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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3-01 | 最近登入:103-23-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家人於前年起向親戚簽署本票借款,其中在親戚指導下,家人用在職的公司大小章簽署了本票並署名自己為保人。其中經家中帳務發現,因家人無力償還,親戚便以向友人調錢名義,再借錢給我家人讓他償還親戚債務,於是債務越滾越大,並且利息高達3%,請問這混亂的事有什麼解套方式。 因為家人與親戚是姊妹關係,基於信任也從無過問償還了多少,本票也沒拿回..............親戚只要打電話來,家人就匯款,若無力償還,親戚便再以(不曉得是不是虛構的人頭)借錢給家人償還。想搞清楚兩點 1.因家人冒名簽署本票,以觸及委造文書罪,是否有和解空間? 2.因本票無在載明利息,且整個借貸過程有放高利貸與詐騙嫌疑,如何處理呢?   謝謝回答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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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