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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v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4-11 | 最近登入:1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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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本社區前任主委跟廠商簽訂的合約 , 發現完全有利於廠商而沒有本社區退場機制
所謂退場機制就是 一旦發生任何問題或績效不加或大部分住戶都抱怨希望換掉的情況下
得終止合約的條例
合約僅載明 對方有損失 本社區要賠償,如果過失合約未載明的話 可以臨時增定過失項目改善
其他就沒了 很簡單潦草的合約
故本屆新上任7位委員一致認為這份合約不合理希望廢除 , 但合約備載不得以任何理由毀約
1.此份合約 這麼不合理 是否有辦法終止?
2.整份合約蓋了滿滿的雙方簽約人印章,卻沒親筆簽名 也沒簽約日期
這樣的合約是否有效?
瀏覽:1178
日期:1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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