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靖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7-12 | 最近登入:102-17-1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上週二於網拍向A購買一電玩主機 於A的網拍頁面問與答詢問時,A表示為新品 未下標便直接透過手機簡訊相約面交 (有約定交易之對話記錄) 面交時,A表示此主機為其至香港大量購買回臺而多的主機 面交時實地測試功能正常、外表如新 (面交時友人亦有拍攝本人與A之交易照片) 但週日(實際購買日次日起為第一日的話,該日為第五日)本人使用主機時 主機則有故障現象 週一本人將主機送修,修理者現場拆開面板告知該主機為整新機 完全不是新機、且應已拆修多次,僅外殼為新殼(且殼也非原廠) A應為欺騙本人為普通消費者缺乏該主機消費經驗而謊稱全新 A現不願依民法354擔保物之瑕疵來退款 請問我除了依民法走? 是否能夠依刑法339條控告其為詐欺?
瀏覽:874
日期:102-12-1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339條規定有其構成要件,即對方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 ... (恕刪) 房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想再請問 因A賣家一開始表示主機為全新品 但我因主機故障送修後師父拆開面板發現並非原廠機,且已貼上非原廠的檢修貼紙 螺絲孔亦有多次拆修痕跡 (我沒有修,師父建議我拿回去退貨)、殼也非原廠殼(全新副廠殼) 因這主機為A賣家一開始表示為全新 但我送修後才知道是整新機 請問這無法構成詐欺嗎 謝謝
瀏覽:874
日期:10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