑事案件需要控告在國內的人,應該如何提起訴訟呢(在國內無代理人的情況下) 又,若是因為被恐嚇取財,這是各地法院都可提起訴訟嗎,還是必須在對方所在的地方法院呢,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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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06
回覆 太宇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為房屋所有權人,大樓管理費應由您來繳納,雖然約定由房客支付,但僅是您與房客內部法律關係 ... (恕刪) 感謝太宇法律事務所徐律師及時解答!另請教律師因僅有收他兩個月押金,剛好就是違約金的金額,已經沒收了,其他水電費房客說他沒有進去住,我也沒有跟他收就自行吸收,這樣沒有多餘的金額可抵扣的情況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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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5
回覆 太宇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由租賃契約之約定,向法院訴請小額訴訟要求返還這部分管理費,或者直接聲請發支付命令,這些 ... (恕刪) 那我了解了!!真的非常感謝律師徐惠珍律師您的幫忙,再三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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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5
上個月我的房客和我簽一年,只住3個禮拜就寫信來說要解約,寫說「一切按照合約走」 依照合約,他還有欠「大樓管委會管理費一個月份」,但他惡意不繳 請問這筆錢是最後我必須繳交,還是這是屬於他和大樓管委會之間的債權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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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4
律師您好,我因為被房客違約,向地方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已經核發卻因為送達不到而提起訴訟,但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1)當初租客和我簽完約後就落跑了,當時因為第一次當房東沒有經驗,他說隔天會將費用全數匯到我的帳戶,卻事後連一毛錢都沒付。但是支付命令都核發了,法官卻用契約書中沒有寫到「違約金」三個字來刁難我。(只有寫到押金兩個月)而且若是如此,支付命令怎麼會核發下來呢。我反問他,那被人違約是應該要收什麼金呢?因為這是書局買的制式化合約,我怎麼會注意到這麼細,該怎麼辦呢? 註: 第5條的地方,有寫:擔保金50000元。=>這可以當成違約金嗎。 第16條的地方,有寫:違約時不履行違約金,應逕行受強制執行。   (2)契約書的第18條完整條文是:第十八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相互間之通知,應以本契約所載之地址為準,其後如有變更未經書面告知他方,致無法送達或拒收者,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為合法送達之日期。=>我當初沒有注意到這點,沒有向書記官提出,但我後來開庭時問審判長這點,因為照這條來說,支付命令其實已經當初就要生效了。法官卻說這個送達是「雙方私下文書送達」,而非「法院文書的送達」若是合約上的「送達」是私人文書送達,不能當成法院文書送達那為什麼卻可以適用合約上的第23條的「爭議處理法院」為管轄法院這樣法官說法不是自相矛盾嗎所以我對他的說法感到非常疑惑,並對他的專業感到質疑因為我雖不是法律人,但是我為了處理這件事也很努力的翻看六法全書、找資料卻那位法官好像故意欺負我不是法律人,講了許多和法條相違反的事開庭時這位法官那種狗眼看人低的講話語氣真的欺人太甚,讓我難過了好幾天想請各位幫我解惑,謝謝(3)因為開庭時,對方又沒有來,才在庭上被告知對方沒有的開庭通知沒有送達,而叫我必須再用「公示送達」後再開一次庭。我的疑問是:我知道支付命令的送達不可寄存送達、公示送達。但是開庭通知的送達也不能寄存送達嗎。若是可以寄存送達那不就在警局時就已合法寄存送達了嗎。(4)總金額大約13萬多左右的訴訟,若是不服判決,可上訴到什麼程度呢。感謝各位的解惑,真的好無助不知怎麼辦,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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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1-17
律師您好,我有漏掉一個地方要補充就是: 第5條的地方,有寫:擔保金(押金)50000元。=>請問這可以當成違約金金額嗎。 因為一般違約不是就是沒收押金嗎? 第16條的地方,有寫:違約時不履行「違約金」,應逕行受強制執行。
瀏覽:2125
日期:101-11-17
大家好,因為我不是很懂法院規則所以一直對這件事感到很疑惑書記官的工作應該是:把法官和當事人所說的話打下來他的職權有包含可以「發言」嗎因為前幾天開庭時,法官問我這是屬於民法第幾條(超怪的問題)當時我回答不出來,因為我不是唸法律的人(回答不出來也是正常的吧)結果坐在下面那個書記官就一副高高在上非常跩的說:(1)你如果不懂法條要不要下去一樓問清楚我們再開庭呀(2)你要不要找個律師來幫你處理我真是愣住了,後來我就直接問書記官說:請問xxx書記官妳的職權有包含訊問當事人嗎?她好像因為我的反問,她的臉色就很鐵青,但是還是很跩的臉他是不是因為考上書記官是公務員,就覺得這個工作很安穩才這樣對我們當事人真是氣人,我們出庭已經心理負擔很大了這種書記官好像無關緊要的三姑六婆在看戲看戲時還不忘酸你幾句因為開庭當場都有錄音,所以可以證明我所言不假我要怎麼提出扣留這個錄音證據(怕被洗掉,因為這位法官非常情緒化,所以我已申請案件移送到另一法院審理)由於法官和書記官當時的有許多發言都不太適切我要怎麼提出他們的職務不適任呢,請教教我謝謝。   想請教若要投訴和扣留證據的話 是該去向哪個單位投訴呢和一般提告一樣嗎還是法院公務員有自己的懲戒單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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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1-17
律師您好: 支付命令現保管在警局若對方一直沒去領請問該怎麼辦呢查了法條:法院若依民事訴訟法第138條規定,依據「寄存送達」之方式送達(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自治機關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二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門首,另一份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適當位置),仍可發生合法送達之效力。可是打去法院問,卻說:他還沒去警局領,就不能算合法送達 但是對方一直不去領怎麼辦呢真的好煩惱呀,先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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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9-06
律師您好!!請教您 收到支付命令的確定證明書後(1)要去國稅局查詢債務人財產資料請問例如我人在台南,可以向國稅局台南市分局申請查詢嗎?和「債權人的戶籍地」或「債務人的戶籍地」或「此支付命令的管轄法院」在哪裡應該沒有關係吧(2)強制執行的管轄法院?待查得債務人財產後,具狀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若是要查扣銀行存款,債務人的銀行存款開戶是在台北但是例如國泰世華在台南也有分行我仍需要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嗎或者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即可呢另外若仍需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可以比照支付命令聲請郵寄聲請文件嗎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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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8-21
您好: 請教一下,房客和我簽約當時是星期日 並叫我星期日叫搬家公司來把他不需要我原先附的家電都搬走 也由我支付了所有搬家公司費用 他說星期一會把租金押金匯給我 卻到了星期二都沒匯錢,也沒連絡 經我催討,他只付了一半的搬家公司費用 並且我因為他的合約,把原先要租房的所有房客都一一推掉了 現在也因為被他合約綁著而無法出租 對方卻不理不睬 再這樣下去,我的房貸付不出來,房屋快被查封了。 不知道該怎麼辦,請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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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