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amm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7-02 | 最近登入:103-10-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
家人酒駕5年內3犯 無肇事 第ㄧ次罰款 第二次勞動
這次在喝完酒還有睡過後才騎車 沒想到被欄下
而在前陣子收到檢查署的執行傳票命令
今年2月19要報到 刑罰: 有期徒刑四個月 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折ㄧ日
併科罰金15000 但後面有註明: 本件檢查官認不宜服勞動
5年內3犯不得易科 入監服刑案件 如於就近監獄服刑
得提出住居轄外證明 所以想請問您 這ㄧ定要入獄嗎? 有辦法轉環嗎?
那如真的要入獄 轄區外證明要怎麼申請?
瀏覽:2070
日期:103-02-07
第 1/1 頁
- 1
共 1 筆