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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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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2個月我撞到一位行人,在上班時間又是公司車,
因為死角對方又在陰暗處,走路又低著頭(他也沒在看)所以就撞到了
賠償問題當然也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但對方要求賠償其中一項是:旅遊費用?
他說是因為我們撞到他害他們全家要去旅遊沒去成....
希望我們能夠賠償
另一項是:後續的醫療費用
他說因為有傷口然後需要醫美.....
這當然不用說,沒收據不給錢是正常的吧?
誰知道他會不會去做牙?
Q1:旅遊退費就算距離也有一個月旅遊公司會收對方10%的旅費,那10%我們有義務要賠償嗎?
Q2:他是有請旅遊公司開收據,但只有一個總額...這樣能代表什麼或證明什麼嗎?
Q3:對方還說因為他一個人車禍害全家人無法旅遊,都要照顧他(但他們有請看護)企圖要我們賠償所有人的旅費,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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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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